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报考条件解读!
发布时间:2020-01-16
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报考条件,你都符合了吗?考试学习进度如何了?是否万事俱备只欠东风了?接下来,紧随51题库考试学习网的脚步,一起来看看2020年中会报名条件吧!
(一)基本条件:坚持会计守则原则,这是会计人员最基本的,坚决履行岗位职责,这是身为会计人必须具备的品质,积极热爱本职工作,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并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且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这部分是对考生精神层面上的规定,没有具体考证方式,较为宽松。
(二)报考人员,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即可报名参试。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即可报名参试。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即可报名参试。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即可报名参试。
5.取得博士学位,对这方面要求较宽松,主要是考虑到已经取得博士学位,相关能力也比较到位了。
以上就是报考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所必备的条件啦,看看你是否都符合呢,考试会有资格审核流程,所以不要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抱有侥幸心理哦,最后,51题库考试学习网预祝大家考试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中级会计职称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关于我国人民法院对经济纠纷案件的窜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我国人民法院审理经济纠纷案件实行两审终审制
B.不经过一审,不能进入二审程序
C.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裁定而上诉的,可以进入二审程序
D.当事人对生效的判决、裁定仍不服的,可申请再审,并应当暂停执行
本题考核点是审判程序。当事人对生效的判决、裁定仍不服的,可在2年内申请再审,但不影响判决决、裁定的执行。
合伙企业清算时,合伙企业的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应首先清偿合伙企业( )。
A.所欠税款
B.所欠企业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
C.所欠银行的贷款
D.所欠其他公司的货款
本题考核合伙企业的债务清偿顺序。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依照《合伙企业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分配。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表明已获得或拥有上市公司控制权的情形包括( )。
A.投资者为上市公司持股50%以上的控股股东
B.投资者可以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超过30%
C.投资者通过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能够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
D.投资者以其可实际支配的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
本题考核上市公司控制权的界定。以上四项均符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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