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关于开展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04


关于开展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辽财会〔2019116

省(中)直各单位,各市、沈抚新区财政局:

根据《关于做好省级会计人员管理系统升级改造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上报工作的通知》(财办会〔201828号)要求,省财政厅对原辽宁省财政会计事务系统进行了升级改造,建成辽宁省会计管理综合服务平台。该平台可实现会计人员信息采集、会计继续教育登记管理、会计诚信档案、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全程电子化。现就全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息采集人员范围

(一)在辽宁行政区域内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二)虽不从事会计工作但具有会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高级、正高级)资格的人员。

(三)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暂时不从事会计工作,但拟报考当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

会计人员是指从事下列具体会计工作的人员:出纳;稽核;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净资产)的核算;收入、费用(支出)的核算;财务成果(政府预算执行结果)的核算;财务会计报告(决算报告)编制;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其他会计工作。

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总会计师的人员,属于会计人员。

二、信息采集方式和流程

信息采集采用会计人员网上填报本人信息、上传相关资料和财政部门审核确认的方式。

(一)会计人员需登录辽宁会计网官方网站(http://www/fd.ln.gov.cn/lnkjwsy/-辽宁省会计管理综合服务平台,按照网页上《辽宁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操作指南》进行操作。

(二)新登记会计人员,使用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登录系统,进行身份注册、设置密码、填写基本信息、打印自动生成的基本信息表、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经本人签字单位盖章的基本信息表、所在单位组织机构代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学历证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

(三)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并已在原辽宁省财政会计事务系统中登记的会计人员,使用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直接登录系统,设置密码、进行信息更新和确认。20201231日前未进行信息更新和确认的人员,将被视为不再从事会计工作,系统内信息将做删除处理。

(四)信息采集遵循属地化原则,会计人员在工作单位所在地采集信息;工作单位与户籍不在同一地区的,遵循工作单位优先原则,即在工作单位所在地采集信息;在校学生在学籍所在地采集信息,毕业后转至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

(五)大连地区会计人员的信息采集,按大连市财政局相关要求执行。

三、信息采集时间

(一)会计人员应在就职一个月内办理信息采集,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在一个月内办理信息更新。

(二)信息采集工作从2019415日开始,至2019615日结束。2019630日全部信息上报财政部。信息采集的后续开放时间将在辽宁会计网官网另行通知。

(三)请符合信息采集范围的人员务必及时准确完整填报和更新有关信息,以免影响本人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高级(正高级)会计资格评审、继续教育登记、会计人才选拔等。

 四、工作要求

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是为广大会计人员提供便捷服务,推动会计工作转型升级和提高会计管理信息化水平的重要基础性工作。

(一)市县财政部门要广泛宣传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的必要性和相关工作要求,确保符合信息采集范围的人员知晓并及时准确进行信息采集。

(二)市县财政部门要严把审核关,对于虚报、谎报信息的会计人员,由当地财政部门记入个人信用档案。

(三)市县财政部门要加强辽宁省会计管理综合服务平台使用权限管理,制定相关工作规则,确保会计人员信息安全。

(四)市县财政部门要通过信息采集工作掌握分析会计队伍现状,制定有针对性工作措施,不断提高为会计人员服务和会计管理工作水平。

(五)请省(中)直单位加强本单位会计人员管理,指导会计人员及时准确做好信息采集工作。

鞍山市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咨询电话:0412-2230887

辽宁省财政厅

2019325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中级会计职称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下列关于投资报酬率指标优点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

A.能使投资中心近期目标与企业长远目标一致

B.具有横向可比性,有利于进行各投资中心经营业绩的比较

C.有利于调整资产的存量,优化资源配置

D.可以正确引导投资中心的经营管理行为

正确答案:A
解析:投资报酬率主要说明了投资中心运用公司的每单位资产对公司整体利润贡献的大小。优点有:①能反映投资中心的综合获利能力;②投资报酬率具有横向可比性;③有利于调整资产的存量,优化资源配置;④可以正确引导投资中心的经营管理行为,使其行为长期化。但用这个指标考核投资中心的业绩,会导致投资中心的近期目标与企业长远目标背离。

甲与乙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甲为买方,乙为卖方,合同标的为300万元。甲向乙支付定金70万元。合同签订后,甲未向乙支付定金。甲以其由丁处保管的10辆汽车作为抵押物与乙另行签订了一份抵押合同,约定如果甲在合同约定期限届满时不能向乙支付货款,则该10辆汽车归乙所有。该抵押合同办理了登记手续。甲在签订了抵押合同后又将其由丁保管的汽车质押给丙并通知了丁。由于甲未按照合同约定向丁支付保管费,丁按照合同的约定行使了留置权。

根据上述事实及《合同法》、《担保法》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甲、乙约定的定金数额是否合法?甲、乙之间定金合同是否生效?并分别说明理由。

(2)甲、乙之间抵押合同的约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3)丙、乙及乙、丁对l0辆汽车行使优先权应如何确定?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甲、乙约定的定金数额不合法,甲、乙之间定金合同不生效。《合同法》规定,定金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本题中约定的定金数额为70万元,超过了合同标的额300万元的20%。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本题中没有交付定金,所以定金合同不生效。
(2)甲、乙之间抵押合同的约定不符合法律规定。法律规定,订立抵押合同时,抵押权人和抵押人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
(3)乙优先于丙受偿,丁优先于乙受偿。根据法律规定,同一财产法定登记的抵押权与质权并存时,抵押权人优先于质权人受偿;同一财产法定登记的抵押权与留置权并存时,留置权人优先于抵押权人受偿。

复合杠杆系数( )。

A.指每股利润变动率相当于业务量变动率的倍数

B.等于经营杠杆系数与财务杠杆系数之积

C.反映息税前利润随业务量变动的剧烈程度

D.反映每股利润随息税前利润变动的剧烈程度

正确答案: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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