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河北高会报名地点及报名条件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0-01-30
2020年河北高会报名时间为2020年3月16日至31日,那么,2020年河北高会报名地点有哪些呢?报考条件有哪些?和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报名地点
2020年河北高会报名地点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在内地报名。
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
为在校学生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
所有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均在其报名所在地参加考试。
二、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中、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博士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上面所述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参加中级资格考试工作年限为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
好了,以上就是关于河北省2020年高级会计师考试报名地点及报名条件的介绍,因考试政策、内容的不断变化与调整,51题库考试学习网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如果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高级会计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1)李某认为,采用非财务指标计量各责任中心的绩效是有必要的,但指标并非越多越好。企业必须明确自己在一定时期的经营战略,明确判断哪些客户、项目、投资或活动超出了组织的战略边界,经理人员应该将精力集中在与公司战略推进有关的项目上,以提高管理效率。选择业绩评价指标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保证公司内所有人员的视线都盯住企业的战略目标。因此,必须简化评价指标体系,基于企业战略目标,通过建立关键指标体系,将价值创造活动与战略规划目标有效联系,据此进行绩效管理。
(2)张某认为,平衡计分卡中,顾客角度应该从市场份额、客户获得率、客户满意度和产品合格率等角度进行指标设计。
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
<1>?、判断李某的观点是否存在不当之处,并判断李某所提及的绩效评价类型以及该方法的优缺点。
<2>?、判断张某的观点是否存在不当之处,并说明理由。
<3>?、简述平衡计分卡的优缺点。
(2)李某所提及的是关键绩效指标法。(1分)
优点:①使企业业绩评价与企业战略目标密切相关,有利于企业战略目标的实现;②通过识别价值创造模式把握关键价值驱动因素,能够更有效地实现企业价值增值目标;③评价指标数量相对较少,易于理解和使用,实施成本相对较低,有利于推广实施。(1分)
缺点:关键绩效指标的选取需要透彻理解企业价值创造模式和战略目标,有效识别企业核心业务流程和关键价值驱动因素,指标体系设计不当将导致错误的价值导向和管理缺失。(1分)
2.张某的观点存在不当之处。(1分)
理由:产品合格率不属于顾客维度指标,它属于内部流程角度指标。(1分)
3.优点:(1)战略目标逐层分解并转化为被评价对象的绩效指标和行动方案,使整个组织行动协调一致;(2)从财务、顾客、内部流程、创新与学习四个维度确定绩效指标,使绩效评价更为全面完整;(3)将创新与学习作为一个维度,注重员工的发展和组织资本、信息资本等无形资产的开发利用,有利于企业的可持续发展。(2分)
缺点:(1)专业技术要求高,工作量比较大,操作难度也较大,需要持续地沟通和反馈,实施比较复杂,实施成本高;(2)各指标权重在不同层级及各层级不同指标之间的分配比较困难,且部分非财务指标的量化工作难以落实;(3)系统性强,涉及面广,需要专业人员的指导、企业全员的参与和长期持续地修正完善,对信息系统、管理能力的要求较高。(2分)
(1)20×8 年 6 月 1 日,甲公司购入乙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 5%有表决权股份,该股份
的限售期为 12 个月(20×8 年 6 月 1 日至 20×9 年 5 月 31 日)。除规定具有限售期的股份外,乙上市公司其他流通股自首次公开发行之日上市交易。甲公司对乙上市公司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甲公司将该项股票投资分类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并采用成本法进行核算。
(2)20×8 年 7 月 1 日,甲公司从上海证劵交易所购入丙公司 20×8 年 1 月 1 日发行的 3年期债券 50 万份。该债券面值总额为 5000 万元,票面年利率为 4.5%,于每年年初支付上一年度债券利息。甲公司购买丙公司债券合计支付了 5122.5 万元(包括交易费用)。因没有明确的意图和能力将丙公司债券持有至到期,甲公司将该债券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3)20×7 年 2 月 1 日,甲公司从深圳证券交易所购入丁公司同日发行的 5 年期债券 80 万份,该债券面值总额为 8000 万元,票面年利率为 5%,支付款项为 8010 万元(包括交易费用)。甲公司准备持有至到期,并且有能力持有至到期,将其分类为持有至到期投资。
甲公司 20×8 年下半年资金周转困难,遂于 20×8 年 9 月 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售了 60万份丁公司债券,出售所得价款扣除相关交易费用后的净额为 5800 万元。出售 60 万份丁公司债券后,甲公司将所持剩余 20 万份丁公司债券重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4)20×8 年 10 月 1 日,甲公司将持有的戊公司债券(甲公司将其初始确认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出售给庚公司,取得价款 2500 万元已于当日收存银行;同时,甲公司与庚公司签订协议,约定 20×8 年 12 月 31 日按 2524 万元的价格回购该债券,该债券的初始确认金额为 2400万元,假定截至 20×8 年 10 月 1 日其公允价值一直未发生变动。当日,甲公司终止确认了该项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并将收到的价款 2500 万元与其账面价值 2400 万元之间的差额 100 万元计入了当期损益(投资收益)。
(5)20×8 年 12 月 1 日,甲公司发行了 100 万张,面值为 100 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取得价款 10000 万元。该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为 5 年,票面年利率为 4%。每年 12 月 1 日支付上年度利息,每 100 元面值债券可在发行之日起 12 个月后转换为甲公司的 10 股普通股股票。二级市场上不附转换权且其他条件与甲公司该债券相同的公司债券市场年利率为 8%。甲公司将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收到的 10000 万元全额确认为应付债券,在 20×8 年年末按照实际利率确认利息费用。
要求:
简要说明理由。
理由:根据长期股权投资会计准则的规定,企业持有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
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应当作为长期股权投资。企业持有上市公司限售股权(不包括股权分置改革中取得的限售股权)如果对上市公司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应当按照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会计准则的规定,将该限售股权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交易性金融资产)。
(2)甲公司将所持丙公司债券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正确。
理由: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除划分
为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
或:符合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定义。
(3)甲公司将所持丁公司债券剩余部分重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不正确。
理由:根据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会计准则的规定,持有至到期投资部分出售或重分类的金额
较大且不属于例外情况,使该投资的剩余部分不再适合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的,企业应当将该投资的剩余部分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A 公司持有 A1 公司 43%的股份,是 A1 公司的第一大股东;X 公司持有 A1 公司 27%的股份:
Y 公司持有 A1 公司 29%的股份:其他 5 个股东共持有 A1 公司 1%的股份。A 公司与 X 公司、Y 公司
不存在关联方关系;X 公司与 Y 公司存在关联方关系,对此,A 公司做出如下判断及相关会计处理:
①A 公司能够对 A1 公司实施控制,应将 A1 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②A 公司对 A1 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
(2)B 公司是投资性主体并控制 B1、B2、B3 三个子公司,且仅有 B1 子公司为 B 公司投资活动提供相关服务。B 公司无母公司。对此,B 公司做出了如下判断及相关会计处理:
①B 公司仅应将 B1 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②B 公司对 B2、B3 子公司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3)2014 年 7 月 25 日,C 公司支付银行存款 8000 万元取得 D 公司 70%的股份并能够对 D 公司实施控制。C 公司与 D 公司在合并前不存在关联方关系。购买日,D 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 13000 万元。对此,C 公司做出了如下判断及相关会计处理:
①C 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应确认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为 8000 万元;
②C公司编制购买日合并资产负债表时,确认少数股东权益3900万元。增加合并留存收益1100万元。
(4)E 公司持有 E1 公司 67%的股权:持有 E2 公司 90%的股份;E 公司对 E1 公司和 E2 公司都能实施控制。2014 年 8 月 18 日,E1 公司支付银行存款 15000 万元获得 E2 公司 90%的股份,并能对 E2 公司实施控制。合并日,E1 公司和 E2 公司相关数据如下:
E1 公司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为 95000 万元,其中;资本公积(股本溢价)2000 万元。
E2 公司可辨认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20000 万元(其中:留存收益 6000 万元,且公司无商誉),
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 23000 万元。
(5)2014 年 9 月 27 日,F 公司支付银行存款 4000 万元合并 G 公司;合并后,G 公司的独立法人资格不再存在,F 公司与 G 公司在合并后不存在关联方关系;购买日,G 公司可辨认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2600 万元(G 公司无商誉),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 2700 万元。
(6)H 公司是 H1 公司的母公司。2014 年 10 月,H1 公司将其生产的一批产品销售给 H 公司,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格为 100 万元,增值税额为 17 万元;该批产品的成本为 70 万元。
假定:2014 年年末 H1 公司仍未收回该项销售形成的应收账款,并对该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 10万元;H 公司将购入的该产品做为库存商品管理,该产品至 2014 年年末仍未出售,也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H 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25%,H1 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15%。
假定上述涉及的股份均为有表决权股份,且不考虑其他因素。
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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