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梧州市2020年初级会计考试资格证书领取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20


参加考试并且成绩合格后,大家最关心的就是什么时候能够领取证书了,为了方便考生顺利领取,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就为广西省梧州市考试带来2020年初级会计考试的领证通知,赶紧来看看需要准备哪些资料吧。

各位考生: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领取2020年度初、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为做好2020年度初、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发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对象

参加2020年度全国初、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初级通过考后公示审核、中级在规定时间通过考后资格审查,取得初、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领证书提交材料

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提供的原件经现场核对后退回),如非本人领取的受委托人须携带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领取事项。(非市辖区的各市县考生请咨询各县(市)财政局)

办公地址:三龙大道72号红岭大厦25楼28室(会计服务大厅),办公电话:3824263。

附:

梧州市财政部门地址及咨询电话

梧州市财政局

梧州市长洲区三龙大道72号红岭大厦2528室

0774-3824263/3825977

苍梧县财政局

梧州市龙圩区政贤路150号(财政局会计管理股)

0774-2673311/2686673

岑溪市财政局

岑溪市大中路51号(财政局会计管理股)

0774-8222155

藤县财政局

藤县登俊路57号(财政局会计管理股)

0774-7273303

蒙山县财政局

蒙山县蒙山镇湄江街南路25号(财政局会计管理股)

0774-6283577

已上就是广西梧州市2020年初级会计考试资格证书领取通知,希望对各位考生有所帮助。如果大家对领取证书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拨打财政局电话详细咨询。51题库考试学习网也会继续为大家带来最新咨询,请继续关注我们。

原文链接:http://czj.wuzhou.gov.cn/xwdt_12032/tzgg_12033/t7724565.shtml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初级会计职称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纳税人欠缴的税款发生在纳税人以其财产设定抵押之前的,税收应当优先于抵押权执行。 ( )

正确答案:√
本题考核税收优先权的有关规定。纳税人欠缴的税款发生在纳税人以其财产设定抵押、质押或者纳税人的财产被留置之前的,税收优先于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

根据我国《破产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破产债权的有( )。

A.债务人企业作为票据的出票人被宣告破产,付款人不知此情而付款,因此产生的债权

B.破产企业的保证人代替破产企业清偿债务的,保证人的清偿数额

C.清算组决定解除合同时,对方当事人因合同解除受到的实际损失

D.债权人为个人利益参加破产程序的费用

正确答案:ABCD

下列项目中,应通过“其他应收款”核算的有( )。 A.应收的各种罚款 B.预付的各种押金 C.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 D.拨付给企业各内部单位的备用金

正确答案:ABCD
其他应收款是指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预付账款以外的,企业应收、暂付其他单位和个人的各种款项。主要包括:预付给企业各内部单位的备用金;应收保险公司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各种赔款;应收的各种罚款;应收出租包装物的租金;存出的保证金;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应收、暂付上级单位或所属单位的款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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