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2020年福建高级会计师考试时间公布了!

发布时间:2020-03-27


福建2020年高级会计职称考试时间公布了,一起跟随51题库考试学习网来看看相关内容吧。

2020年高级资格《高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日期为202096日(星期日),考试时间为830-1200

福建2020年高级会计职称考试方式:实行无纸化考试。

接下来,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为大家分享高级会计师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基本职责

高级会计师在学历和工作资历、外语、计算机技术、会计专业知识上,都有严格要求。

高级会计师的基本职责是:负责草拟和解释、解答在一个地区、一个部门、一个系统或在全国施行的财务会计法规、制度、办法;组织和指导一个地区、一个部门、一个系统的经济核算和财务会计工作,培养中级以上会计人才。

高级会计师的评定办法是:必须先参加全国统一的《高级会计师实务》考试。考试合格并符合下述相关要求后,由本人申请,单位推荐。经所在单位、省直主管部门、地市财政部门或基层职称评委会进行考核评议,并提出考核推荐材料,报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会计专业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省级人社部门备案批准。

高级会计师基本条件

高级会计师的任职条件,除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外,还要具备四个基本条件:

1.较系统地掌握经济、财务会计理论和相关专业知识;

2.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丰富的财务会计工作经验,能担负一个地区、一个部门或一个系统的财务会计管理工作;

3.取得博士学位,并担任会计师职务2-3年;或取得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证书,或大学本科毕业并担任会计师职务5年以上;

4.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

好的,以上就是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为大家分享的全部内容,在此,51题库考试学习网祝愿大家取得好成绩并在未来的工作道路上一帆风顺!如有其他疑问请继续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高级会计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甲公司成立于2010年1月,系一家集基建建设、铁路和公路投资及运营等业务于一体的大型国有建筑施工集团公司。2019年初,董事会召开了由管理层、职能部门经理、主要项目经理参加的“公司投资与融资政策”务虚会。部分参会人员发言要点如下:
董事长:作为中国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高速铁路建设的领军企业,自中央提出“一带一路”倡议以来,公司积极响应国家“一带一路”战略部署,专门成立了“一带一路”工作领导小组。2019年,公司将继续充分发挥在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专业优势,深入研究、谋划布局,加大境外直接投资力度,同时加强境外投资的风险管理,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争取更多海外订单,利用现有产品与服务积极抢占新的国际市场,促进公司较快发展。
市场部经理:了解到在某国有一个投资项目虽然按照项目的资本成本计算的净现值大于0,但按照我们公司的平均投资收益率15%计算的净现值小于0,所以项目不具有财务可行性。
投资部经理:根据市场前景、项目经营等相关资料预测,某国外一个大型隧道工程项目,按照15%的折现率计算净现值为-100万元,按照13%的折现率计算净现值为80万元。
财务部经理:根据财政部关于国有企业境外投资财务管理办法,国有企业应当明确境外投资的财务管理职责,加强境外投资决策与运营管理,落实境外投资财务监督责任、建立健全境外投资绩效评价体系。
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
要求:
1.根据董事长的发言,(1)指出密集型战略的具体类型。(2)判断该公司采用的是何种战略,并说明理由;(3)从境外信贷角度,指出国家风险的含义。
2.根据市场部经理发言,判断市场部经理的观点是否存在不当之处;若存在不当之处,说明理由
3.根据投资部经理发言,计算该项目的传统内含报酬率,并指出相对于修正的内含报酬率而言传统内含报酬率指标的主要缺陷。
4.根据财务经理的发言,指出国有企业集团公司对境外投资应履行的职责。

答案:
解析:
1.
(1)密集型战略的类型主要有:市场渗透战略、产品开发战略、市场开发战略。
(2)该公司采用的是市场开发战略。
理由:利用现有产品与服务积极抢占新的国别市场。
(3)从境外信贷角度,国家风险是境外贷款中发生损失的可能性。这种损失是由某个特定国家(地区)发生的事件引起,而不是因私营企业或个人所引起。
2.市场部经理的观点存在不当之处。
理由:计算项目的净现值,应使用项目的资本成本作为折现率计算,而不是使用公司的平均投资收益率,利用项目资本成本计算的净现值大于0,所以该项目具有财务可行性。
3.运用内插法计算传统的内含报酬率:
(IRR-15%)/(13%-15%)=(0+100)/(80+100)
解得:IRR=13.89%
相对于修正的内含报酬率而言传统内含报酬率的主要缺陷:(1)以内含报酬率进行再投资假设不恰当;(2)没有考虑整个项目周期资本成本的变动问题。
4.国有企业集团公司对境外投资履行的职责:制定符合本集团实际的境外投资财务制度;建立健全集团境外投资内部审计监控制度:汇总形成集团年度境外投资情况;组织开展境外投资绩效评价工作,汇总形成评价报告;对所属企业违规决策、失职、渎职等导致境外投资损失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光明能源为上市公司,2014~2015 年通过合营安排等,与长期股权投资有关的情况如下:
(1)光明能源经过可行性论证,为进军未来中长期的市场新热点项目,与通达公司(简称 B)、
兴达公司(简称 C)签订了一项安排:光明能源在该安排中拥有 50%表决权,B 拥有 30%表决权,C拥有 20%表决权。明光公司、B、C 之间的合同安排规定,对该安排相关活动的决定至少需要 75%的表决权。据此,能够行使决策权的唯一情况就是光明能源和 B 公司的一致行动。
(2)光明能源从积极参与电力改革出发,经过可行性论证,为打造对电力终端销售市场的主动性渗透,与 E 公司、F 公司安排一项涉及三方:光明能源在该安排中拥有 50%的表决权,E 和 F 各拥有 25%的表决权。三方之间的合同安排规定的合营协议,对安排的相关活动作出决策至少需要75%的表决权。据此,据此,能够行使决策权的两种情况就是光明能源和 B 公司的一致行动,或者E 和 F 公司的一致行动。
(3) 2010 年 1 月 20 日,光明能源与乙公司签订购买乙公司持有的丙公司(非上市公司)60%股权的合同。合同规定:以丙公司 2010 年 6 月 30 日评估的可辨认净资产价值为基础,协商确定对丙公司 60%股权的购买价格;合同经双方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购买丙公司 60%股权时,光明能源与乙公司不存在关联方关系。
(4)购买丙公司 60%股权的合同执行情况如下:
①2010 年 3 月 15 日,光明能源和乙公司分别召开股东大会,批准通过了该购买股权的合同。
②以丙公司 2010 年 6 月 30 日净资产评估值为基础,经调整后丙公司 2010 年 6 月 30 日的资
产负债表各项目的数据如下:

上表中固定资产为一栋办公楼,预计该办公楼自 2010 年 6 月 30 日起剩余使用年限为 20 年、净残值为 0,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上表中无形资产为一项土地使用权,预计该土地使用权自 2010 年 6 月 30 日起剩余使用年限为 10 年、净残值为 0,采用直线法摊销。假定该办公楼和土地使用权均为管理使用。
③经协商,双方确定丙公司 60%股权的价格为 5500 万元,光明能源以一栋办公楼和一项土地使用权作为对价。光明能源作为对价的固定资产 2010 年 6 月 30 日的账面原价为 2800 万元,累计折旧为 600 万元,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为 200 万元,公允价值为 4000 万元;作为对价的土地使用权 2010 年 6 月 30 日的账面原价为 2600 万元,累计摊销为 400 万元,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为 200 万元,公允价值为 1500 万元。2010 年 6 月 30 日,光明能源以银行存款支付购买股权过程中发生的评估费用 120 万元、咨询费用 80 万元。
④光明能源和乙公司均于 2010 年 6 月 30 日办理完毕上述相关资产的产权转让手续。
⑤光明能源于 2010 年 6 月 30 日对丙公司董事会进行改组,并取得控制权。
(5)丙公司 2010 年及 2011 年实现损益等有关情况如下:
①2010 年度丙公司实现净利润 1200 万元(假定有关收入、费用在年度中间均匀发生),当年提取盈余公积 120 万元,未对外分配现金股利。
②2011 年度丙公司实现净利润 1600 万元,当年提取盈余公积 160 万元,未对外分配现金股利。
(6) 2010 年 7 月 1 日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丙公司除实现净利润外,未发生引起股东权益变动的其他交易和事项。
(7) 2012 年 1 月 2 日,光明能源以 2500 万元的价格出售丙公司 20%的股权。当日,收到购买方通过银行转账支付的价款,并办理完毕股权转让手续。光明能源在出售该部分股权后,持有丙公司的股权比例降至 40%,仍能够对丙公司实施重大影响,但不再拥有对丙公司的控制权。
2012 年度丙公司实现净利润 800 万元,当年提取盈余公积 80 万元,未对外分配现金股利。丙公司因当年购入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上升确认资本公积 300 万元。
(8)其他有关资料:
①不考虑相关税费因素的影响。
②光明能源按照净利润的 10%提取盈余公积。
③不考虑投资单位和被投资单位的内部交易。
要求:

根据资料(3)和(4),判断光明能源购买丙公司 60%股权导致的企业合并的类型,并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属于非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
理由:购买丙公司 60%的股权时,光明能源和乙公司不存在关联方关系。

W集团在新建立的初期,公司的投资活动异常活跃,不断投资新项目或设立新公司。在新项目筹备过程中,公司就制定了各项财务管理与财务控制制度以对业务流程实施有效的控制,利用各项完善的制度,公司在扩张过程中没有出现财务失控的情况,各项投资活动均在既定的战略计划下顺利推进,确保了企业价值最大化目标的实现。
  要求:根据资料,指出W集团采用的管理控制模式的类型,并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W集团采用制度控制模式。
  理由:制定了各项财务管理与财务控制制度以对业务流程实施有效的控制,没有出现财务失控的情况。

光明能源为上市公司,2014~2015 年通过合营安排等,与长期股权投资有关的情况如下:
(1)光明能源经过可行性论证,为进军未来中长期的市场新热点项目,与通达公司(简称 B)、
兴达公司(简称 C)签订了一项安排:光明能源在该安排中拥有 50%表决权,B 拥有 30%表决权,C拥有 20%表决权。明光公司、B、C 之间的合同安排规定,对该安排相关活动的决定至少需要 75%的表决权。据此,能够行使决策权的唯一情况就是光明能源和 B 公司的一致行动。
(2)光明能源从积极参与电力改革出发,经过可行性论证,为打造对电力终端销售市场的主动性渗透,与 E 公司、F 公司安排一项涉及三方:光明能源在该安排中拥有 50%的表决权,E 和 F 各拥有 25%的表决权。三方之间的合同安排规定的合营协议,对安排的相关活动作出决策至少需要75%的表决权。据此,据此,能够行使决策权的两种情况就是光明能源和 B 公司的一致行动,或者E 和 F 公司的一致行动。
(3) 2010 年 1 月 20 日,光明能源与乙公司签订购买乙公司持有的丙公司(非上市公司)60%股权的合同。合同规定:以丙公司 2010 年 6 月 30 日评估的可辨认净资产价值为基础,协商确定对丙公司 60%股权的购买价格;合同经双方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购买丙公司 60%股权时,光明能源与乙公司不存在关联方关系。
(4)购买丙公司 60%股权的合同执行情况如下:
①2010 年 3 月 15 日,光明能源和乙公司分别召开股东大会,批准通过了该购买股权的合同。
②以丙公司 2010 年 6 月 30 日净资产评估值为基础,经调整后丙公司 2010 年 6 月 30 日的资
产负债表各项目的数据如下:

上表中固定资产为一栋办公楼,预计该办公楼自 2010 年 6 月 30 日起剩余使用年限为 20 年、净残值为 0,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上表中无形资产为一项土地使用权,预计该土地使用权自 2010 年 6 月 30 日起剩余使用年限为 10 年、净残值为 0,采用直线法摊销。假定该办公楼和土地使用权均为管理使用。
③经协商,双方确定丙公司 60%股权的价格为 5500 万元,光明能源以一栋办公楼和一项土地使用权作为对价。光明能源作为对价的固定资产 2010 年 6 月 30 日的账面原价为 2800 万元,累计折旧为 600 万元,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为 200 万元,公允价值为 4000 万元;作为对价的土地使用权 2010 年 6 月 30 日的账面原价为 2600 万元,累计摊销为 400 万元,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为 200 万元,公允价值为 1500 万元。2010 年 6 月 30 日,光明能源以银行存款支付购买股权过程中发生的评估费用 120 万元、咨询费用 80 万元。
④光明能源和乙公司均于 2010 年 6 月 30 日办理完毕上述相关资产的产权转让手续。
⑤光明能源于 2010 年 6 月 30 日对丙公司董事会进行改组,并取得控制权。
(5)丙公司 2010 年及 2011 年实现损益等有关情况如下:
①2010 年度丙公司实现净利润 1200 万元(假定有关收入、费用在年度中间均匀发生),当年提取盈余公积 120 万元,未对外分配现金股利。
②2011 年度丙公司实现净利润 1600 万元,当年提取盈余公积 160 万元,未对外分配现金股利。
(6) 2010 年 7 月 1 日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丙公司除实现净利润外,未发生引起股东权益变动的其他交易和事项。
(7) 2012 年 1 月 2 日,光明能源以 2500 万元的价格出售丙公司 20%的股权。当日,收到购买方通过银行转账支付的价款,并办理完毕股权转让手续。光明能源在出售该部分股权后,持有丙公司的股权比例降至 40%,仍能够对丙公司实施重大影响,但不再拥有对丙公司的控制权。
2012 年度丙公司实现净利润 800 万元,当年提取盈余公积 80 万元,未对外分配现金股利。丙公司因当年购入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上升确认资本公积 300 万元。
(8)其他有关资料:
①不考虑相关税费因素的影响。
②光明能源按照净利润的 10%提取盈余公积。
③不考虑投资单位和被投资单位的内部交易。
要求:

分析情形(1),并判断其表述正确与否?如不正确,请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情形(1)处理正确。根据合营安排的规定,尽管光明能源能够否决所有决策,但是光明能源没有控制该安排,因为光明能源需要获得 B 的同意。合同安排条款要求至少需要 75%表决权才能对相关活动作出决策,意味着光明能源和 B 共同控制该安排,因为没有光明能源或 B 的同意,无法对相关活动作出决策。这也是唯一能够形成形成权的条件。

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contact@51tk.com 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你,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