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2021年中级会计考试准考证打印:8月25日10点开始
发布时间:2021-07-29
现在距离2021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越来越近,每个地区政策要求不同,最近各个地区陆续公布了准考证打印的时间,天津地区也公布了准考证打印的时间,下面51题库考试学习网给大家分享天津地区准考证打印的相关信息,一起来看看吧!
2021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8月25日10点开始。
2021年中级会计考试准考证打印流程暂未公布,可参考2020年准考证打印流程:
第一步:打开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index.jsp)。
第二步:进入网站后,下拉网页,找到左下方的“准考证打印”按钮,点击进入。
第三步:进入后,点击“中级准考证”按钮,进入准考证打印页面。
第四步:进入后,根据自己的报名信息如实填写“选择省份”、“证件号码”、“姓名”,输入附加码,点击【查询】。
第五步:准备好打印用纸,点击确定;核对准考证信息是否有误,若无误点击打印即可。
第六步:检查准考证上的照片、姓名、准考证号、身份证号等信息须清晰无误。
二、注意事项
1、打印入口开通后由于同时登录人数较多,容易导致网页打不开,建议考生灵活选择准考证打印时间,避开打印高峰期。
2、建议各位考生可以多打印几份准考证,作为紧急备用,分别放在不同的地方保存(如文具袋、衣服裤子口袋、手机壳、背包等)。
2021年度中级会计资格考试命题依据、试题题型和评分原则如下:
一、命题依据
2021年度中级会计资格考试命题以2021年度中级会计资格考试大纲为依据,考试内容不超出考试大纲的范围。
二、试题题型
中级会计资格考试全部实行无纸化,在计算机上进行答题。
《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试题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计算分析题、综合题。
《财务管理》科目试题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计算分析题、综合题。
《经济法》科目试题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简答题、综合题。
三、评分原则
中级会计资格考试各科目每类试题分值及得分规则在每类试题前说明,客观题实行计算机阅卷,主观题实行计算机网上人工阅卷。
以上是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的天津地区准考证打印相关信息,已经报名准备参加考试的考生要详细关注当地财政局最新资讯,每个地区的打印时间不一致,一定要看清楚准考证打印的时间,避免错过打印时间无法打印准考证,从而导致不能参加考试。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中级会计职称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A外商投资企业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外币业务,期初即期汇率为1美元=7.23元人民币。本期收到外商作为投资而投入的设备一台,投资各方确认价值为45万美元,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为1美元=7.25元人民币,另发生运杂费4.5万元人民币,进口关税11.25万元人民币,安装调试费6.75万元人民币,该设备的入账价值为( )万元人民币。
A.392.85
B.382.5
C.391
D.348.75
【解析】45×7.25+4.5+11.25+6.75=348.75(万元人民币),收到投入资本时,作为收到投资方而收到的资产,其折算汇率必须选择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王某为做生意向其朋友张某借款10000元,当时未约定利息。王某还款时,张某索要利息,王某以没有约定为由拒绝。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王某是否支付利息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王某不必支付利息
B.王某应按当地民间习惯支付利息
C.王某应按同其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利息
D.王某应在不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三倍的范围支付利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甲公司为乙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拟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收购丙上市公司(以下简称“丙公司”)的股份,达到控制丙公司的目的。在董事会讨论收购方案时,-些董事分别提出以下观点:
(1)乙下属的两个子公司同时参与收购,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收购丙公司的股份。若甲公司与乙的两个子公司持有丙公司的已公开发行股份合计达到5%时,应在3日内即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书面报告,但对被收购公司可以暂时保密。
(2)若甲公司与乙的两个子公司合并持有丙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后,每增加或减少5%时,均应暂停交易。
(3)若甲公司与乙的两个子公司持有丙公司公开发行的股份合计超过5%但未达到20%时,应编制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在收购行为完成9个月后,可以考虑将所持丙公司的股份部分转让给丁公司。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和《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分析上述(1)~(4)点是否正确?并简要说明理由。
(1)本题观点(1)中对被收购公司暂时保密的说法不正确。 根据规定,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书面报告,抄报该上市公司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上述规定体现为收购人持股达到一定比例时,不仅要报告公告,还要通知被收购公司。)(2)本题观点(2)的说法是错误的。 根据规定,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5%后,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其拥有权益的股份占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5%,应当依照前述规定进行报告和公告。在报告期限内和作出报告、公告后2日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上述规定体现为收购人持股达到一定比例时,在法定期间禁止交易,不是简单的暂停交易。)(3)本题观点(3)的说法错误。 根据规定,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不是上市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其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但未达到20%的,应当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其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但未达到20%的,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20%但未超过30%的,应当编制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上述法律规定体现为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的类型,既有收购人的持股比例要求,也有其在上市公司的地位要求。)(4)本题观点(4)在收购行为完成9个月后转让所持丙公司股份的说法不正确。 根据规定,在上市公司收购中,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收购行为完成后的l2个月内不得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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