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宁夏税务师考试证书领取条件和步骤
发布时间:2019-01-04
一、申请证书的合格条件
五年滚动管理周期内,全科(五个科目)考试成绩合格(含免试)的考生应当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个月内向所在地注册税务师协会申请领取资格证书。所在地为通过最后一科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的地区。
二、证书申领步骤
为保证全科考试合格人员顺利领取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证书(以下简称证书),考生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申领:
1.严格遵循先网上申请,后现场资格审核的申领程序。
2.严格遵循网上申请时间,网上申请时间一般为考试结束后次年的4月至6月。
3.考试合格人员可通过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官方网站登陆“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系统”或直接登录https://ksbm.ecctaa.com,在“证书中心”提交申请。
根据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管理便利化改革实施方案》,2018年考试合格的可领证的人员须按要求于2019年1月15日9:00至1月31日18: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的“证书中心”上传标准证件照。
标准证件照为jpg格式,像素295×413,尺寸1寸证件照(62.5px×87.5px),大小约10KB,底色为白色。
4.现场资格审核及证书发放工作由地方税协具体负责,考试合格人员本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携带“领证须知”中所列有关资料原件至现场进行审核,领取证书。
材料原件包括学历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申请免试材料原件,以及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
5.各地现场审核与领证时间并不统一,请领证人员关注各地方税协发布的领证通知。如有其他疑问可向中税协电话咨询:(010)6841 3988转8703/8704/8706(工作日9:00—17:00)。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税务师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B.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应进行减值测试
C.进行资产减值测试,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应当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D.各类资产减值损失除特别规定外,均应在利润表的资产减值损失项目中予以反映
E.有迹象表明某些总部资产可能发生减值的,应当计算确定该总部资产所归属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然后将其与相应的账面价值相比较,据以判断是否需要确认减值损失
B.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C.劳动能力鉴定的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二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D.劳动能力鉴定的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B:委托其他单位代销的商品
C:为自建生产线购人的材料
D:接受外来原材料加工制造的代制品
E:为外单位加工修理的代修品
B、税收协定不能干预有关国家自主制定或调整、修改税法
C、税收协定不能限制有关国家对跨国投资者提供更为优惠的税收待遇
D、税收协定的缔结在税收实践中,绝大多数是多边税收协定
E、税收协定的主要内容是税收情报交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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