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福建省中级会计师《经济法》考试教材
发布时间:2019-07-10
今天小编介绍一下2019年中级会计师《经济法》考试教材。
2019年中级会计师《经济法》考试教材由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全国会计考办)编写,由经济科学出版社出版发行;根据规定,2019年中级会计师考试教材在3月底出版,大家可查看2019年中级会计师《经济法》考试教材封面进行参考。
2019年中级会计师《经济法》考试教材封面
【书名】:经济法
【出版社】:经济科学出版社
【编 者】: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
【定 价】:56.00元
【包 装】:平装
【开 本】:16开
【出版时间】:2019年3月
内容简介:
《经济法》在编写过程中力求以理论为指导、以案例为借鉴、以训练为依托,理论和实践紧密结合,使学生在具有必备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门知识的基础上,重点掌握从事本专业领域实际工作的基本能力和基本技能。本教材编写的思路定位是从供给者中心向需求者中心的转变,以财经类专业高职高专学生的需要为基础安排经济法的结构与内容,注重适用性,教材突出了培养学生应用能力的高职高专教育特色。
注意:以上封面为预售版本,实物以到货产品为准。考友购买教材时请看清楚教材封面、书名、版次、出版时间以及出版社等信息,以免买错教材。
以上就是2019年中级会计师《经济法》考试教材。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中级会计职称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协议回购,是指公司以协议价格直接向几个主要股东回购股票。( )
A.正确
B.错误
某国有企业被依法申请破产并于法定期限内由人民法院指定了管理人。企业被受理破产申请时管理的财产和债权人申报的债权情况如下:
(1)企业被受理破产申请时管理的财产评估变现价值如下:
①生产厂房价值300万元,全部用于对A银行债务抵押;
②借用B公司的办公楼价值160万元;
③在被宣告破产时未到期的债权140万元;
④专有技术评估作价70万元;
⑤追回破产申请受理前5个月内破产企业主动放弃的债权共100万元。
另外发现该企业对C公司拥有债权190万元。
(2)债权人申报的债权情况为:
①A银行对该破产企业发放3年期贷款,本金200万元,年利率10%,到期应计利息共60万元,尚有1年到期;
②C公司拥有债权700万元;
③D公司因为该企业担保,替其偿还债务本息共350万元;
④E公司因该企业提前终止合同造成损失140万元;
⑤欠E公司违约金110万元。
另外欠职工工资及劳保费用60万元;欠税款130万元;发生破产费用10万元。
根据以上资料,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1)分别说明哪些属于别除权、抵销权、撤销权,金额分别为多少?
(2)企业破产时经营管理的财产中,哪些属于破产财产,金额为多少?哪些不属于破产财产,为什么?
(3)债权人申报的债权中,哪些属于破产债权,金额为多少?哪些不属于破产债权,为什么?
(1)①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此项权利即是破产法理论上的别除权。本题中,A银行对破产企业拥有的实际债权本息共240万元(扣除未到期利息20万元)可以就抵押物(生产厂房)优先受偿,属别除权。别除权金额是240万元。
②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企业破产法上的抵销权,是指债权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对债务人即破产人负有债务的,无论是否已到清偿期限、标的是否相同,均可在破产财产最终分配确定前向管理人主张相互抵销的权利。本题中,C公司欠破产企业债务190万元,可以抵销破产企业所欠C公司的债权,属抵销权。抵销权金额是190万元。
③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前1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A.无偿转让财产的;B.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C.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D.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E.放弃债权的。这就是新企业破产法中的撤销权。
本题中,追回破产申请受理前5个月内破产企业主动放弃的债权共100万元,属撤销权的行使。撤销权的金额是100万元。
(2)属于破产财产的有:
①生产厂房300万元,但是其中240万元将由A银行优先受偿,还剩余60万元可以纳入破产财产的分配程序,用于清偿非优先受偿的破产债权;
②在被宣告破产时未到期的债权,视为已到期,金额为140万元;
③专有技术价值70万元;④行使撤销权追回已放弃的债权100万元。
以上四项破产财产共计610万元(300+140+70+100)。
本题中,借用的办公楼不属于破产财产,应由B公司通过管理人行使取回权取回。
(3)属于破产债权的有:
①A银行拥有的可以优先受偿的债权:200+200×10%×2=240(万元);
②C公司拥有的、扣除抵销权以后的债权共510万元(700-190);
③D公司因为破产企业偿还债务形成的350万元债权;
④E公司的损失额140万元。
以上三项内容共计形成破产债权1240万元(240+510+350+140)。
本题中,欠E公司违约金110万元,不属于破产债权。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管理人解除破产企业未履行的合同,对方当事人依法或者依照合同约定产生的对债务人可以用货币计算的损失赔偿债权。此项债权以实际损失为计算原则。违约金不作为破产债权。
企业有一笔5年后到期的借款100万元,年利率为12%,
试问:
(1)每年末应偿债多少?
(2)每年初应偿债多少?
(1)A=100/(F/A,12%,5)=15.74(万元)
(2)A=100/[(F/A,12%,6)-1]=14.0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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