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高级会计师报考条件中的高等专科是大专吗?

发布时间:2020-01-16


高等专科就是大学专科学历,大学专科教育其一是高等职业学校就是我们所说的高职、其二是高等专科学校就是我们所说的高专也就是在高等学校专科专业的学生毕业后将获得大学专科的学历。所以高级会计师报考条件中的高等专科就是大专学历。2020年的报考资讯还未发布,可以先参考2019年的报考资讯,来看看具体的内容吧。

2019年高会报名条件:

1、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2、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师考试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基本条件。

2)省级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中央单位批准的本地区、本部门申报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报考人员应根据各省(区、市)具体要求提交相应材料。

报名工作年限要求说明:

高级会计师报名条件中有关会计工作年限的要求: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应计入会计工作年限。

各地在组织会计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核时,应结合考生在报名登记表中工作年限信息、取得规定学历的时间等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考生在会计人员数据库中相关信息可以作为资格审核的参考依据。

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

以上是参考2019年的报考资讯,以及关于高等专科是大专的解释。想要报考的小伙伴要认真备考哦。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高级会计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甲单位为一家中国企业,乙公司、丙公司为欧洲企业,丙公司为乙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甲
公司计划向乙公司收购丙公司 100%股权,并购项目建议书部分要点如下:
(1)并购背景
①甲公司为一家建筑企业,在电力建设的全产业链(规划设计、工程施工与装备制造)中,甲
公司的规划设计和工程施工能力处于行业领先水平,但尚未涉入装备制造领域。在甲公司承攒的EPC(设计一采购一施工)总承包合同中,电力工程设备均向外部供应商采购。为形成全产业链优势,甲公司拟通过并购方式快速提升电站风机等电力工程设备的技术水平和制造能力。
②乙公司为一家大型多元化集团企业,涉及电气工程、信息与通讯、家电、风机、照明等多
个经营领域。近年来,受外部经济环境,尤其是欧洲经济状况影响,乙公司经营出现困难。为集中资源,巩固其在信息与通讯、电气工程等多个业务领域的领先地位,乙公司决定对风机、照明等业务予以剥离出售,降低营运的复杂性;丙公司就在本次的剥离出售计划范围内。
③丙公司为一家装备制造企业,以自主研发为基础,在电站风机领域拥有世界领先的研发能
力和技术水平。丙公司风机业务 90%的客户来自欧美,在欧美市场享有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销售一直保持着较高的增长水平。虽然丙公司拥有领先的技术和良好的业绩,但是风机业务并非丙公司所属集团的核心业务。
(2)并购价值评估
甲公司采用可比企业分析法、可比交易分析法对丙公司价格进行了综合评估。经评估,丙公司的评估价值在 16 亿元。甲公司向乙公司收购丙公司的报价为 16.8 亿元。
并购前,甲公司的市场价值为 132 亿元。如并购完成,预计两家公司经过整合后的市场价值合计将达到 160 亿元,此外,甲公司预计在并购价款外,还将发生财务顾问费、审计费、评估费、律师费等并购交易费用 0.5 亿元。
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
要求:

根据资料(2),计算甲公司并购丙公司的并购收益、并购溢价和并购净收益,并据此指出甲公司并购丙公司的财务可行性。
答案:
解析:
并购收益=160-132-16=12(亿元)
并购溢价=16.8-16=0.8(亿元)
并购净收益=12-0.8-0.5=10.7(亿元)
甲公司并购乙公司后能产生 10.7 亿元的并购净收益,从财务管理角度分析,此项并购交易是可行的。

甲公司为一家以复合材料研发、生产和销售为主业的集团企业,于2018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2019年初,甲公司决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等有关规定,对内部控制体系进行优化,并就此制定了2019年度内部控制体系优化实施方案。该方案部分要点如下:
(1)整合职能部门。将公司的内部控制部和风险管理部合并为风险与内控部,从工作目标、内容、要求以及具体工作执行的方法、程序等方面,对内部控制建设和风险管理工作进行整合。合并后的风险与内控部由总经理直接领导。
(2)突出控制重点。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对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业务实施重点控制:①加强对子公司投资的管控,通过合法有效形式履行出资人职责,维护公司权益。②加强对外担保管理,可为与其他企业存在重大经济纠纷、面临法律诉讼且可能承担较大赔偿责任的担保申请人提供相保,但应要求其提供反担保。③加强存货管理,除存货在公司不同仓库内部流转不必办理出入库手续外,所有采购、生产、销售环节涉及的存货流转均需履行严格的出入库手续。
(3)强化自我评价。授权内部审计部门具体实施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年度自我评价工作,评价范围包括集团总部(及分公司),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评价报告按规定的权限和程序逐层审批并由董事会最终审定后对外披露。
(4)加强外部审计。委托为公司提供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服务的A会计师事务所实施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工作。A会计师事务所在实施审计工作过程中可结合实际情况适当利用公司自我评价工作的成果,并应当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
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
要求: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等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简要说明资料(1)中对内部控制建设和风险管理工作进行整合的合理性。
(2)逐项指出资料(2)中①至③项是否存在不当之处;对存在不当之处的,分别说明理由。
(3)指出资料(3)中是否存在不当之处;对存在不当之处的,说明理由。
(4)指出资料(4)中是否存在不当之处;对存在不当之处的,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1)合理性:①内部控制的最终目标是防控风险,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风险管理的目标也是防控风险,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且两者都要求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范围之内。②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二者不是对立的,而是协调统一的整体。③可以避免职能交叉,提高运行效率。
(2)
事项①不存在不当之处。
事项②存在不当之处。
理由:对于担保申请人出现与其他企业存在较大经济纠纷、面临法律诉讼且可能存在较大赔偿责任情形的,不得提供担保。
事项③存在不当之处。
理由:企业应当详细记录存货入库、出库及库存情况,做到存货记录与实际库存相符。
或:如果存货内部流转不办理出库手续,可能导致存货缺失或被挪用等风险。
或:存货在不同仓库内部流转也需要办理出入库手续。
(3)存在不当之处。
理由:集团性企业的内部控制评价范围是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或:评价范围不包括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
(4)存在不当之处。
理由:会计师事务所仅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
或:会计师事务所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不发表审计意见。
或:会计师事务所对审计过程中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在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增加“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描述段”。

锐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锐达集团”)是一家公开上市的大型电子设备厂商,拥有二十多年的多系列民用电子设备生产和销售经验。其持有股份达到 53%的北极光电子销售有限公司(简称“北极光电子”)是全国久负盛名的民用电子设备销售机构。“北极光电子”在国内每个省分别设立子公司,统筹当地范围内各分支公司的业务。“北极光电子”实现的年销售收入稳居行业全国第一,营业网点数量和销售能力也位列全国第一。随着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提出和实施,西部某省(简称“A 省”)在多领域电子信息和高新技术产业等领域迅速发展,一跃成为行业内公认的龙头城市。而且由于全国信息技术支撑下的民用电子应用产业正处于行业周期的高峰,以及 A省突出发展创新电子产业所拥有的特殊因素,A 省民用电子应用设备市场更是高速发展,致使全国各地的家电企业纷纷进入 A 省大兴市投资于民用电子市场。
不过,就 A 省的现实的情形而言,“北极光电子”的主要业务和收入并不在大兴市,尤其是其分支机构在省内的销售终端点数量和销售队伍力量均落后于当地的几家本地代理中介机构。相比于“北极光电子”,这些机构对当地情况更为熟悉,具有丰富的本地优势,促销措施强大,但服务质量却远低于“北极光电子”。“北极光电子”在 A 省的分公司已建立 10 年,其业务量 10年来稳定增长,利润率也维持在较高水平,但业务量及收入总额尚不如本地公司,A 省分公司管理层的大多数也将会在未来的 l~5 年间陆续退休。最近,“锐达集团”给“北极光电子”制定的企业目标是保持市场领先地位,并将年增长率维持在 16%左右。由于各省市的业务增长率已经处于很低的水平,“北极光电子”管理层认为 A 省大兴市将是公司能否完成任务的一个关键且决定性因素。
要求:

4.如果你是“北极光电子”A 省分公司总经理,你可能会采取什么总体战略?请具体阐述其
主要理由。
答案:
解析:
从“北极光电子”西部某省分公司总经理角度看,可能会选择稳定型战略。主要理由在于:该省分公司的管理层接近退休,大部分管理者会满足于现状,缺乏冒险扩张的勇气,以维持利润战略为主,所以会选择稳定型战略。

A国有大型企业集团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为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聘请某会计师事务所在年报审计时对A公司所属B、C、D、E4家全资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进行检查与评价。检查中发现以下问题:
(1)B公司对外投资决策失控。经查,该项投资发生于2004年6月,当时B公司董事长谭某经朋友介绍认识了自称是境外甲金融投资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总经理的廖某,双方约定,由B公司向甲公司投入1000万元用于投资,期限1年,收益率20%。
考虑到这项投资能给本公司带来巨额回报,为避免错失良机,谭某指令财会部先将1000万元资金汇往甲公司,之后再向董事会补办报批手续、补签投资协议。财会部汇出资金后向对方核实是否收到汇款时却始终找不到廖某。后经查实,甲公司纯系子虚乌有。
(2)C公司对外担保管理松弛。2009年3月,C公司为乙公司提供100万元贷款担保,公司风险管理部李某根据总经理指示办理此事。由于李某对担保业务不熟悉,C公司也没有相应的管理制度,因此,李某仅凭感觉认为乙公司董事长是本公司总经理的亲属,不会出问题,于是办理了担保手续。此后,乙公司破产,C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3)D公司工程项目管理混乱。2009年5月,D公司开工建设职工活动中心,2010年6月份完工。工程原定总投资3500万元,决算金额为3950万元。
据查,该工程由D公司工会提出申请,由工会有关人员进行可行性研究,经D公司董事会审批同意并授权由工会主席张某具体负责工程项目的实施和对工程价款支付的审批。随后,张某私自决定将工程交由某个体施工队承建。在工程即将完工时,施工队负责人向张某提出,职工活动中心应有配套健身设施,建议增建保龄球馆。张某认为这一建议可取,指示工会有关人员提出工程项目变更申请,经其签字批准后实施。
在工程完工后,由工会有关人员办理了竣工验收手续,由财务部门将交付使用资产登记入账。职工活动中心交付使用后,发现包括保龄球道在内的多项工程设施存在严重质量问题。
(4)E公司重大设备采购控制不严。2009年5月,E公司决定从国外引进两台具有世界领先水平的生产设备。经某客户推荐和联系,E公司指派一副总经理带队赴国外丙公司实地考察。考察期间,考察团仅观看了所要采购设备的图片和影视资料,未进行实地考察和技术测试。双方代表经过谈判,并经各自公司授权批准,签订了采购合同。
6月15日,E公司按照合同约定一次性支付了设备款。
8月初,两台设备运抵E公司,并在启封、安装后立即投入生产。但在生产过程中,这两台设备多次出现故障。后经专家鉴定,这两台设备系国外淘汰多年的旧机器,丙公司仅仅更换了一些零部件、重新喷涂了油漆就将其出售给了E公司,其实际价值不及售价的十分之一。
该事务所在工作结束后,向A公司管理层通报了内部控制制度评价情况。针对所属全资子公司在内部控制方面存在的问题,A公司召开由集团公司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和各子公司负责人参加的专门会议进行研究。在讨论过程中,有关人员发言要点如下:
A公司董事长王某:这几个公司内部控制薄弱给企业和国家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教训极其深刻,值得反思。集团公司和各子公司要切实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不要怕程序复杂,也不要怕审批繁琐,只要能搞好内部控制,花多大代价都值得。
A公司总会计师赵某:第一,要强化内部审计,在集团公司财会部增设审计处,专门负责对会计和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审计处接受财会部领导,但重大问题可以直接向我汇报。第二,严格审批权限,各子公司均实行“一支笔”审批,所有财务收支,无论是工程支出还是日常零星开支,都由各子公司董事长审批。
A公司财会部经理孙某:第一,建议加强对工程项目的预算管理,实行刚性预算,超预算的工程支出一律不予批准。第二,落实固定资产采购责任制,建议由各子公司技术部全权负责办理采购事宜,并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机制。
要求:
1.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和审计署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连同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的要求,从内部控制角度,分析、判断并指出B公司、C公司、D公司、E公司内部控制中存在的薄弱环节。
2.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和审计署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连同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的要求,从内部控制角度,分析、判断A公司董事长王某、总会计师赵某、财会部经理孙某在会议发言中的观点有哪些不当之处?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1.(1)B公司内部控制中存在下列薄弱环节:
①投资决策控制存在缺陷,未履行集体审议、联签等决策审批程序。
或:未履行集体决策审批程序。
或:对重大资金支付(或:重大投资项目),未实行集体决策审批。
②未对投资项目进行分析论证[或:可行性研究][或:资信调查][或:实地考察]。
③资产投出环节的控制存在缺陷,财会部在明知没有签订投资合同的情况下仍支付对外投资资金,把关不严。
或:资产投出环节把关控制不严。
(2)C公司内部控制中存在下列薄弱环节:
①控制环境存在薄弱环节,由不熟悉担保业务的李某负责办理担保业务,不符合控制环境中有关员工胜任能力的要求。
或:李某对担保业务不熟悉,不应当承办担保业务。
②岗位分工控制存在缺陷,由李某一人办理担保业务的全过程不符合岗位分工和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的要求。
或:单位不得由同一部门或个人办理担保全过程业务。
③担保决策控制存在缺陷,没有制定担保政策和授权批准制度[或:未实行集体决策审批]。
或:C公司总经理与乙公司董事长是亲属,存在关联方关系,不应为乙公司提供担保。
④未对乙公司的资产质量、财务状况、经营情况等进行必要的评估。
(3)D公司内部控制中存在下列薄弱环节:
①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存在缺陷,不应仅由工会有关人员进行可行性研究。
②公司董事会授权工会主席张某全权负责工程项目实施和工程价款支付的审批,属于授权批准不当。
③工会主席私自决定施工单位,表明该公司授权批准程序存在缺陷。
④工程变更追加预算应经过董事会等决策机构的批准,不能仅由张某一人签字批准。
⑤竣工验收控制不严,不应仅由工会人员进行竣工验收。
(4)E公司内部控制中存在下列薄弱环节:
①采购环节的控制存在缺陷,未对采购设备进行实地考察和技术测试。
②固定资产验收控制存在缺陷,未组织独立的验收部门或指定专人对所购设备进行验收。
2.(1)A公司董事长王某认为只要能搞好内部控制,花多大代价都值得的观点不当。
理由:建立、实施内部控制制度应考虑成本效益原则。
或:单位应当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内部控制制度。
或:单位应当以合理的成本达到最佳控制效果。
(2)A公司总会计师赵某提出的在财会部增设审计处,并由财会部具体领导的建议不当。
理由:内部审计应具有相对独立性。
或:审计处应独立于财会部。
或:会计与审计属不相容职务,应单独设置有关机构。
或:内部审计机构应由单位领导层或董事会领导,不应由财会部领导。
(3)A公司总会计师赵某提出上收审批权限、由各子公司董事长一人审批所有财务开支的建议不当。
理由:不符合授权批准控制的要求。
或:单位应当合理划分授权批准的权限和责任,单位内部各级管理层及经人员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承担责任,授权过大或过小都是不当的。
(4)A公司财会部经理孙某提出的对超预算的支出一律不予批准的意见不当。
理由:特殊情况下,根据业务工作需要,经履行审批手续后,可以调整工程项目预算。
或:单位因工程变更等原因造成价款支付方式或金额发生变动的,应有完整的书面文件和其他资料,在经决策机构批准和财会部门审核后,可以付款。
(5)A公司财会部经理孙某提出由各子公司技术部全权办理固定资产采购业务的意见不当。
理由:违背了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的要求。
或:不能由同一部门或个人办理采购业务的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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