湖北十堰市2020年初级会计证书领取时间:1月20日起
发布时间:2021-01-17
随着21年的到来,越来越多的初会考生在咨询,20年通过初级会计考试的考生,什么时间可以领取证书,需要哪些资料呢?接下来51题库考试学习网就给大家分享一下湖北十堰市初级会计证书领取的相关事项,小伙伴们就跟着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一起来看看吧!
广大考生:
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证书已到我市,为保证考生及时领取证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取地点
考试成绩合格考生请到初、中级报名时资格审查的会计管理局领取证书。
二、领证时间
市直成绩合格考生请于元月20日起到市会计管理局(河北路27号)会计人员管理科领取。各县(市)区成绩合格考生领取时间以各县(市)区会计管理局通知为准。各会计管理局联系方式如下:
市会计管理局0719-8671937十堰市茅箭区河北路27号
郧阳区会计管理局0719-7222912郧阳区城关镇金沙路18号
丹江口市会计管理局0719-5206198丹江口市均州一路32号
房县会计管理局0719-3224399房县财政局517办公室
竹山县会计管理局0719-4225165竹山县城关镇人民路90号
竹溪县会计管理局0719-2723874竹溪县城关镇步行街
郧西县会计管理局0719-6222028郧西县城关镇郧西大道11号
茅箭区会计管理局0719-8789401茅箭区武当路71号
张湾区会计管理局0719-8113550十堰市朝阳北路9号
十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会计管理局0719-8319513十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白浪中路88号
武当山经济特区会计管理局0719-5665203武当山特区永乐路16号
三、领证程序
考试成绩合格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证书及合格登记表。非本人领取的,凭代领人身份证原件、被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和委托书,领取证书及合格登记表。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了,请广大考生注意查看领取时间与携带的资料,避免因漏带资料错过证书领取哦!如需了解更多相关内容,请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
原文链接:http://czj.shiyan.gov.cn/xwdt/tzgg/202101/t20210118_3246018.shtml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初级会计职称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企业除公益金以外的其他盈余公积,可用于弥补亏损。 ( )
企业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可用于弥补亏损和转增资本或股本。法定公益金主要用于集体福利设施支出。
将本单位应收账款的账面记录与对方单位的账面记录相核对,属于账账核对( )。
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下列无形资产研发支出中,可能计入无形资产入账价值的有( )。
A. 研究过程中的调查支出
B. 开发过程中的研究支出
C. 开发过程中领用的材料
D. 开发过程中发生的人工费
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所发生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的支出和开发阶段的支出。其中研究阶段的支出属于费用化支出,最后计入管理费用。开发过程中的支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计入无形资产的入账价值中。
下列各项,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需要转出进项税额的有( )。
A.自制产成品用于职工福利
B.自制产成品用于对外投资
C.外购的生产用原材料发生非正常损失
D.外购的生产用原材料改用于自建厂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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