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证书领取你要注意这些!
发布时间:2020-01-15
经过了一番辛苦的“战斗”终于取得了属于自己的成功,而考试合格的你需要进行初级会计职称证书的领取,那么你有了解过领取初级会计职称考证书需要注意一些什么地方吗?如果不知道的话那就快来看看吧。
那么成绩合格的考生领取自己的初级会计师证书需要注意一些什么呢?
一、了解初级会计师证书
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合格者,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财政部用印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二、注意初级会计师证书办理时间
初级会计考试合格证一般在考后两个月左右开始领取,领取时间各地区有所差异。
三、注意初级会计师证书办理流程
河北、重庆、安徽、江苏扬州、山西、青海、上海、广西、宁夏、四川、广东、云南、内蒙古等地区实行报名资格后审,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即使考试通过,也不予核发初级会计职称证书。
也就是说这些地区的考生在领取证书前,需先通过当地考试管理机构组织的资格审核,然后再到指定地点领取证书(具体领证方式,请以当地管理部门的通知为准)。
四、注意初级会计师证书领取材料
各地的初级会计考试管理要求不同,领证时间和需提供的材料也不尽相同,小编整理了一些往年常见的领取材料,仅供大家参考。
(1)合格成绩单据:成绩通知单(考生可以去职称考试管理办公室打印),一些地方不需要成绩单,如果不清楚当地的具体要求,同学们可以准备上一份,有备无患。
(2)毕业证:考生本人具备报名资格的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
(3)身份证:合格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委托代领需同时提供代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4)照片:近期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一寸二张、二寸一张(有的省要求二寸,有的省是一寸,张数各省市也有差异。)
(5)考试合格登记表: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一式二份(具体表样下载在当地证书通知上会注明,张数也会有差异)。
五、注意初级会计师证书领取期限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启用新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141号)文件精神,考试结束满五年仍未领取的,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回收销毁。
自己取得初级会计职称证书本来就是付出了许许多多的汗水与辛劳,要是因为一些注意事项而耽误了自己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证书的领取那就万分的不值得了,所以请各位小伙伴都好好的阅读一下吧。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初级会计职称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税前扣除费用标准为800元的有( )。
A.劳务报酬所得
B.偶然所得
C.工资薪金所得
D.稿酬所得
工资薪金所得税前扣除标准为1 600元,偶然所得税前不做任何扣除。
下列各科目的余额,期末应结转到“本年利润”科目的有( )。
A.所得税
B.营业外支出
C.财务费用
D.长期待摊费用
企业应收账款满足下列( )情况下,才能确认为坏账。
A.债务单位破产,以其破产财产偿债后,仍无法收回
B.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超过三年仍不能收回
C.债务人死亡,以其遗产偿债后,确实无法收回
D.债务单位因火灾导致停工,有足够证明表明不能收回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应收账款可以确认为坏账:
(1)因债务人破产或死亡,以其破产财产或遗产偿债后,确实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
(2)因债务单位撤销、资不抵债或现金流量严重不足,确定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
(3)因发生严重的自然灾害等导致债务单位停产而在短时间内无法偿付债务,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
(4)因债务人逾期未履行侬债义务超过3年,经核查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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