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秒懂,2021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证书领取流程!

发布时间:2021-08-04


很多通过了税务师资格考试的考生,都比较有疑问,领取税务师资格证书会不会很麻烦?领取的具体流程是什么?下面就由51题库考试学习网结合2020年的具体流程来给小伙伴们简单介绍一下!希望对通过考试的同学有所帮助。

一、申领时间

2020年度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申领时间为2021年1月20日9:00至2021年2月5日17:00。

二、申领程序

(一)已全科合格的考生(含免试),通过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官方网站(www.cctaa.cn) 或https://ksbm.ecctaa.cn登陆“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系统”在“证书中心”,核对人像照片、个人基本信息,填写邮寄信息并上传身份证件、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照片。

1、人像照片,用于制作资格证书,应为白底免冠彩色标准证件照,文件格式为JPG或JPEG格式,高413像素、宽295像素,不符标准会影响证书的规范性、美观性。

2、个人基本信息,考生应认真核对,该信息不可自行修改,如有错误须报考试办由管理员修改;通讯、地址等信息可修改,信息如有错误考生可在证书申请时自行更新。

3、考生上传的身份证件、学历或学位证书等原件照片上的信息应与报名填写信息一致,拍摄的照片应清晰可辨,否则影响审核进度。

(二)考生应关注审核进程,如因填报信息或上传材料造假,未通过审核,责任自负;如因上传的证书照片模糊,无法辨别,考生可根据审核意见,在审核期内及时重新或补充上传,进行二次审核,逾期将不再受理。

(三)逾期未申领证书的,将随同下一年度考试合格人员申领,本年度将不再受理证书申领事宜。

三、其他注意事项

(一)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可以代替纸质证书(人社厅发[2019]27号)。

电子证书由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提供,考生届时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点击“资格证书”查询并下载。纸质证书晚于电子证书发放,统一由考试办公室邮寄(邮资到付)。

(二)领证考生须准确填写纸质证书邮寄地址、收件人及电话,若因邮寄地址不详或错误,导致证书邮寄失败,责任自负。证书邮寄地域仅限中国大陆地区,香港地区考生的证书,由深圳市注册税务师协会代发。

(三)以前年度尚未申领证书的,随本年度证书按上述流程申请办理;未领的纸质证书,由考试办公室代保存5年,超过5年仍未领的证书,将按照有关规定,交人社部予以注销。

以上就是2021年税务师资格证书领取的流程,大家可以参考一下,如果还想了解更多考试资讯,也可以持续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我们会一直更新考试相关资讯!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税务师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根据房产税的相关规定,下列关于房产原值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纳税人对原有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屋的原值
B.对于更换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的,在将其价值计入房产原值时,可扣减原来相应设备和设施的价值
C.对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中易损坏,需要经常更换的零配件,更新后不再计入房产原值,但可以扣减原零配件的原值
D.对按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房产原值均应包含地价
答案:C
解析:
选项C:对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中易损坏,需要经常更换的零配件,更新后不再计入房产原值,原零配件的原值也不扣除。

根据《行政强制法》,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经催告,当事人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决定,且无正当理由的,行政机关可以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强制执行决定书应当载明的事项包括( )。

A.当事人履行义务的期限
B.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
C.当事人不履行义务应承担行政或者刑事责任的具体后果
D.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E.行政机关的名称、印章和日期
答案:D,E
解析:
本题考核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强制执行决定书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下列事项: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地址;强制执行的理由和依据;强制执行的方式和时间;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行政机关的名称、印章和日期。

下列不属于建立简易账的个体工商户应建立的账簿及报表的是( )。

A.经营收入账
B.商品购进账
C.资产负债表
D.库存商品盘点表
答案:C
解析:
建立简易账的个体工商户应当建立经营收入账、经营费用账、商品(材料)购进账、库存商品(材料)盘点表和利润表,以收支方式记录、反映生产经营情况并进行简易会计核算。

某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6月向农场收购烟叶用于生产卷烟,支付价款总额5.5万元,已开具烟叶收购发票,同时支付运费0.6万元,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烟叶已经生产领用。当月销售自产的卷烟取得不含税收入共计12万元。则该卷烟厂2018年6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万元。

A.1.14
B.1.18
C.1.07
D.1.22
答案:C
解析:
自2018年5月1日起,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加工16%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2%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纳税人购进烟叶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按下列公式计算:烟叶税应纳税额=收购金额×税率(20%)
购进烟叶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收购金额+烟叶税应纳税额)×扣除率=5.5×(1+20%)×12%=0.79(万元)
该卷烟厂6月应纳增值税=12×16%-0.79-0.6×10%=1.0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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