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保定2021年初级会计证书领取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28
2021年初级会计考试已经告一段落了,有不少考过的小伙伴都在关注初级会计证书领取的消息,保定市的小伙伴看这里,51题库考试学习网告诉你。
一、领取范围说明:
1、2019年11月份报名并通过第一次集中审核(2021年6月份)考生和2020年12月份报名考生,参加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合格人员。
2、2019年11月份报名2021年7月份以后审核的人员,不在此次领取之列,具体领取时间将另行通知。
二、领证要求:身份证原件,现场签字。
可以代领,需要出示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和被代领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对信息无误签字后领取。
三、领取内容: 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和《水平评价类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
四、领取时间:2021年11月30日起,正常工作日。
五、领取地点:考生到各自报名点领取。其中市直、莲池区、竞秀区报名点的考生统一到“市直”报名点领取。保定考区报名点设置情况附后。
保定市直报名点地址:五四东路366号保定市审计局院内,电话:0312-5176536。
六、其他说明
1、《水平评价类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为空白盖章表,领回后粘贴照片、再按填表说明填写相关内容后直接存入个人人事档案,不用再交回。填表说明附后。
2、以上正常工作日,不含国家规定的节假日等休息时间。工作日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3、领取期间请遵守工作人员安排,全程佩戴口罩自觉做好疫情防护。
4、不支持邮寄。
看完以上的分享,相信大家已经知悉了,带上规定的资料,带好口罩前往领取。更多初级会计的相关信息,尽在51题库考试学习网。
原文链接:http://czt.hebei.gov.cn/kjfw/gs/bds/202111/t20211125_1509826.html
附件1:https://attachment.cnbkw.com/bkwimg/up/《水平评价类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填表说明》21初级20211202171707663.doc
附件2:https://attachment.cnbkw.com/bkwimg/up/保定考区报名点设置情况20211202171718532.xlsx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初级会计职称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下列各项金融保险业务中,征收营业税的是( )。
A、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的贷款业务
B、人民银行委托金融机构向企业发放贷款的业务
C、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办理的出口信用保险业务
D、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办理的出口货物保险业务
专家解析:
正确答案:B 题型:常识题难易度:中
本题考核营业税中金融保险业的项目。根据营业税法的规定,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的贷款业务不征收营业税,但人民银行对企业贷款或委托金融机构贷款的业务应当征收营业税;对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办理的出口信用保险业务不征收营业税,这里的“出口信用保险业务”包括出口信用保险业务和出口货物保险业务。
A、25.6
B、19.2
C、40
D、24
解析:2015年折旧额=100×2/5=40(万元),2016年折旧额=(100-40)×2/5=24(万元)。年数总和法下2016年折旧额?
【资料3】
某市甲公司于2011年3月1日丢失一本普通发票,甲公司于2011年3月10日到主管税务机关递交了发票遗失书面报告,并在该市报纸上公开声明作废。
2011年4月5日,市税务机关在对甲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如下问题:(1)未按规定建立发票保管制度;(2)将2008年度开具的发票存根联销毁;(3)有两张已作账务处理的发票票物不符。税务机关在对相关发票进行拍照和复印时,该公司以商业机密为由拒绝。
经税务机关核实,甲公司通过销毁发票存根联、开具票物不符发票等手段,共计少缴税款8000元。根据以上情况,市税务机关除责令其限期补缴少缴的税款8000元外,还依法对其进行了相应的处罚。
甲公司一直拖延缴纳税款,市税务机关在多次催缴无效的情况下,经局长批准于2011年6月18日查封了甲公司的一处房产,准备以拍卖所得抵缴税款。甲公司认为该房产已于2011年4月22日抵押给乙公司,并依法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税务机关无权查封该房产。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市税务机关在对甲公司进行发票检查时,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公司可以将2008年度开具的发票存根联销毁
B、甲公司不得将2008年度开具的发票存根联销毁
C、甲公司有权拒绝税务机关对相关发票进行拍照和复印
D、甲公司无权拒绝税务机关对相关发票进行拍照和复印
专家解析:正确答案:BD
(1)选项AB:已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2)选项CD:税务机关在查处发票案件时,对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和资料,可以记录、录音、录像、照相和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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