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查看!2020年高级会计师考后审核地区汇总

发布时间:2020-08-29


小伙伴们注意啦!你们知道高级会计师报名资格审核方式有哪些吗?下面,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为大家带来2020年高级会计师考后审核地区汇总,请各位考生自行查阅,看看自己是否属于考后审核的方式。

高级会计师报名资格审核方式主要有三种:网上审核,现场审核,考后审核。考后审核即考生在报名后直接参加考试,待成绩合格后,到相关部门进行报名资格审核,审核不通过的考生不予颁发证书。

考后审核信息汇总

为了能顺利拿到合格证书,提醒各位考生在考后提前准备考后审核材料,以免因材料缺失影响审核进程。

注意:高级会计师实行考评结合,考试通过后,接下来就是评审工作,以免考试通过了,评审却来不及准备!所以相关考生一定要提前准备论文。

高级会计师做题技巧:

《高级会计实务》试题全部为主观题,灵活性程度高,不仅考核答题人的专业水平,同时也考核答题人的分析判断、归纳总结能力。在题目解答时,我们需要把握以下关键点:

1、掌握做题顺序

建议考生从自己熟悉的题目做起,还可以根据自己的擅长或不足来安排;对于阅读量较大的题目,可以先看题目要求,再阅读题目内容,带着问题去阅读,更有利于题目作答。

2、看清题目要求

每道题的题干要求应当重点关注:题目的要求包括几项,具体是什么;计算是否要求列示计算过程;逐项解答还是统一解答;判断之后是否要求说明理由等。看清题干,才能了解每个题目的采分点。

3、条理清晰、语言简练、把握关键词

《高级会计实务》试题全部为主观题,解答前需要梳理好思路,按照题目要求逐题逐条进行解答,最好每条观点前用序号标明顺序或层级关系,避免因考虑不周调整思路而大规模修改;解答时,应组织好语言,简明扼要地表达清楚自己的观点,关键词一定要突出,让阅卷老师一眼就能看到自己的核心答案。

以上就是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为大家分享的全部内容,大家是否清楚了呢?希望本篇文章能够帮助到大家,如有其他疑问请继续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高级会计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乙公司是一家从事大型项目建设的上市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某国有控股集团(以下简称“集团”)所控制。近年来,因大型项目建设市场不景气,公司面临较高市场风险和较大融资压力。为进一步开拓市场,应对各种风险,市场部经理认为,公司应制定和实施内部融资战略,即从集团融入资金用于公司的项目开发。据了解,目前集团的货币资金余额经常保持在15亿元左右,这部分闲置资金完全可以通过“委托银行贷款”等方式用于公司。这既不影响集团的利益,也能减轻公司的资金压力。
  要求:根据资料,判断市场部经理的观点是否存在不当之处;如存在不当之处,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市场部经理的观点存在不当之处。
  理由:从集团融入资金用于公司的项目开发不属于内部融资战略。公司财务中的内部融资战略是指公司通过利润分配政策,使用内部留存利润进行再投资。

甲公司是一家大型家电生产企业,下设洗衣机、冰箱、空调等业务部门。2019年欲投资建设LT液晶显示屏新业务,针对该新业务甲公司开会进行了讨论,相关人员发言如下:
总经理:公司是国内唯一完整掌握LT核心技术的本土企业,具有很强的创新能力,拥有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机制和经验丰富的管理团队,而且具有一定的资金实力,获得了政府的大力支持。但是公司的产能规模只相当于全球排名第四位企业产能规模的十分之一,尚未达到可持续发展的最小经济规模。
市场部经理:投资液晶显示屏项目要对外部的环境进行分析,衡量进入该领域的风险。调研人员发现,未来几年,随着技术的发展,全球IT产业环境将向“移动型”转变,LT液晶显示屏的年复合增长率将超过18%。不过LT产品与技术更新不断加快,如果无法加倍推进产品与技术创新,公司将失去发展的机会。
财务部经理:预计LT液晶显示屏新项目的生产线寿命为五年,2015年曾为建设该项目聘请相关咨询机构进行项目可行性论证花费50万元。LT液晶显示屏新项目的相关资料如下表所示:

要求:
1.根据总经理的发言要点,判断甲公司采用的成长型战略类型(写出具体类型),并说明理由。
2.根据总经理和市场部经理的发言要点,结合SWOT模型,指出甲公司投资建设LT液晶显示屏新业务的优势、劣势、机会和威胁。
3.根据财务部经理的发言要点,在LT液晶显示屏新项目可行性论证过程中是否将已经支付的可行性论证费50万元作为相关成本,如不作为相关成本,请说明理由。指出该项目的净现值,并判断该LT液晶显示屏新项目是否具备财务可行性。
4.指出项目风险的衡量法中情景分析法的优缺点。

答案:
解析:
1.甲公司采用的是多元化战略中的相关多元化战略。
理由:甲公司投资的液晶显示屏项目属于在公司原有业务领域基础上进入新领域,而且都是电子产品,具有相关性,所以属于相关多元化战略。
2.优势:公司是国内唯一完整掌握LT核心技术的本土企业,具有很强的创新能力,拥有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机制和经验丰富的管理团队,而且具有一定的资金实力。
劣势:公司的产能规模只相当于全球排名第四位企业产能规模的十分之一,尚未达到可持续发展的最小经济规模。
机会:获得了政府的大力支持。未来几年,LT液晶显示屏的年复合增长率将超过18%,未来的发展前景可观。
威胁:LT产品与技术更新不断加快。
3.
(1)不应该作为LT液晶显示屏新项目的相关成本。
理由:2015年曾为建设该项目聘请相关咨询机构进行项目可行性论证花费50万元属于沉没成本,是已经发生的支出与费用,不会影响拟投资项目的现金流量。
(2)该LT液晶显示屏新项目的净现值等于折现现金净流量为30344万元,净现值大于零,该项目具备财务可行性。
4.情景分析的主要优点是注重情景发展的多种可能性,降低决策失误对企业造成的影响,对决策事项的可参考性更强。主要缺点在于主观性较强,对于情景数据的准确性、逻辑性及因果关系的建立要求更高。

光明能源为上市公司,2014~2015 年通过合营安排等,与长期股权投资有关的情况如下:
(1)光明能源经过可行性论证,为进军未来中长期的市场新热点项目,与通达公司(简称 B)、
兴达公司(简称 C)签订了一项安排:光明能源在该安排中拥有 50%表决权,B 拥有 30%表决权,C拥有 20%表决权。明光公司、B、C 之间的合同安排规定,对该安排相关活动的决定至少需要 75%的表决权。据此,能够行使决策权的唯一情况就是光明能源和 B 公司的一致行动。
(2)光明能源从积极参与电力改革出发,经过可行性论证,为打造对电力终端销售市场的主动性渗透,与 E 公司、F 公司安排一项涉及三方:光明能源在该安排中拥有 50%的表决权,E 和 F 各拥有 25%的表决权。三方之间的合同安排规定的合营协议,对安排的相关活动作出决策至少需要75%的表决权。据此,据此,能够行使决策权的两种情况就是光明能源和 B 公司的一致行动,或者E 和 F 公司的一致行动。
(3) 2010 年 1 月 20 日,光明能源与乙公司签订购买乙公司持有的丙公司(非上市公司)60%股权的合同。合同规定:以丙公司 2010 年 6 月 30 日评估的可辨认净资产价值为基础,协商确定对丙公司 60%股权的购买价格;合同经双方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购买丙公司 60%股权时,光明能源与乙公司不存在关联方关系。
(4)购买丙公司 60%股权的合同执行情况如下:
①2010 年 3 月 15 日,光明能源和乙公司分别召开股东大会,批准通过了该购买股权的合同。
②以丙公司 2010 年 6 月 30 日净资产评估值为基础,经调整后丙公司 2010 年 6 月 30 日的资
产负债表各项目的数据如下:

上表中固定资产为一栋办公楼,预计该办公楼自 2010 年 6 月 30 日起剩余使用年限为 20 年、净残值为 0,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上表中无形资产为一项土地使用权,预计该土地使用权自 2010 年 6 月 30 日起剩余使用年限为 10 年、净残值为 0,采用直线法摊销。假定该办公楼和土地使用权均为管理使用。
③经协商,双方确定丙公司 60%股权的价格为 5500 万元,光明能源以一栋办公楼和一项土地使用权作为对价。光明能源作为对价的固定资产 2010 年 6 月 30 日的账面原价为 2800 万元,累计折旧为 600 万元,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为 200 万元,公允价值为 4000 万元;作为对价的土地使用权 2010 年 6 月 30 日的账面原价为 2600 万元,累计摊销为 400 万元,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为 200 万元,公允价值为 1500 万元。2010 年 6 月 30 日,光明能源以银行存款支付购买股权过程中发生的评估费用 120 万元、咨询费用 80 万元。
④光明能源和乙公司均于 2010 年 6 月 30 日办理完毕上述相关资产的产权转让手续。
⑤光明能源于 2010 年 6 月 30 日对丙公司董事会进行改组,并取得控制权。
(5)丙公司 2010 年及 2011 年实现损益等有关情况如下:
①2010 年度丙公司实现净利润 1200 万元(假定有关收入、费用在年度中间均匀发生),当年提取盈余公积 120 万元,未对外分配现金股利。
②2011 年度丙公司实现净利润 1600 万元,当年提取盈余公积 160 万元,未对外分配现金股利。
(6) 2010 年 7 月 1 日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丙公司除实现净利润外,未发生引起股东权益变动的其他交易和事项。
(7) 2012 年 1 月 2 日,光明能源以 2500 万元的价格出售丙公司 20%的股权。当日,收到购买方通过银行转账支付的价款,并办理完毕股权转让手续。光明能源在出售该部分股权后,持有丙公司的股权比例降至 40%,仍能够对丙公司实施重大影响,但不再拥有对丙公司的控制权。
2012 年度丙公司实现净利润 800 万元,当年提取盈余公积 80 万元,未对外分配现金股利。丙公司因当年购入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上升确认资本公积 300 万元。
(8)其他有关资料:
①不考虑相关税费因素的影响。
②光明能源按照净利润的 10%提取盈余公积。
③不考虑投资单位和被投资单位的内部交易。
要求:

分析情形(2),并判断其表述正确与否?如不正确,请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情形(2)处理错误。根据合营安排,尽管光明能源能够否决所有决策,但是光明能源没有控制该安排,因为光明能源需要获得 E 或 F 的同意。在本例中,三方集体控制该安排。但是,存在多种参与方之间的联合能够达到 75%表决权的要求(即光明能源和 E,或光明能源和 F)。在此情况下,三方签订的该合同安排要成为合营安排,需要在安排中指明,要求哪一种参与方之间的联合的一致同意才能对相关活动作出决策。据此,能够行使决策权的两种情况就是光明能源和 B 公司的一致行动,或者光明能源和 F 公司的一致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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