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河南濮阳2020年高级会计师报名人数68人
发布时间:2020-04-03
各位河南濮阳的小伙伴,想知道濮阳市2020年高级会计师考试报名人数吗?快来跟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一起了解一下吧: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统一部署,濮阳市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顺利结束,报考人员68人。此外,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为大家带来了高级会计师考试的相关信息:
1、高级会计师报考条件有哪些?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师考试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基本条件。
(2)省级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中央单位批准的本地区、本部门申报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报考人员应根据各省(区、市)具体要求提交相应材料。
2、高级会计师报名方式是什么?如何报名?
高级会计职称采取网上报名,高级会计职称考生可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进行报名、缴费。
3、报名高级会计师考试还需要资格审核吗?
高级会计师报名资格审核方式分为网上资格审核、现场审核和考后资格审核三种。
网上审核:考生提交个人信息后,在规定的几天内重新登录报名系统,即可查看审核状态。
现场审核:考生在网上报名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报名表、学历证书及身份证明等资料到相关部门进行资格审核。
考后审核:考生在报名后直接参加考试,待成绩合格后,到相关部门进行资格审核,审核不通过的考生无法取得合格证。
4、高级会计职称都考哪些内容?
高级会计师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高级会计实务考试题型为:案例分析题。主要考核应试者会计业务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综合能力。
《高级会计实务》考试内容来源于《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大纲。涵盖企业战略与财务战略、企业投资、融资决策与集团资金管理、企业预算管理、业绩评价、企业内部控制、企业成本管理、企业并购、金融工具会计、长期股权投资与合并财务报表以及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管理、会计处理与内部控制的相关知识。
以上即为51题库考试学习网根据高级会计师考试为大家带来的相关信息,希望能对大家有一个参考作用,同时,也预祝各位考生能顺利通过考试。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高级会计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1)2016 年 3 月 1 日,经甲单位管理层研究决定,甲单位与乙公司签订采购合同,用自筹资金购置大型研究设备一台。根据合同规定,甲单位向乙企业采购价值为 1000 万元的大型办公自动化设备,其中 40%的合同款项由甲单位在合同签订后 5 日内支付,余款在收到设备后的一个月内付清;甲单位在合同签订后 15 日内收到所购设备。
(2)2016 年 6 月 10 日,甲单位管理层研究决定,拟将一栋闲置的旧办公楼对外出租,年租金收入为 80 万元。该出租事项已报主管部门备案。该办公楼于 1992 年购置,资金来源为社会相关人员捐赠。
(3)2016 年 9 月 15 日,甲单位报主管部门审批,准备用一项闲置的设备作价出资,与丙公司设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研发中心。该设备的账面价值为 185 万元,评估确认价值为 200 万元。
(4)2016 年 12 月 15 日,甲单位管理层研究决定,将一栋建筑物出售。该建筑物账面价值为1500 万元,售价为 2300 万元。甲单位将出售建筑物事项报主管部门审批,主管部门批准了该事项,并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甲单位收到主管部门的批复后,将该建筑物出售,收取价款 2300万元,存入银行。
要求:
理由:购置的资产价值 1000 万元超过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规定的限额 800 万元,须报主管部门审批,主管部门应当将审批结果定期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甲单位管理层不能单方面决定该事项。
(2)事项(2)处理不正确。
理由: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事业单位以国有资产对外出租,应当进行必要的可行性论证,
并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甲单位出租办公楼不能由管理层单方面决定。
(3)事项(3)处理不正确。
理由: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事业单位以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应当进行必要的可行性论证,
并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所以甲单位用设备出资与乙公司设立研发中心应该报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而不能是报主管部门审批。
(4)事项(4)处理不正确。
理由: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房屋建筑物的处置,须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
甲单位出售旧建筑物应该由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而不能是报主管部门审批,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近年来,受到顾客个性化发展趋势和“互联网+”模式的深度影响,公司董事会与 2015 年初提出,要从公司战略高度加快构建“线上+线下”营销渠道,重点推进线上营销渠道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建设,以巩固公司的行业竞争地位。项目主要由信息系统开发、供应链及物流配送系统建设等组成,预计总投资为 2 亿元。2015 年 3 月,公司召开了由中、高层人员参加的“线上营销渠道项目与投融资”专题论证会。部分参会人员的发言要点如下:
(1)经营部经理:在项目财务决策中,为完整反映项目运营的预期效益,应将项目预期带来的销售收入全部作为增量收入处理。
(2)投资部经理:根据市场前景、项目运营等有关资料预测,项目预计内含报酬率高于公司现有的平均投资收益率,具有财务可行性。
(3)董事会秘书:项目所需的 2 亿元资金可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定向增发)方式解决。定向增发计划的要点包括:①以现金认购方式向不超过 20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价格均价的 90%;③如果控股股东参与定向认购,其所认购股份应履行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的义务。
(4)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所提出的项目融资方案可供选用,但公司融资应考虑资本成本、项目预期收益等多项因素影响。财务部门提供的有关资料显示:①如果项目举债融资,需向银行借款 2 亿元,新增债务年利率为 8%;②董事会为公司资产负债率预设的警戒线为 70%;③如果项目采用定向增发融资,需增发新股 2500 万股,预计发行价为 8 元/股;④项目投产后预计年息税前利润为 0.95 亿元。
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
要求:
理由:公司在预测新项目的预期销售收入时,必须考虑新项目对现有业务潜在产生的有利或不利影响。因此,不能将其销售收入全部作为增量收入处理。(1 分)
(2)投资部经理的观点存在不当之处。(1 分)
理由:如果用内含报酬率作为评价指标,其判断标准为:项目预计内含报酬率大于公司或项目的加权平均资本成本。(1 分)
(1)2007 年 6 月 30 日,甲公司与下列公司的关系及有关情况如下:
①A 公司,甲公司拥有 A 公司 30%的有表决权股份,S 公司拥有 A 公司 10%的有表决股份。A 公司董事会由 7 名成员组成,其中 2 名由甲公司委派,1 名由 S 公司委派,其他 4 名由其他股东委派。按照 A 公司章程,该公司财务和生产经营的重大决策应由董事会成员 5 人以上(含5 人)同意方可实施。S 公司与除甲公司外的 A 公司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方关系。甲公司对 A 公司的该项股权系 2007 年 1 月 1 日支付价款 11000 万元取得,取得投资时 A 公司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35000 万元,A 公司发行的股份存在活跃的市场报价。
②B 公司。甲公司拥有 B 公司 8%的有表决权股份,A 公司拥有 B 公司 25%的有表决权股份。甲公司对 B 公司的该项股权系 2007 年 3 月取得。B 公司发行的股份不存在活跃的市场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确定。
③C 公司。甲公司拥有 C 公司 60%的有表决权股份,甲公司该项股权系 2003 年取得,C
公司发行的股份存在活跃的市场报价。
④D 公司。甲公司拥有 D 公司 40%的有表决权股份,C 公司拥有 D 公司 30%的有表决权股份。甲公司的该项股权系 2004 年取得,D 公司发行的股份存在活跃的市场报价。
⑤E 公司。甲公司拥有 E 公司 5%的有表决权股份,甲公司该项股权系 2007 年 2 月取得。E 公司发行的股份存在活跃的市场报价。
⑥F 公司。甲公司接受委托对乙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F 公司进行经营管理。托管期自 2007
年 6 月 30 日起开始,为期 2 年。托管期内,甲公司全面负责 F 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并向乙公司收取托管费。F 公司的经营利润或亏损由乙公司享有或承担。乙公司保留随时单方面终止该委托经营协议的权利。甲、乙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方关系。
(2)2007 年下半年,甲公司为进一步健全产业链,优化产业结构,全面提升公司竞争优势和综合实力,进行了如下资本运作:
①2007 年 8 月,甲公司以 18000 万元从 A 公司的其他股东(不包括 S 公司)购买了 A 公司40%的有表决权股份,相关的股权转让手续于 2007 年 8 月 31 日办理完毕。2007 年 8 月 31 日,A 公司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40000 万元,该项交易发生后,A 公司董事会成员(仍为 7 名)结构变为:甲公司派出 5 名,S 公司派出 1 名,其他股东派出 1 名。
②2007 年 9 月,甲公司支付 49500 万元向丙公司收购其全资子公司 G 公司的全部股权。
发生审计、法律服务、咨询等费用共计 200 万元。相关的股权转让手续于 2007 年 9 月 30 日办理完毕。该日 G 公司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45000 万元。S 公司从 2006 年 6 月开始拥有丙公司80%的有表决权股份。
③2007 年 11 月,甲公司支付 15000 万元从 C 公司的其他股东进一步购买了 C 公司 40%的股权。
除资料(2)所述之外,甲公司与其他公司的关系及有关情况在 2007 年下半年未发生其他
变动;不考虑其他因素。
要求:
理由:不符合企业合并的定义。
或:该交易发生前后不形成报告主体的变化。
或:该交易发生前后不涉及控制权的转移。
或:该交易发生前甲公司和 C 公司已构成一个报告主体。
或:该交易发生前甲公司已控制 C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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