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安徽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这些报考条件你都清楚吗?
发布时间:2020-02-29
近日,有安徽的考友在问,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报考条件有哪些?有没有规定工作年限?针对这些问题,51题库考试学习网作出如下的解释,希望考友们能够采纳!
一般说来,报考中级会计职称考试需要具备以下的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二、具体条件: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其中,对通过全国统一的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的人员,并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51题库考试学习网相信,有细心的安徽考友注意到了,上述具体条件中,均提到了从事会计工作。那么,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会计工作年限指的是什么?
从事会计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的合计年限,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前,但不包括其全日制学历在校学习和实习时间。其中,在职人员考取硕士研究生,学习期间计算工作年限,非在职人员硕士研究生学习期间不计算工作年限。以下表为例:
学历类型 |
拿到学历证书的时间 |
工作年限 |
|
全日制学历 |
大专 |
2015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拿到学历 |
5年 |
本科 |
2016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拿到学历 |
4年 |
|
双学士/研究生班 |
2018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拿到学历 |
2年 |
|
硕士 |
2019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拿到学历 |
1年 |
|
非全日制学历 |
拿到国家承认学历前后工作时间总和达到要求即可 |
因此,报名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时,对于工作年限的审核,是根据发证日期以及毕业时间来综合考量的。对于非全日制学历毕业者,比如成考、自考毕业生,以发证日期内为准,并开始计算年限。对于全日制学历,即参加高考考上大学的毕业生,如果先取得会计证后毕业,以毕业时间为准开始计算年限,如果是毕业后才取得会计证,以会计证的发证日期为准开始计算年限。如果报考人员既有全日制学历,也有非全日制学历的,会计工作年限的计算应追溯至其最高全日制学历及会计从业资格取得时间,且不含其全日制学历在校学习和实习时间。
另外,考友们需要注意,从事会计工作年限是计算到报名当年年末,而非考试当年。
好了,以上就是51题库考试学习网提供的全部的信息了。安徽的考友们想要了解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更多的信息,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51题库考试学习网会持续更新相关的考试内容哟!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中级会计职称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汇丰公司于2008年4月委托厚德公司培训一批学员,培训期为10个月,5月1日开学。汇丰公司和厚德公司双方签订协议约定:汇丰公司应向厚德公司支付培训费总额为100 000元,分三次支付,第一次在开学时预付30%;第二次在2008年12月31日支付50%,第三次在培训结束时支付。汇丰公司已于5月1日预付第一期款项,2008年12月31日,厚德公司得知汇丰公司由于发生火灾,当年经营发生困难,无法确定剩余培训费能否收到,已经发生的培训成本36 000元。
要求:编制厚德公司的相关会计分录。
由于2008年12月31日,厚德公司得知汇丰公司当年发生火灾,经营发生困难,无法确定剩余培训费能否收到,厚德公司只能将已经发生的培训成本36 000元中能够得到补偿的部分 (即100 000×30%=30 000元)确认为收入,同时将发生的36 000元成本全部确认为当年费用。厚德公司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①2008年5月1日,收到汇丰公司预付的培训费时
借:银行存款 30 000
贷:预收账款 30 000
②厚德公司发生成本时
借:劳务成本 36 000
贷:银行存款等 36 000
③2008年12月31日,确认收入
借:预收账款 30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30 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36 000
贷:劳务成本 36 000
《公司法》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股权回购请求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某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
A.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该公司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法律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B.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C.公司变更组织形式的
D.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解析:《公司法》规定了股东回购权的情形包括A、B、D三项,C项则不在法律规定之列。
根据契税的有关规定,有些特殊方式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也将视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买卖行为征收契税。这些特殊方式有( )。
A.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投资 B.以土地、房屋权属抵偿债务 C.以获奖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D.以房屋抵押到期不能偿付借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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