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2020年河北省初级会计职称证书领取通知来了!

发布时间:2020-07-23



大家想知道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吗?那么关于2020年河北省初级会计职称证书领取有哪些通知呢?接下来我们一起来了解下吧!

目前,部分地区已经公布了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书领取的公告,这让不少小伙伴都在好奇自己所在地区证书发放的时间。为了帮助小伙伴们了解这方面的信息,51题库考试学习网在下面为带来河北省初级会计职称证书领取通知的相关信息。
部分公告内容如下:
一、领取时间在考后两个月左右开始领取,节假日和法定假日除外。
二、领取地点及咨询电话初级会计报考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应到报名属地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领取合格证书,中省直考生到长春市财政局领取。县级财政部门不设领取点。下面是各地区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书具体领取地点:
1
、驻长中、省直单位考生及长春地区考生领证地点:长春市财政局综合办公楼C座二楼会计服务大厅。长春市会计考试中心。
2
、吉林地区考生领证地点:吉林市财政科学研究所。
3
、四平地区考生领证地点:四平市财政局五楼会计科。
4
、辽源地区考生领证地点:辽源市财政局会计科。
5
、通化地区考生领证地点:通化市财政局二楼223室。
6
、白山地区考生领证地点:白山市财政局会计科。
7
、白城地区考生领证地点:白城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四楼。
8
、延边地区考生领证地点:延边州财政局会计处308室。
9
、松原地区考生领证地点:松原市财政局会计科603室。
10
、梅河口市考生领证地点:梅河口市财政局会计科。
11
、公主岭市考生领证地点:公主岭市财政局一楼会计科。考生在完成考生合格人员信息审核后,本人持身份证件领取。本人因故不能现场领取的,代领人可持双方身份证件及考生亲笔签名的“委托书”代为领取。(身份证原件和委托书缺一不可)内容来自于吉林省财政厅,小伙伴们如果想要了解其他有关证书领取的事宜,也可以登录吉林省财政厅官方网站查询。
以上就是关于2020年河北省初级会计职称证书领取通知的相关信息。其他地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书发布时间尚未明确,小伙伴们可关注当地人事考试网,了解具体情况。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初级会计职称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增值税纳税人发生的下列业务中,应当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是( )。

A.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商品

B.批发企业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

C.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

D.销售不动产

正确答案:B
本题考核应当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发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非增值税纳税人不得领购使用专用发票。

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有权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的程序和内容进行监督。()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正确答案:√

下列合同中,属于《合同法》调整范围的有( )。

A.借款合同

B.运输合同

C.供用电合同

D.劳动合同

正确答案:ABC

劳动合同不适用《合同法》。


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contact@51tk.com 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你,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