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022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开始!
发布时间:2022-05-17
大家知道吗?在通过初级会计考试,取得证书后,每一年还需要进行继续教育。刚刚重庆财政局就发布了今年继续教育的要求公告,一起来看看具体内容吧!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网上继续教育学习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含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财政局,市级各部门(单位),各中央在渝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8〕10号)、《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渝财规〔2019〕5号)相关规定,现将我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2022年度网上继续教育学习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对象
参加网上继续教育学习的对象是重庆市辖区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中具有初级和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会计专业技术人员)。
二、报名缴费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自行登录“重庆市财政局”公众信息网(http://czj.cq.gov.cn/)首页-办事服务-会计之家-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中级及以下网上继续教育。在通过财政部门组织评审确定的7家网校中任意选择网校报名,按每人每年28元标准缴费后即可开始在线学习,每一个学习课程学完并经考试合格后可获得相应学分。
三、学分要求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每年继续教育必须完成专业科目60学分(含其他符合免学政策并已办理登记获得的学分),其中,必学课程学习不低于40学分。
四、学习时间
网上继续教育学习时间为2022年5月16日至12月31日。
(一)课程全部为专业科目,分必学和选学内容,先完成必学课程后再学习选学课程。
(二)按专业技术职称确定学习内容。网校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不同划分学习内容,即按中级、初级、无职称三类选择学习内容。
(三)必学内容。必学课程内容包括会计法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以及近两年财政部出台的会计准则、制度。
(四)选学内容。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在完成必学内容后,根据自己需要从网校提供的其他相关课程中自行选择。
五、学习要求
(一)参加网上继续教育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没有完成会计人员基本信息采集的,应先按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全市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渝财会〔2019〕8号)要求,登录“重庆市财政局”公众信息网(http://czj.cq.gov.cn/)首页-办事服务-会计之家-会计人员信息管理-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完成会计人员基本信息采集后,方能上网参加继续教育学习。
(二)会计专业技术人员须及时参加本年度继续教育学习。因特殊情况未完成以前年度继续教育学习的,应先按规定完成以前年度继续教育学习后方可报名参加本年度继续教育学习。
(三)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网上继续教育遇到问题,可向所在学习的网校咨询。在完成当年要求的学分后,会计专业技术人员还有兴趣学习网上所列内容的,网校可免费提供学习到90学分。
六、学分登记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完成网上继续教育一个课程学习并通过考试获得学分后,系统将自动登记。会计人员可于7个工作日后,登录“重庆市财政局”公众信息网(http://czj.cq.gov.cn/)首页-办事服务-会计之家-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继续教育查询,查看继续教育完成情况,如有问题可向网校或所属区县会计管理部门询问。
七、其他事项
(一)各区县(自治县)财政局要加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网上继续教育培训学习的宣传服务工作,督促会计专业技术人员自觉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学习。严禁任何机构和人员弄虚作假、请人代学、组织代学等,一经发现,我局将通报批评,并对相关人员不予注册。
(二)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免学政策按《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渝财规〔2019〕5号)相关规定执行,可进入“重庆市财政局”公众信息网(http://czj.cq.gov.cn/)首页-办事服务-会计之家-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继续教育政策,查看“重庆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问题答疑”,了解具体办理流程。
重庆市财政局
2022年5月7日
已经取证或正在从事会计工作的小伙伴们,注意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继续教育,修够学分哦。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更多初级会计考试资讯及时了解!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初级会计职称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某煤矿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7年3月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1)开采原煤200万吨,在采煤过程中生产天然气25000千立方米。
(2)销售原煤l80万吨,取得不含税销售额8500万元。
(3)销售天然气2000干立方米,取得含税销售额1200万元。
(4)本矿职工食堂、浴室领用本矿开采的原煤5000吨。
(5)购进采煤机械2台,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89万元,该采煤机械已投入使用。
(6)购进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860万元;该批原材料委托运输公司运输,支付运费80万元,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发票。该原材料已验收入库。(提示:资源税单位税额:原煤3元/吨;天然气12元/千立方米)
要求:
(1)计算该煤矿3月份应纳的资源税;
(2)计算该煤矿3月份应纳的增值税。
【答案】(1)该煤矿3月份应纳的资源税:
①销售原煤应纳资源税=180×3=540(万元)
②本矿职工食堂、浴室领用原煤应纳资源税=0.5×3=1.5(万元)
合计应纳资源税=540+1.5=541.5(万元)。
【解析】煤矿生产的天然气暂不征收资源税。(2)该煤矿3月份应纳的增值税:①销项税额=[8500+1200+1.13+(8500+180)×0.5]×13%-(8500+1061.95+23.61)×13%=l246.12(75元)②进项税额=860+80×7%=865.6(万元)③应纳增值税=1246.12-865.6=380.52(万元)。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公开发行的情形有( )。
A.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
B.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
C.向累计超过200人的特定对象发行证券
D.向累计不超过200人的特定对象发行证券
本题旨在考查证券公开发行的情形。《证券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公开发行:(1)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的。故A项属于公开发行。(2)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200人的。故C项属于公开发行。(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发行行为。故本题应选A、C项。
周某向谢某借款80万元后,后因谢某急需资金,周某以一套价值90万元的房产抵偿所欠谢某债务,谢某取得该房产产权的同时支付周某差价款10万元。已知契税税率为3%。关于此次房屋交易缴纳税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周某应缴纳契税3万元
B.周某应缴纳契税2.4万元
C.谢某应缴纳契税2.7万元
D.谢某应缴纳契税0.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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