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新疆税务师证书领取时间延迟你知道吗?
发布时间:2020-02-15
小伙伴看过来啦,想知道2019年新疆税务师证书领取时间延迟的情况吗?这里有详细的说明哦,一起来看看吧。
受疫情影响,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决定暂缓2019年度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申领工作,预计推迟至2020年3月底进行。具体详情如下: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正处在关键时期,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疫情防控期间有关事项的通告”要求,我会研究决定暂缓2019年度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申领工作,预计推迟至2020年3月底进行。具体安排敬请关注“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系统”届时发布的证书申领公告。
上文讲的就是关于2019年新疆税务师证书领取时间延迟的相关内容,接下来我们再来看看税务师的其他内容吧。
证书发放
全科考试成绩合格(含免试)的考生应当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个月内向所在地税务师协会申请领取资格证书。
申请领取资格证书考生应持报名时上传的材料原件至所在地税务师协会进行现场审核。材料原件包括学历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2寸证件照3张、工作年限证明材料、申请免试材料原件,以及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
审核通过的考生可取得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监制,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
登记服务
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由全国税务师行业协会颁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监制,全国税务师行业协会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有效。
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实行登记服务制度。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登记服务的具体工作由全国税务师行业协会负责。
各级税务师行业协会定期向社会公布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的登记情况,建立持证人员的诚信档案,并向社会提供相关信息查询服务。
取得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当自觉接受各级税务师行业协会的管理,在工作中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或者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由全国税务师行业协会取消登记,收回其职业资格证书并向社会公告。
以上就是关于2019年新疆税务师证书领取时间延迟的全部内容啦,还有没有不清楚的小伙伴呢?欢迎您咨询51题库考试学习网,我们在这里等你哦!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税务师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B.16.53
C.24.00
D.26.00
【知识点】 其他
B.逐环节征税,逐环节扣税
C.税基广阔,具有征收的普遍性和连续性
D.单一环节征税
甲卷烟厂和其客户乙卷烟批发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甲卷烟厂生产的H牌卷烟不含税调拨价为120元/条。2010年10月,甲卷烟厂和乙卷烟批发公司有关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1)甲卷烟厂:
购进烟丝,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40万元、增值税23.8万元,支付运费8万元并取得货运企业运费发票;领用80%烟丝生产H牌卷烟,将10%的烟丝运往丙企业委托加工雪茄烟,取得丙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加工费1.8万元、代垫的辅助材料0.2万元、增值税0.34万元;购进其他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增值税50万元;另委托丙企业加工H牌卷烟,并将H牌卷烟的牌号及税务机关已公示的计税价格提供给丙企业;甲卷烟厂以不含税价格100元/条回购丙企业生产的H牌卷烟200标准箱,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甲卷烟厂销售情况如下表:
{图}
向当地举办的展览会无偿赠送本厂新研制的雪茄烟作为广告样品,生产成本0.8万元,无调拨价和同类产品价格。
2)乙卷烟批发公司:
购进卷烟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800万元、增值税136万元,本月发生购货及销货运费支出共计20万元,取得货运企业运费发票;将以前购进已抵扣过进项税额的H牌卷烟分给职工,成本37.79万元(其中运费成本2.79万元)。
乙卷烟批发公司销售情况如下表:
{图1}
附表:有关成本利润率和税率
(一)成本利润率
{图2}
(二)消费税税率
{图3}
啤酒:不含税出厂价格(含包装物及包装物押金)在3000元/吨(含3000元,不含增值税)以上的,定额税率为250元/吨;不含税出厂价格在3000元/吨(不含增值税)以下的,定额税率为220元/吨;
卷烟:每标准条(200支)对外调拨价在70元以上(含70元)的,税率为56%:每标准条(200支)对外调拨价在70元以下的,税率为36%。定额税率为每标准箱(5万支)150元;1标准箱=250标准条1标准条-200支
粮食白酒、薯类白酒:比例税率20%,定额税率为0.5元/斤。
(三)娱乐业营业税税率为20%。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A、零售商销售卷烟不征收消费税
B、乙卷烟批发公司向卷烟零售商销售卷烟,应计算缴纳消费税
C、乙卷烟批发公司向卷烟批发商销售卷烟,应计算缴纳消费税
D、乙卷烟批发公司应当将卷烟销售额与其他商品销售额分开核算,未分开核算的,一并征收消费税
2.2010年10月甲卷烟厂应缴纳增值税=382.5+0.223125-23.8-0.56-0.34-50-85=223.02(万元)。
3.2010年10月甲卷烟厂应缴纳消费税=0.8×(1+5%)/(1-36%)×36%+1260×56%+420×150/10000=712.37(万元)。
4.2010年10月乙卷烟批发公司应缴纳消费税=(765+50)×5%=40.75(万元)。卷烟在批发环节增收5%的消费税,批发给其他批发企业不征收。
5.2010年10月乙卷烟批发公司应缴纳增值税=(560+765+50)×0.17+(5.95+0.21)(进项转出)-137.4=102.51(万元)。
6.卷烟在批发环节要征收消费税,批发商与批发商之间的销售除外。乙卷烟批发公司应当将卷烟销售额与其他商品销售额分开核算,未分开核算的,一并征收消费税。乙卷烟批发公司向卷烟零售商销售卷烟,不可将已纳的生产环节的消费税款从应纳消费税中扣除。
B.后进先出法
C.个别计价法
D.先进先出法
E.移动加权平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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