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2020年西藏中级会计职称报名入口3月15日公布!

发布时间:2020-03-09


注意了,各位小伙伴们!西藏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报名时间从315日开始!下面,就请跟随51题库考试学习网的脚步一起来看看吧!大家要仔细阅读哦!

一、2020年西藏中级会计师考试报名入口:

“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打开网站后,点击左下方“考试报名”即可找到相应的报名入口。

二、2020年西藏中级会计职称报名入口开通时间:

“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将在315日开通,报考2020年中级会计师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的中、高级资格考试报名及时完成报名及缴费。

三、2020年西藏中级会计师考试报名工作继续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方式,报名时不设置现场资格审核,采用后审制。

四、2020年西藏中级会计职称报考条件:

1)基本条件,报名参加中级会计师,首先你得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2)具体条件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具备博士学位。

6、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本通知所述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本通知所述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201231;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参加中级资格考试工作年限为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

五、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需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

六、报名地点:

1、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

2、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

3、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

4、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在内地报名。

5、所有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均在其报名所在地参加考试。

6、审核报考人员报名条件时,报考人员应提交学历或学位证书或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等材料。

好了,以上便是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的全部内容了。如果你们还有什么想要了解的内容,建议你们去51题库考试学习网的官网看看哟!希望能够帮助到你们!预祝大家考试成功,加油!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中级会计职称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外商甲与内资企业乙拟设立一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3 000万元(每股1元),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持有的股份最低应为( )股。

A.600万

B.750万

C.1 200万

D.1 500万

正确答案:B

下列关于评价投资项目的回收期法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A.它忽略了货币时间价值

B.它需要一个主观上确定的最长的可接受回收期作为评价依据

C.它不能测度项目的盈利性

D.它不能测度项目的流动性

正确答案:D
投资项目回收期是非贴现评价指标,没有考虑资金时间价值;为了评价项目的可行性,也需要预先确定一个主观标准,着重考察项目投资回收期间的长短,一定程度上反映项目的流动性。但不能反映回收期后的收益情况,故不能测度项目的盈利性。

根据《合同法》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无效合同的有( )。

A.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合同

B.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但未损害国家利益

C.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D.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正确答案:AD
本题考核点是无效合同的界定。选项B需要注意的是,因一方欺诈、胁迫而订立的合同,如损害到国家利益,则是无效合同。选项C “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为可撤销合同。

2004年6月,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了一份100万元的购货合同。合同约定:2004年7月2日乙公司付货,2004年7月11日甲公司交付货款。乙公司如期付货,但甲公司却未按合同规定交付货款。 2004年7月21日乙公司上门催讨货款,甲公司借口货物质量不合格,拒绝付款。此后,乙公司因为董事会人员调整 ,没有再提起甲公司欠款之事。2006年6月11日发生地震,9月21日乙公司才恢复正常经营。2006年10月,乙公司再次提起甲公司欠款问题,准备提起诉讼,乙公司认为虽已超过两年诉讼时效,但由于地震属于不可抗力,应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止。经了解,乙公司得知甲公司的另一债权人丙公司已经向人民法院申请甲公司破产的申请,2006年11月2日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甲公司破产。甲公司主要的债权、债务情况如下:①2004年6月21日甲公司以自己价值300万元的办公楼作抵押,向工商银行贷款150万元,期限3年。②2004年11月1日甲公司又以该办公楼作抵押,并以丁公司作一般保证人,保证期间6个月,向建设银行贷款200万元,期限1年。因甲公司不能清偿到期贷款,建设银行已于2006年3月2日向法院起诉,案件正在审理过程中。③丙公司为甲公司清偿债务80万元,但丙公司在2005年5月21日曾欠甲公司债务60万元,丙公司向清算组提出行使抵销权,抵销对甲公司的60万元债务。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乙公司诉讼时效中止的说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2)工商银行是否享有优先受偿权?为什么?

(3)丙公司能否行使抵销权?为什么?

(4)建设银行享有的甲公司抵押财产的债权是多少?为什么?

正确答案:
(1)乙公司诉讼时效中止的说法正确。地震属于不可抗力,构成中止诉讼时效进行的事由。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只有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发生前述法定事由,才能中止时效的进行。乙诉讼时效应从2004年7月21日至2006年7月21日,但2006年6月11日地震,处于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引起诉效的中止。 
(2)工商银行享有优先受偿权。工商银行的债权属于有财产担保的债权,根据《破产法》的规定,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工商银行的债权有甲公司的房产作抵押担保,所以可以享有优先受偿权。 
(3)丙公司可以行使抵销权,抵销其对破产人甲公司的60万元债务,剩余的20万元为破产债权。根据《破产法》的规定,债权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对债务人负有债务的,可以向管理人主张抵销。 
(4)建设银行享有甲公司抵押财产的债权是150万元。由于甲公司办公楼作价300万元,除去为工商银行贷款抵押的150万元后,尚余150万元。此150万元应属于破产企业为债权人建设银行提供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不属于破产债权,属优先受偿权。因此,在建设银行的200万元债权中,150万元属于优先受偿权,其余50万元属破产债权应参加破产程序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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