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报考重庆市中级会计职称,报几门比较合适?
发布时间:2020-01-16
2020中级会计职称备考已经开始啦!根据往年经验来看,报名时间可能是在2020年3月份,虽然现在距离报名现在还有一段时间,但现在就应该了解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啦!下面,就和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一起来了解一下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科目搭配吧,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首先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各个科目的难易程度吧:《中级会计实务》据了解这一科考试也是最难的一科,所以需要花费时间要更多;《经济法》在三个科目中偏简单,因为里面大多涉及法律条款,纯记忆即可;《财务管理》难度适中,所以大部分考生最后考这一科。
如果你是第一次报考,给推荐以下搭配方案:
1.《中级会计实务》搭配《财务管理》这是将最难的两个科目放在一起,不要担心时间不够用,对自己没信心,给自己一点压力,谁还没个小宇宙还是咋的。这样有助于提高学习自觉性;
2. 《中级会计实务》搭配《经济法》,一难一简,搭配在一起,可起到中和效果,《中级会计实务》理解性内容较多,《经济法》记忆性内容较多,这两科搭配,穿插着学习,还可以起到一定的调节作用;
3. 《财务管理》搭配《经济法》,这两个科目相对来说没有《中级会计实务》难度大,所以先考过这两科,不仅是一针强心剂,同时,也能抽出更多时间备考《中级会计实务》;
51题库考试学习网在这里提醒大家,一定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学习计划,2020年考试时间也临近了,关注最新消息。最后,预祝大家考试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中级会计职称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2009年9月3日,A公司与B公司签订了一份不可撤销的合同,双方约定,2010年1月20日,A公司应按每台72万元的价格向B公司提供甲产品6台。2009年12月31日,A公司甲产品的账面价值(成本)为300万元,数量为5台,单位成本为60万元。2009年12月31日,甲产品的市场销售价格为60万元/台。销售5台甲产品预计发生销售费用及税金为10万元。2009年12月31日,A公司结存的5台甲产品的账面价值为( )万元。
A.300
B.290
C.280
D.270
解析: 根据A公司与B公司签订的销售合同规定,该批甲产品的销售价格已由销售合同约定,并且其库存数量小于销售合同约定的数量,因此,在这种情况下,计算甲产品的可变现净值应以销售合同约定的价格72万元作为计量基础,其可变现净值=72×5-10=350万元,因其成本为300万元,所以账面价值为300万元。
甲股份有限公司(本题下称“甲公司”)为上市公司,20×1年1月1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全部为存货项目计提的跌价准备)为33万元;递延所得税负债(全部为交易性金融资产项目的公允价值变动)为16.5万元,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20×1年该公司提交的高新技术企业申请已获得批准,自20×2年1月1日起,适用的所得税税率变更为15%。
该公司20×1年利润总额为5000万元,涉及所得税会计的交易或事项如下:
(1)20×1年1月1日,以1 043.27万元自证券市场购入当日发行的一项3年期到期还本每年付息国债。该国债票面金额为1000万元,票面年利率为6%,年实际利率为5%。甲公司将该国债作为持有至到期投资核算。
税法规定,国债利息收入免交所得税。
(2)20×1年1月1日,以2000万元自证券市场购入当日发行的一项5年期到期还本每年付息公司债券。该债券票面金额为2000万元,票面年利率为5%,年实际利率为5%。甲公司其作为持有至到期投资核算。
税法规定,公司债券利息收入需要交所得税。
(3)20×0年11月23日,甲公司购入一项管理用设备,支付购买价款等共计1500万元。20×0年12月30日,该设备经安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甲公司预计该设备使用年限为5年.预计净残值为零,采用年数总和法计提折旧。
税法规定,税法允许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该类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为5年。假定甲公司该设备预计净残值为零,与税法规定相同。
(4)20×1年6月20日,甲公司因违反税收的规定被税务部门处以10万元罚款,罚款未支付。
税法规定,企业违反国家法规所支付的罚款不允许在税前扣除。
(5)20×1年10月5日,甲公司自证券市场购入某股票;支付价款200万元(假定不考虑交易费用)。甲公司将该股票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12月31日,该股票的公允价值为150万元.
假定税法规定,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公允价值变动金额及减值损失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待出售时一并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6)20×1年12月10日,甲公司被乙公司提起诉讼,要求其未履行合同的造成的经济损失。12月31日,该诉讼尚未审结。甲公司预计很可能支出的金额为100万元。
税法规定,该诉讼损失在实际发生时允许在税前扣除。
(7)20×1年计提产品质量保证160万元,实际发生保修费用80万元。
(8)20×1年未发生存货跌价准备的变动。
(9)20×1年未发生交易性金融资产项目的公允价值变动。
甲公司预计在未来期间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于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要求:(1)计算甲公司20×1年应纳税所得额和应交所得税。
(2)计算甲公司20×1年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费用和所得税费用总额。
(3)编制甲公司20×1年确认所得税费用的相关会计分录。(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1)计算甲公司20×1年应纳税所得额和应交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5000-1043.27×5%(事项1)+(1500×5/15-1500/5)(事项3)+10(事项4)+100(事项6)+80(事项7)=5337.84(万元)应交所得税=5337.84×25%=1334.46(万元)(2)计算甲公司20×1年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33÷25%+200+50+100+80)×15%=84.3(万元)“递延所得税资产”发生额=84.3-33=51.3(万元)“递延所得税负债”余额=16.5+25%×15%=9.9(万元)“递延所得税负债”发生额=9.9-16.5=-6.6(万元)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费用=-(51.3-50×15%)-6.6=-50.4(万元)所得税费用=1334.46-50.4=1284.06(万元)(3)编制甲公司20×1年确认所得税费用的相关会计分录。借:所得税费用1284.06递延所得税资产51.3递延所得税负债6.6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1334.46资本公积(50×15%)7.5
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 17%。商品销售价格均不含增值税额,所有劳务均属于工业性劳务。销售实现时结转销售成本。甲公司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均为主营业务。2001年12月,甲公司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资料如下:
(1) 12月1日,对A公司销售商品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销售价格为100万元,增值税额为17万元。提货单和增值税专用发票已交A公司,A公司已承诺付款。为及时收回货款。给予A公司的现金折扣条件如下:2/10,1/20,n/30(假定计算现金折扣时不考虑增值税因素)。该批商品的实际成本为85万元。12月19日,收到A公司支付的、扣除所享受现金折扣金额后的款项,并存入银行。
(2) 12月2日,收到B公司来函,要求对当年11月2日所购商品在价格上给予5%的折让 (甲公司在该批商品售出时,已确认销售收入200万元,并收到款项)。经查核,该批商品外观存在质量问题。甲公司同意了B公司提出的折让要求。当日,收到B公司交来的税务机关开具的索取折让证明单,并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支付折让款项。
(3) 12月4日,与C公司签订协议,向C公司销售商品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销售价格为100万元,增值税额为17万元;该协议规定,甲公司应在2002年5月1日将该批商品购回,回购价为110万元(不含增值税额)。商品已发出,款项已收到。该批商品的实际成本为78万元。
(4) 12月14日,与D公司签订合同,以分期收款方式向D公司销售商品一批。该批商品的销售价格为120万元,实际成本为75万元,提货单已交D公司。该合同规定,该商品价款及增值税额分三次等额收取。第一笔款项已于当日收到,存入银行。剩下两笔款项的收款日期分别为2002年1月14日和2月14日。
(5) 12月15日,与E公司签订一项设备维修合同。该合同规定,该设备维修总价款为60万元(不含增值税额),于维修任务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一次结清。12月31日,该设备维修任务完成并经E公司验收合格。甲公司实际发生的维修费用为20万元(均为修理人员工资)。12月31日,鉴于E公司发生重大财务困难,甲公司预计很可能收到的维修款为17.55万元(含增值税税额)。
(6) 12月25日,与F公司签订协议,委托其代销商品一批。根据代销协议,甲公司按代销协议价收取所代销商品的货款,商品实际售价由受托方自定。该批商品的协议价为200万元 (不含增值税额),实际成本为180万元。商品已运往F公司。12月31日,甲公司收到F公司开来的代销清单,列明已售出该批商品的20%,款项尚未收到。
(7) 12月31日,与G公司签订一件特制商品的合同。该合同规定,商品总价款为80万元 (不含增值税额),自合同签订日起2个月内交货。合同签订日,收到C公司预付的款项40万元,并存入银行。商品制造工作尚未开始。
(8) 12月31日,与H公司签订协议销售商品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销售价格为
300万元,增值税额为51 万元。商品已发出,款项已收到。该协议规定,该批商品销售价格的 25%属于商品售出后5年内提供修理服务的服务费。该批商品的实际成本为200万元。
(9) 12月31日,收到A公司退回的当月1日所购全部商品。经查核,该批商品存在质量问题,甲公司同意了A公司的退货要求。当日,收到A公司交来的税务机关开具的进货退出证明单,并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支付退货款项。
要求:
(1) 编制甲公司12月份发生的上述经济业务的会计分录。
(2) 计算甲公司12月份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成本。
(“应交税金”科目要求写出明细科目;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1) ①借:应收账款 117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 借:主营业务成本 85 贷:库存商品 85 借:银行存款 116 财务费用 1 贷:应收账款 117 ②借:主营业务收入 1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 贷:银行存款 11.7 或: 借:主营业务收入 1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 银行存款 11.7 ③借:银行存款 117 贷:库存商品 78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 待转库存商品差价 22 ④借:分期收款发出商品 75 贷:库存商品 75 借:银行存款 46.8 贷:主营业务收入 4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6.8 借:主营业务成本 25 贷:分期收款发出商品 25 ⑤借:应收账款 17.55 贷:主营业务收入 15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55 借:劳务成本 20 贷:应付工资 20 借:主营业务成本 20 贷:劳务成本 20 ⑥借:委托代销商品 180 贷:库存商品 180 借:应收账款 46.8 贷:主营业务收入 4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6.8 借:主营业务成本 36 贷:委托代销商品 36 ⑦借:银行存款 40 贷:预收账款 40 ⑧借:银行存款 351 贷:主营业务收入 225 递延收益 75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1 借:主营业务成本 200 贷:库存商品 200 ⑨借:主营业务收入 1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 贷:银行存款 116 财务费用 1 或: 借:主营业务收入 1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 银行存款 116 财务费用 1 借:库存商品 85 贷:主营业务成本 85 或 借:主营业务成本 85 贷:库存商品 85 (2) 主营业务收入=100-10+40+15+40+225-100=310(万元) 主营业务成本=85+25+20+36+200-85=281(万元) 解析:本题目主要考核收入确认和计量问题,考生应特别注意以下问题:
(1) 在采用总额法的情况下,企业在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时,不考虑各种预计可能发生的现金折扣,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财务费用。
(2) 销售折让应在实际发生时冲减发生当期的收入。发生销售折让时,如按规定允许扣减当期销项税额的,还应同耐用红字冲减“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的“销项税额”专栏。在会计分录中可以计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的借方;也可以用红字计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的贷方。
(3) 售后回购一般情况下不应确认收入,但是应按销售价格确认增值税销项税额。实际收到款项库存商品的成本和增值税销项税额后的差额,应作为待转库存商品差价。
(4) 企业应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分期确认收入。同时,按商品全部销售成本与全部销售收入的比率计算本期应结转的销售成本。
(5) 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只能部分地得到补偿的,应按能够得到补偿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收入,并按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结转成本。确认的收入金额小于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的金额,确认为当期损失。另外,确认收入时还应注意本题目中所给的是含增值税税额的收入,因此,应注意应将其转化成不含增值税税额的收入。
(6) 本题目中委托代销属于同买断方式,由于这种销售本质上仍是代销,委托方将商品交付给受托方时,商品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并未转移给受托方,因此,委托方在交付商品时不确认收入。受托方将商品销售后,应按实际售价确认为销售收入,并向委托方开具代销清单。委托方收到代销清单时,再确认本企业的销售收入,但是考生应注意,虽然款项尚未收到,但销售该批商品的20%,因此,应确认收入20%,并结转成本20%。
(7) 在采用预收款项销售的方式下,只收到款项,商品制造工作尚未开始,不能确认为收入的实现。
(8) 如商品的售价内包括可区分的在售后一定期限内的服务费,应在商品销售实现时,按售价扣除该项服务费后的余额确认为商品销售收入。服务费递延至提供服务的期间内确认为收入。可设置“递延收入”科目,核算所售商品的售价中包含的可区分的售后服务费。
(9) 已确认收入的销售退回,一般均应冲减退回当月的销售收入,同时冲减退回当月的销售成本;如该项销售已经发生现金折扣,应在退回当月一并调整;企业发生销售退回时,如按规定允许扣减当期销项税的,应同时用红字冲减“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的“销项税额”专栏。
某进出口公司进口摩托车1000辆,经海关审定的货价为180万美元。另外,运抵我国关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包装费10万美元,运输费8万美元,保险费2万美元。当天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基准汇价为1美元=8.3元人民币。
已知:摩托车关税税率为80%,消费税税率为10%,增值税税率为17%。
要求:
(l)计算进口该摩托车应缴纳的关税。
(2)计算该批进口摩托车应缴纳的消费税。
(3)计算该批进口摩托车应缴纳的增值税。
(1)应缴关税税额=(180+10+8+2)×8.3×80%=1328万元
(2)应缴消费税税额=(1660+1328)/(1-10%)×10%=332万元
(3)应纳增值税额=(1660+1328+332)×l7%=564.4I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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