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2020年高级会计师3月份报名

发布时间:2020-01-15


2020年高级会计师考试备战在即,考试时间已经公布,考试时间为9月5—7日,高级会计师考试时间为9月6日。既然考试时间已经发布,那么报名时间是什么时候呢?2020年的考试资讯还未发布,我们先参考2019年高级会计师考试资讯看看,之前的考试报名时间、报考条件等是怎样的吧。

2019年报考条件:

1、高级会计报名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2、申请参加高级会计考试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基本条件。

(2)省级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中央单位批准的本地区、本部门申报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报考人员应根据各省(区、市)具体要求提交相应材料。

2020年高级会计师报名时间

2020年高级会计师报名时间还未公布,2019年报名时间为3月10—30日,由此可见2020年的报名时间预计也是在3月份发布。

以上是参考2019年高级会计师考试的相关资讯,将要报考的小伙伴们及时关注,避免错过报考时间哦。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高级会计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甲公司为一家以饮品生产和销售为主业的上市公司。2011年,甲公司根据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结合自身经营管理实际,制订了《企业内部控制手册》(以下简称《手册》),自2012年1月1日起实施。为了检验实施效果,甲公司于2012年7月成立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组,对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价。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组接受审计委员会的直接领导,组长由董事会指定,组员由公司各职能部门业务骨干组成。2012年9月,甲公司审计委员会召集公司内部相关部门对检查情况进行讨论,要点如下:
关于控制活动。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组对公司业务层面的控制活动进行了全面测试,发现《手册》中有关资金投放、资金筹集、物资采购、资产管理和商品销售环节的内部控制设计可能存在缺陷。有关资料如下:
①资金投资环节。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手册》规定,报经总会计师批准,投资部门可以从事一定额度的投资;但大额期权期货交易,必须报经总经理批准。
②资金筹集环节。为了降低资金链断裂的风险,《手册》规定,总会计师在无法正常履行职权的情况下,应当授予其副职在紧急状况下进行直接筹资的一切权限。
③物资采购环节。《手册》规定,当库存水平降低时,授权采购部门直接购买。
④资产管理环节。为应对突发事件造成的财产损失风险,《手册》规定,公司采取投保方式对财产进行保全,财产保全业务全权委托外部专业机构开展,公司不再另行制定有关投保业务的控制规定。
⑤商品销售环节。为应对突发事件造成的财产损失风险,《手册》规定,特定商品的销售人员可以直接收取货款,公司审计部门应当定期或不定期派出监督人员对该岗位的运行情况和有关文档进行核查。
要求: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要求,逐项判断上述资料中各项内部控制设计是否有效,并逐项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①资金投放环节的内部控制设计无效。
理由:大额期权期货交易应当实行集体决策或联签制度。
②资金筹集环节的内部控制设计无效。
理由:特别授权应当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
③物资采购环节的内部控制设计无效。
理由:公司应当建立采购申请制度,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权限及相应的请购审批程序。
④资产管理环节的内部控制设计无效
理由:公司应当对财产保险业务外包实施相应的控制。
⑤商品销售环节的内部控制设计有效。
理由:虽然特定商品的销售和收款未完全分离,但公司采取了必要的补偿性控制措施,符合适应性原则和成本效益原则的要求。

2019年初,甲公司预计通过权益融资调整公司资本结构,截止2019年年末,甲公司总股本为1亿股,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价格均价为10元/股,现有以下两个融资方案可供选择:
1.配股。假定以2018年12月31日为配股除权登记日,拟每10股配2股,配股价格为2018年年末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价格均价的85%。
2.定向增发新股。假定以2018年12月31日为定价基准日,增发相关内容如下:
(1)向包括现有股东和关联方共计15名投资人定向增发普通股。
(2)发行价格8元/股。
(3)要求发行12个月内各位股东不得转让,12个月以后方可进行交易。
(4)该定向增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要求:
1.假设公司选择通过配股筹集权益资金,计算配股除权价格及配股权价值。
2.假设公司选择通过定向增发筹集权益资金,请你判断定向增发的相关内容是否恰当,如不恰当,请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1.配股除权价格=(10+10×85%×2/10)/(1+2/10)=9.75(元/股)
配股权价值=(9.75-10×85%)/5=0.25(元)
2.(1)内容(1)不恰当。
理由:定向增发的发行对象要求不超过10名,且须符合股东大会决议设定的相关条件。
(2)内容(2)不恰当。
理由: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价格均价的90%,即不低于10×90%=9(元/股),所以发行价格定于8元/股不恰当。
(3)内容(3)不恰当。
理由:发行股份12个月内(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通过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取得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投资者;董事会拟引入的境内外战略投资者认购的为36个月)不得转让,所以要求发行12个月内各位股东不得转让不恰当。
(4)内容(4)恰当。

(2017年)甲公司为一家中国企业,乙公司、丙公司为欧洲企业,丙公司为乙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甲公司计划向乙公司收购丙公司100%的股权。
  甲公司为一家建筑企业,在电力建设的全产业链(规划设计,工程施工与装备制造)中,甲公司的规划设计和工程施工能力处于行业领先水平,但尚未涉入装备制造领域。在甲公司承揽的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合同中,电力工程设备均向外部供应商采购。为形成全产业链优势,甲公司拟通过并购方式快速提升电站风机等电力工程设备的技术水平和制造能力。
  乙公司为一家大型多元化集团企业,涉及多个经营领域。为集中资源,乙公司决定对风机、照明等业务予以剥离出售。丙公司就在本次剥离出售计划范围内。
  丙公司为一家装备制造企业,在电站风机领域拥有世界领先的研发能力和技术水平。丙公司风机业务90%的客户来自欧美,在欧美市场享有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销售一直保持着较高增长水平。虽然丙公司拥有领先的技术和良好的业绩,但是风机业务并非丙公司所属集团的核心业务。
  要求:
  (1)从并购双方行业相关性角度,指出甲公司并购丙公司的并购类型,并说明理由。
  (2)计算甲公司并购丙公司的并购收益、并购溢价和并购净收益,并据此指出甲公司并购丙公司的财务可行性。

答案:
解析:
 (1)属于纵向并购中的后向一体化。
  理由:纵向并购是指与企业的供应商或客户的合并。后向一体化,是指与其供应商的并购。丙公司是甲公司的供应商。
  甲公司采用可比企业分析法,可比交易分析法对丙公司价值进行了综合评估。经评估,丙公司的评估价值为16亿元。甲公司向乙公司收购丙公司的报价为16.8亿元。
  并购前,甲公司的市场价值为132亿元。如并购完成,预计两家公司经过整合后的市场价值合计将达到160亿元。此外,甲公司预计在并购价款外,还将发生财务顾问费、审计费、评估费、律师费等并购交易费用0.5亿元。
  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
  (2)并购收益=160-132-16=12(亿元)
  并购溢价=16.8-16=0.8 (亿元)
  并购净收益=12-0.8-0.5=10.7 (亿元)
  甲公司并购乙公司后能够产生10.7亿元的并购净收益,因此,此项并购具有财务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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