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起高级会计师违法将终身禁止从业

发布时间:2019-07-10


20188月份发布征求意见稿之后,财政部于12月正式发布了“关于《会计人员管理办法》通知”,重点变革事项先提炼一下:

201911日起:

1、因发生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单位不得任用(聘用)其从事会计工作;

2、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有关规定受到行政处罚五年内不得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处罚期届满前,单位不得任用(聘用)其从事会计工作。

接下来看具体情况。

1)、《会计人员管理办法》正式公布,明确会计人从业要求,增大违法处罚力度!

为规范会计人员范围及其应具备的专业能力,加强会计人员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财政部出台《会计人员管理办法》,201911日起正式实施。

重点内容如下:

一、明确会计人员范围及其从事的会计工作;

二、明确会计人员应当具备的专业能力:

三、明确单位任用(聘用)会计人员的要求;

四、明确对会计人员的管理要求。

五、新规201911日起正式实施。

加强会计人的管理和要求,财政部政策一直没有停过,从2017年的新《会计法》颁布,到2018年的的会计人诚信制度,以及修订会计法,还有最新的《继续教育》新规定,直到刚刚通知的《会计人员管理办法》发布,相信会计行业将会进一步走向规范化。

2)、不具有专业能力、不继续教育,不能从事会计工作!

《会计人员管理办法》第三条、第四条明确了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必须参加继续教育,必须拥有会计工作所需的专业能力。

那么,怎么算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呢?这一点在《会计人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中,已经说的很清楚了,会计人员要从事会计工作,其中应具备一条:非会计专业的会计人要通过考证,拿下证书,及参加继续教育,来证明自己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

会计人总说自己:不是在考证,就是在考证的路上。本来大家觉得委屈:专业选的好,年年像高考!现在,国家支持大家考证,是不是一下子就觉得:付出更加值得了?!

而且,这样一来,相信会计从业人员的水平将越来越高,行业水准也将越来越高了。消息一出,很多会计朋友纷纷留言:我只有会计从业证,这算是“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吗?小编个人觉得:先别纠结从业证还算不算“会计证”这件事了,多考几个证傍身才是王道啊。比如,把中级搞定。

以后没有证书你将无法在应聘中脱颖而出,希望大家认真考证,为后续做好相关准备。

3)、会计做假账、虚开、贪污等违法,终身禁止从业!

《会计人员管理办法》第六条明确了企业招聘会计规定:

因发生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单位不得任用(聘用)其从事会计工作。

违反会计法规定的5年内的会计,处罚期届满不得录用。

根据新《会计法》第四十条:“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再从事会计工作。”

以下案例,足以让会计人引以为戒,千万不要触碰法律的红线。

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的会计,已经被判刑了

不仅仅和你说再见,做这些事的会计必将受罚:为逃避税务稽查销毁会计凭证,老板、会计、出纳6人被判刑!

《会计法》规定明确提出:对于因做假帐,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等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所以不管你知否因为什么原因,一旦触及红线必将受罚!

60岁老会计虚开发票2347万,判14年罚40万!真的再见了!

其实会计工作的确是大家说的高风险,但是我们一定要清楚,我们从事的工作,每一天每一秒都是和金钱打交道,这里一定要加强内心定力,守住法律底线哪!

附:《会计人员管理办法》原文!

《会计人员管理办法》原文

第一条为加强会计人员管理,规范会计人员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会计人员,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中从事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等会计工作的人员。

会计人员包括从事下列具体会计工作的人员:

(一)出纳;

(二)稽核;

(三)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净资产)的核算;

(四)收入、费用(支出)的核算;

(五)财务成果(政府预算执行结果)的核算;

(六)财务会计报告(决算报告)编制;

(七)会计监督;

(八)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

(九)其他会计工作。

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总会计师的人员,属于会计人员。

第三条会计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二)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继续教育;

(四)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

第四条会计人员具有会计类专业知识,基本掌握会计基础知识和业务技能,能够独立处理基本会计业务,表明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

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有关规定,判断会计人员是否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

第五条单位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和本办法有关规定,结合会计工作需要,自主任用(聘用)会计人员。

单位任用(聘用)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总会计师,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总会计师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本办法有关规定。

单位应当对任用(聘用)的会计人员及其从业行为加强监督和管理。

第六条因发生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单位不得任用(聘用)其从事会计工作。

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有关规定受到行政处罚五年内不得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处罚期届满前,单位不得任用(聘用)其从事会计工作。

本条第一款和第二款规定的违法人员行业禁入期限,自其违法行为被认定之日起计算。

第七条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内部控制制度要求和会计业务需要设置会计岗位,明确会计人员职责权限。

第八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应当采用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方式,依法对单位任用(聘用)会计人员及其从业情况进行管理和监督检查,并将监督检查情况及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第九条依法成立的会计人员自律组织,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其章程规定,指导督促会员依法从事会计工作,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会计职业道德和其章程的会员进行惩戒。

第十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报财政部备案。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201911日起施行。

说明:因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高级会计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是一家从事能源化工生产的公司,S 集团公司拥有甲公司72%的有表决权股份。甲公司分别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交所上市,自 2×07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财政部发布的新企业会计准则体系。
(1)2×07 年 1 月 1 日,甲公司与下列公司的关系及有关情况如下:
A 公司。A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制造合成纤维、树脂及塑料、中间石化产品及石油产品,注册资本为 72 亿元。甲公司拥有 A 公司 80%的有表决权股份。
B 公司。B 公司系财务公司,主要负责甲公司及其子公司内部资金结算、资金的筹措和运用等业务,注册资本为 34 亿元。甲公司拥有 B 公司 70%的有表决权股份。
C 公司。C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 10 亿元,甲公司对 C 公司的出资比例为 50%,C 公司所在地的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对 C 公司的出资比例为 50%。C 公司所在地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委托甲公司全权负责C 公司日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管理,仅按出资比例分享 C 公司的利润或承担相应的亏损。
D 公司。D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生产和销售聚酯切片及聚酯纤维,注册资本为 40 亿元。甲公司拥有 D 公司 42%的有表决权股份。D 公司董事会由 9 名成员组成,其中 5 名由甲公司委派,其余 4名由其他股东委派。D 公司章程规定,该公司财务及生产经营的重大决策应由董事会成员 5 人以上(含 5 人)同意方可实施。
E 公司。E 公司系境内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为石油开发和化工产品销售,注册资本为 3 亿元。甲公司拥有 E 公司 26%的有表决权股份,是 E 公司的第一大股东。第二大股东和第三大股东分别拥有 E 公司 20%、18%的有表决权股份。甲公司与 E 公司的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方关系。
F 公司。F 公司系中外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 88 亿元,甲公司对 F 公司的出资比例为 50%。F
公司董事会由 10 名成员组成,甲公司与外方投资者各委派 5 名。F 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财务及生产经营的重大决策应由董事会 2/3 以上的董事同意方可实施,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由甲公司负责。
G 公司。甲公司拥有 G 公司 83%的有表决权股份。因 G 公司的生产工艺落后,难以与其他生产类似产品的企业竞争,G 公司自 2×05 年以来一直亏损。截至 2×07 年 12 月 31 日,G 公司净资产为负数;甲公司决定于 2×08 年对 G 公司进行技术改
造。
H 公司。H 公司系境外公司,主营业务为原油及石油产品贸易,注册资本为 2 000 万美元。A公司拥有 H 公司 70%的有表决权股份。
J 公司。J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 2 亿元。甲公司拥有 J 公司 40%的有表决权股份,B 公司拥有 J公司 30%的有表决权股份。
(2)按照公司发展战略规划,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产业链,优化产业结构,全面提升核心竞争力和综合实力,甲公司在 2×07 年进行了以下资本运作:
2×07 年 5 月,甲公司增发 12 亿股 A 股股票,每股面值为 1 元、发行价为 5 元。甲公司以增发新股筹集的资金购买乙公司全部股权,实施对乙公司的吸收合并。乙公司为 S 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2×07 年 3 月 31 日,乙公司资产的账面价值为 100 亿元,负债的账面价值为 60 亿元;国内评估机构以 2×07 年 3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对乙公司进行评估所确定的资产的价值为 110亿元,负债的价值为 60 亿元。
甲公司与 S 集团公司签订的收购合同中规定,收购乙公司的价款为 56 亿元。2×07 年 5 月 31日,甲公司向 S 集团公司支付了购买乙公司的价款 56 亿元,并于 2×07 年 7 月 1 日办理完毕吸收合并乙公司的全部手续。
2×07 年 7 月,为拓展境外销售渠道,甲公司与境外丙公司签订合同,以 6 000 万美元购买丙公司全资子公司丁公司的全部股权,使丁公司成为甲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丁公司主要从事原油、成品油的储运、中转业务。2×07 年 6 月 30 日,丁公司资产的账面价值为 20 000 万美元,负债的账面价值为 15 000 万美元;丁公司资产的公允价值为 20 500 万美元,负债的公允价值为 15 000万美元。
2×07 年 8 月 20 日,甲公司向丙公司支付了收购价款 6 000 万美元,当日美元对人民币汇率为 1∶8.2。2×07 年 9 月 15 日,甲公司办理完毕丁公司股权转让手续。
S 集团公司与丙公司不存在关联方关系。
假定:资料(1)中所述的甲公司与其他公司的关系及有关情况,除资料(2)所述之外,2×07
年度未发生其他变动;除资料(1)、(2)所述外,不考虑其他因素。
要求:

根据资料(2),分析、判断甲公司收购丁公司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还是非同一控制
下的企业合并?并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甲公司收购丁公司属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理由:甲公司与丁公司在合并前不受同一方最终控制。

公司经理层将上述 2017 年度有关经营计划、财务预算和筹资规划提交董事会审议。根据董事会要求,为树立广大股东信心,公司应当向股东提供持续的投资回报。每年现金股利支付率应当维持在当年净利润 60%的水平。为控制财务风险,公司拟订的资产负债率“红线”为 60%。假定不考虑其他有关因素。公司简要资产负债表如下:

要求:

判断华鑫公司经理层提出的外部净筹资额全部通过长期借款筹集的筹资战略规划是否可行,并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判断:公司长期借款筹资战略规划不可行。
如果 A 公司 2017 年外部净筹资额全部通过长期借款来满足,则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变为(24+36+4.8+5.64)(100+12.6)=62.56%,资产负债率高于 60%了,则该融资方案是不可行的。

甲公司是一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的服装生产制造企业。为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等五部委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的要求,甲公司于2014年末召开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专题会议。在专题会议上,公司各管理层成员发言要点如下:
(1)董事长:董事会对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全责,定期召开董事会议,商讨内部控制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并作出决策。通过实施内部控制规范体系,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以遵循我国的法律法规为内控终极目标。
(2)采购部经理:公司的资金活动贯穿于生产经营的全过程,而资金活动内部控制是本公司内部管理的薄弱环节,所以接下来,要加强资金活动的风险管控,改进资金活动内部控制,针对资金调度不合理的问题,建议定期组织召开资金调度会或者是资金安全检查,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处理。鉴于本公司采购业务频繁,为方便采购,可以让采购人员随意携带空白支票外出采购。
(3)筹资部经理:为了规范公司的筹资活动,应当对筹资方案进行科学论证,不得依据未经论证的方案开展筹资活动。制定的全部筹资方案应当形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全面反映风险评估情况。
(4)市场部经理:我会对客户的信用状况做充分评估,并在确认符合条件后签订销售合同。
(5)生产部经理:由于公司的部分重大业务要外包给专业的承包商,而这些业务主要与生产部和市场部息息相关,所以公司的这些外包业务由我和市场部经理两个人进行决策审批。
(6)财务部经理: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对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不需要进行披露。不能确定期后事项对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影响程度的,应当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7)研发部经理:公司即将上马A产品研发项目,建议由专人负责跟踪检查研发项目的进展情况,评估各阶段的研究成果。为确保该项目能够按期保质完成,希望公司能够按时提供该项目所需的资金。
(8)人力资源部经理:公司的发展离不开强大的人力资源支撑,建议面向社会招聘具有管理专长和技术专长的员工,以提高公司整体的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同时辞退不符合要求的员工。制定与业绩考核挂钩的薪酬制度,多劳多得,公平客观。
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
<1>?、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逐项指出资料(1)至(8)甲公司各管理层成员的发言是否存在不当之处,若存在不当之处请指出,并逐项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1)董事长的发言存在不当之处。(0.5分)
不当之处:以遵循我国的法律法规为内控终极目标。(0.5分)
理由:内部控制的终极目标是促进实现发展战略。(1分)
(2)采购部经理的发言存在不当之处。(0.5分)
不当之处:为方便采购,让采购人员随意携带空白支票外出采购观点不当。(0.5分)
理由:空白支票必须由专人妥善保管,严格控制携带空白支票外出采购。(1分)
(3)筹资部经理的发言存在不当之处。(0.5分)
不当之处:制定的全部筹资方案应当形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全面反映风险评估情况。(0.5分)
理由:重大筹资方案应当形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全面反映风险评估情况。(1分)
(4)市场部经理的发言存在不当之处。(0.5分)
不当之处:市场部经理同时负责客户信用调查和销售合同审批签订不当。(0.5分)
理由:客户信用调查和销售合同审批签订属于不相容职责,应当分离。(1分)
(5)生产部经理的发言存在不当之处。(0.5分)
不当之处:公司的部分重大外包业务由生产部经理和市场部经理两个人进行决策审批存在不当之处。(0.5分)
理由:重大业务外包方案应当由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决策审批。(1分)
(6)财务部经理的发言存在不当之处。(0.5分)
不当之处一:注册会计师对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不需要进行披露存在不当之处。(0.5分)
理由:注册会计师对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在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增加“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描述段”予以披露。(1分)
不当之处二:不能确定期后事项对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影响程度的,应当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0.5分)
理由:注册会计师不能确定期后事项对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影响程度的,应当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1分)
(7)不存在不当之处。(0.75分)
(8)不存在不当之处。(0.75分)

甲公司是一家大型机械设备制造公司,2015 年公司与企业并购有关的事项如下:
资料 1:为了扩大市场规模、提高市场竞争力,急需一大笔资金进行技术研发和市场开拓,
因此公司希望通过资本市场来解决资金瓶颈问题。由于 IPO 的难度较大,公司打算通过收购上市公司来获得融资平台。X 公司是一家高科技企业,其研发技术在业内得到高度评价,公司虽已上市,但由于规模不大,股票总市值并不高。在获得 X 公司董事会通过后,双方打算通过换股的方式实现合并。2015 年 1 月 8 日,X 公司通过发行 2 亿股股票来收购甲公司 60%的股权,甲公司则通过股票置换后拥有 X 公司 80%的股权。已知甲公司支付的股票价值为 10.5 亿元;X 公司支付的股票对价与此相等。甲公司净资产公允价值为 10.2 亿元;X 公司净资产公允价值为 10 亿元。合并完成后,由于 X 公司其他投资者股权相对分散,因此甲公司取得了 X 公司的实质控制权。
资料 2:2015 年 4 月 1 日,甲公司以发行股票的方式支付 7000 万元对价购买了 Y 公司 85%的表决权股份。根据市场预期,Y 公司将会为甲公司提供更为广阔的市场空间。为了更好地利用 Y公司的渠道优势,同年 8 月 2 日,甲公司又以 2000 万元现金购入剩余 15%的股权。其中,Y 公司2015 年 4 月 1 日的资产负债表显示净资产为 600 万美元,其中经评估确认的固定资产项目公允价值较账面价值高出 200 万美元;Y 公司 8 月 2 日的资产负债表账面价值增加了 50 万美元。2015年 4 月 1 日,美元兑换人民币元的比率为 1:7;2015 年 8 月 2 日美元兑换人民币元的比率为 1:6.9。
资料 3:2015 年 4 月 30 日,为了引入先进的技术,甲公司以 1.2 亿元的价格取得 W 公司 25%有表决权的股份,成为 W 公司战略合作伙伴,此时 W 公司的公允价值为 4 亿元。半年后,甲公司果断地以价值为 2.4 亿元的土地再次购入了 W 公司 35%的有表决权股份,此时 W 公司公允价值为 5亿元。经过判断,W 公司与甲公司都属于某集团公司控制下的企业。资料 4:2015 年 5 月 9 日,甲公司以 50 万元的价格获得了无关联关系的 Z 公司 100%的股权。在获得控制权后,甲公司注销了 Z 公司的法人资格。已知 Z 公司资产项目公允价值如下:库存现金 500 万元;应收账款 300 万元;存货 500 万元;固定资产 1000 万元。负债项目公允价值如下:短期借款 200 万元;应付账款 2000 万元;长期借款 2000 万元。
资料 5:2015 年 9 月 30 日,甲公司为了进入西北市场,以现金 5000 万元、发行价值 6000万元的股票购买了西北地区 A 公司 60%的有表决权股份。A 公司为 2015 年 2 月新成立的公司,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该公司持有货币资金 9500 万元,实收资本 8000 万元,资本公积 600 万元。
资料 6:2015 年 11 月 5 日,甲公司通过资产置换的方式获得了 B 公司 55%的股权,并获得了超过半数以上的董事会席位。甲公司支付的固定资产公允价值为 4000 万元,B 公司净资产公允价值为 7000 万元。B 公司原有投资者为了保护自身的利益,提出 B 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必须经原有股东指派的至少 1 名董事同意方可实施,甲公司同意了这项安排。假定本题中有关公司的所有者均按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参与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决策,不考虑其他情况。
要求:

根据资料 6,分析甲公司是否合并了 B 公司,并说明原因;如果属于企业合并,请计算合并商誉。
答案:
解析:
不属于企业合并。因为按照协议安排,甲公司并没有取得 B 公司实质控制权,B 公司原有股东具有一票否决权,所以甲公司无法对 B 公司实施排他性控制,故不属于企业合并,属于共同控制,按合营安排中的合营企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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