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注意:福建泉州2020年高级会计师报名调整公告发布了!
发布时间:2020-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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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泉州2020年高级会计师报名调整公告,报名时间调整为2020年3月10日至3月31日24:00,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方式由原来的考前报名资格审核调整为考后资格审核。为妥善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会计服务工作,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有关事项调整的通知》,现就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泉州考区考试报名有关事项调整的公告如下:
一、调整考试报名方式为避免人员聚集,2020年度我市中、高级资格考试报名方式由原来的考前报名资格审核调整为考后资格审核。具体如下:
1.个人自行审核报名:考生应严格按照《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和《泉州市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报名审核有关事项的公告》所规定的报考条件,自行审核是否具备相应的报考资格。考生报考时,应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对所填报的信息履行真实性承诺。考生在进行网上报名时,需自行下载打印并保存好考试网上报名信息表,在考试通过后进行考后资格复审时提交。
2.考后资格复审:由各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在考试结束后对考试成绩通过的考生的报名信息、报名资格进行复审。资格复审的具体办法将另行公告。
二、调整报名流程
1.考生登录考试报名网站进行注册、填报个人信息并提交。
2.考生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即报名结束。未完成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未成功。
三、调整考试报名时间考生应在2020年3月10日至3月31日24:00期间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进行注册,填写个人信息,完成缴费。
四、考生需注意的事项
1.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填写真实准确的手机号码,便于及时通知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参加资格复审。
2.经资格复审,若考生不符合闽会考办〔2020〕1号和《泉州市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报名审核有关事项的公告》所规定的报名条件,给予其单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3.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考生若存在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证书签发机构宣布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给予其单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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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51题库考试学习网祝愿大家都能顺利过关,早日取得证书!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高级会计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
(1)2017年12月,甲公司董事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关联方M公司提供重大商业担保的议案》,并拟提交股东大会进行表决。A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中发现,甲公司董事会在表决该担保议案时,执行董事李某(同时为M公司的股东)参与表决并投赞成票。董事会会议记录显示,M公司已存在资不抵债、经营风险较大的情形,获得甲公司的担保对M公司持续经营至关重要。
要求:
1.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要求,根据资料(1),指出甲公司内部控制存在哪些不当之处,并分别说明理由。
(2)2017年1月,甲公司投入大额资金启动家电类用户界面操作技术重大研发项目,并拟在取得研究成果后申请专利。2017年12月,甲公司获悉同行业的乙公司已于2017年11月抢先向国家专利行政部门申请同类技术的专利。甲公司被迫终止该研发项目。A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中发现,该研发项目经董事长(兼首席科学家)批准后实施,审批文件中仅见董事长个人签字,与研发项目相关的档案中未见可行性研究报告。研发过程中,研究人员通过互联网、邮箱沟通涉密的技术细节,关键信息被黑客截获并出售给了乙公司。
要求:
2.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要求,根据资料(2),指出甲公司内部控制存在哪些不当之处,并分别提出改进的控制措施。
(3)2017年12月,A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组收到甲公司内部员工的举报信,举报甲公司的全资子公司N公司(重要的业务单位)管理层串通舞弊,虚构销售收入。2018年1月,在甲公司的配合下,A会计师事务所实施了必要的审计程序,获取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证实了N公司管理层与其销售部门、物流部门、财务部门有关负责人确实存在串通虚构2017年度销售收入的行为,导致虚增收入超过3亿元(金额重大)。
要求:
3.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要求,针对资料(3),代A会计师事务所逐项回答:①请根据资料(3)所涉及事项对甲公司2017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有效性实施发表什么类型的内部审计意见,并说明理由;②在给甲公司的内部控制沟通和建议函中,提出与举报投诉相关的反舞弊控制措施。
理由:甲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李某作为与关联方存在经济利益的人员在评估与审批环节应当回避。
2.甲公司在M公司存在资不抵债、经营风险较大的情况,审议通过担保议案的行为不当。
理由:被担保人存在资不抵债、经营风险较大等情形的,公司不得提供担保。
2.①不当之处:研发项目经董事长(兼首席科学家)批准后实施,审批文件中仅见董事长个人签字。
改进的控制措施:重大研究项目应当报经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集体审议决策。
②不当之处:与研发项目相关的档案中未见可行性研究报告。
改进的控制措施:甲公司可以组织独立于申请及立项审批之外的专业机构和人员开展可行性研究,出具评估意见,编制可行性硏究报告。
③不当之处:研发过程中,研究人员通过互联网、邮箱沟通涉密的技术细节,关键信息被黑客截获并出售给乙公司。
改进的控制措施:甲公司应当建立研究成果保护制度,加强对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业秘密及研发过程中形成的各类涉密图纸、程序、资料的管理。禁止无关人员接触研究成果
3.①否定意见。
理由:甲公司的全资子公司N公司管理层串通舞弊,虚构销售收入,金额重大,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在内部控制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表明企业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注册会计师认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重大缺陷的且工作范围未受到限制,应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发表否定意见。
②与举报投诉相关的反舞弊控制措施:在内部信息传递控制中,企业应当拓宽内部报告渠道,重视和加强反舞弊机制建设,通过设立员工信箱、投诉热线等有效方式,鼓励员工及企业利益相关方举报和投诉企业内部的违法违规、舞弊和其他有损企业形象的行为。企业应当建立举报投诉制度和举报人保护制度,并及时传达至全体员工。
(1)20×1年8月30日,甲公司宣告购买丁公司持有的乙公司60%的股权。购买合同约定,以20×1年7月31日经评估确定的乙公司净资产价值52000万元为基础,甲公司以每股6元的价格定向发行6000万股本公司股票作为对价,收购乙公司60%的股权。
12月26日,该交易取得证券监管部门核准;12月30日,双方完成资产交接手续;12月3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董事会派出7名成员,能够控制乙公司的财务和经营决策;该项交易后续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12月31日,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以7月31日评估值为基础进行调整后的公允价值为54000万元(有关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同)。当日,乙公司股本为10000万元,资本公积为20000万元,盈余公积为9400万元、未分配利润为14600万元;甲公司股票收盘价为每股6.3元。
20×2年1月5日,甲公司办理完毕相关股份登记,当日甲公司股票收盘价为每股6.7元,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54000万元;1月7日,完成该交易相关验资程序,当日甲公司股票收盘价为每股6.8元,期间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未发生变化。
该项交易中,甲公司为取得有关股权以银行存款支付评估费100万元、法律费300万元,为发行股票支付券商佣金2000万元。
甲公司与乙公司、丁公司在该项交易前不存在关联关系。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
要求:
1.确定甲公司合并乙公司的购买日,并说明理由。
2.说明甲公司为取得有关股权支付评估费、法律费以及发行股票支付的券商佣金应如何处理。
3.计算该项合并中应确认的商誉。
理由:甲公司能够控制乙公司的财务和经营决策,该项交易后续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2.甲公司为取得有关股权支付的评估费、法律费应计入当期管理费用,为发行股票支付券商佣金应冲减发行股票的溢价收入【冲减发行股票的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3.商誉=6000×6.3-54000×60%=5400(万元)。
要求:请指出上述会议决议是否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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