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广东2020年高级会计师考试时间不变!

发布时间:2020-07-05


根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205号)规定,广东省高级会计师考试时间保持不变,详细情况下文有讲解。

一、关于考试时间和时长调整安排

(一)初级资格。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日期调整为2020829日至94日,99日至10日,分两个阶段进行。

《初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105分钟,《经济法基础》科目考试时长为75分钟,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

(二)中级资格。中级资格考试日期仍为202095日至7日,共3批次。

(三)高级资格。高级资格的《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间及时长不变,仍为202096日,考试时间为8:30-12:00

二、关于考务日程调整安排

(一)初级资格

1.2020817日至828日,登陆“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打印准考证。

2.2020829日开始组织考试。

3.2020930日前,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公布初级资格成绩。

4.考试成绩公布后一个月内,各地考试管理机构组织完成本地区初级资格考后资格复核相关工作,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二)中、高级资格。中、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不作调整,仍按《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会〔20208号)规定执行。

三、关于会计资格考试退费安排

(一)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0年度会计初级资格考试时间作调整。考生如因考试时间推迟无法参加本年度考试的,可向报名所在地市级会计考试管理机构申请办理退费,具体申请要求和安排以各市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通知为准。

(二)会计初级资格退费申请时间为2020715日至24日,逾期不予受理。考生一经提交2020年度初级资格考试退费申请后,将无法参加本年度会计初级资格考试,应慎重决定是否申请会计初级资格考试退费。

(三)因会计中、高级资格考试时间未作调整,不作退费安排。

四、工作要求

(一)各地考试管理机构要及时把调整后的考试时间及有关事项安排通知到本地区考生。

(二)各地考试管理机构应按照本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制定疫情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各地考试管理机构严格有关规定要求,加强考试考务管理各环节工作,确保2020年度我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以上就是今日所分享的全部内容,希望对考生朋友有所帮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高级会计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甲上市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20×1年至20×3年发生的有关交易或事项如下:
(1)20×1年8月30日,甲公司宣告购买丁公司持有的乙公司60%的股权。购买合同约定,以20×1年7月31日经评估确定的乙公司净资产价值52000万元为基础,甲公司以每股6元的价格定向发行6000万股本公司股票作为对价,收购乙公司60%的股权。
12月26日,该交易取得证券监管部门核准;12月30日,双方完成资产交接手续;12月3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董事会派出7名成员,能够控制乙公司的财务和经营决策;该项交易后续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12月31日,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以7月31日评估值为基础进行调整后的公允价值为54000万元(有关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同)。当日,乙公司股本为10000万元,资本公积为20000万元,盈余公积为9400万元、未分配利润为14600万元;甲公司股票收盘价为每股6.3元。
20×2年1月5日,甲公司办理完毕相关股份登记,当日甲公司股票收盘价为每股6.7元,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54000万元;1月7日,完成该交易相关验资程序,当日甲公司股票收盘价为每股6.8元,期间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未发生变化。
该项交易中,甲公司为取得有关股权以银行存款支付评估费100万元、法律费300万元,为发行股票支付券商佣金2000万元。
甲公司与乙公司、丁公司在该项交易前不存在关联关系。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
要求:
1.确定甲公司合并乙公司的购买日,并说明理由。
2.说明甲公司为取得有关股权支付评估费、法律费以及发行股票支付的券商佣金应如何处理。
3.计算该项合并中应确认的商誉。

答案:
解析:
1.甲公司合并乙公司的购买日是20×1年12月31日。
理由:甲公司能够控制乙公司的财务和经营决策,该项交易后续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2.甲公司为取得有关股权支付的评估费、法律费应计入当期管理费用,为发行股票支付券商佣金应冲减发行股票的溢价收入【冲减发行股票的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3.商誉=6000×6.3-54000×60%=5400(万元)。

甲事业单位“专用实验设备购置”项目经费预算为180万元。2016年2月5日,甲单位履行了政府采购程序并同中标的A公司签订了采购合同。合同约定: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25%;3月30日前设备到货验收合格,支付合同价款的70%;设备调试正常运行3个月后,支付合同价款的5%。甲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了首笔设备款,但因A公司经营业务转型,不再生产该类设备,合同无法继续履行。资产管理处负责该项采购业务的经办人员由于缺少工作经验,一直未主动联系A公司,项目实施处于停滞状态。
  问题:是否存在不当之处。

答案:
解析:
该事项存在不当之处。
  不当之处:但因A公司经营业务转型,不再生产该类设备,合同无法继续履行。资产管理处负责该项采购业务的经办人员由于缺少工作经验,一直未主动联系A公司,项目实施处于停滞状态。
  理由:单位应当对合同履行情况实施有效监控。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对方或单位自身原因导致可能无法按时履行的,应当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加强流程管控,降低运营成本。为控制公司的运营成本、提高销售净利率,建议采用下列控制措施“降成本”:
  ①在大宗原材料采购招标过程中,严格遵循低价者中标的原则;……。
  要求:
  指出资料中的不当之处,并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不当之处:“大宗原材料采购招标过程中,严格遵循低价者中标的原则”的表述不当。
  理由:公司选择供应商应当综合评价其提供原材料的质量、价格、交货及时性、供货条件及其资信、经营状况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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