拨云见月!避开这些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丢分“陷阱”!

发布时间:2020-02-20


我坚信,只要我们付出了汗水,经受了考验,胜利的大门就一定会为我们而敞开,让我们继续艰辛却快乐的求学之路!面对2020年的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很多小伙伴们都不知道自己究竟是哪里出现了失误,才会导致自己考试失败,我相信下面的这篇文章看完,你一定会明白自己丢分是丢在哪里的。

根据相关文件可以得知,2020年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有两次,第一次考试报名时间是4月20日-6月20日,第二次报名时间是7月20日-8月7日,如果你不小心错过了第一次报名,你可以选择第二次报名时间进行补报名。其实说到考试复习备考,很多考生的备考方法都不对,只是他们浑然不知, 今天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在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备考过程中,会存在哪些备考误区吧,详情如下:

一、没有计划,自制力差。

一些税务师考生朋友们可能会有这样的想法,备考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直接开始看书就可以了,制定一个学习计划太麻烦,而且还很浪费时间。其实,制定一份学习计划的时间并不漫长,反而是不制定学习计划可能会让你浪费更多的时间在一些没用的事情上。税务师的备考是比较漫长的,因为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一年只有一次,并且每年的考试时间都是在11月份左右,也就是说,想要备考税务师考试其实是很容易的。但是,如果各位小伙伴们不事先做好学习计划,就很难确保自己的学习进度是否能够赶在考试之前学完知识,并且有的小伙伴自制力不行,如果没有一份学习计划,他可能会好好学习几天,但是学习过后,就会开始放空自己。如果提前制定了学习计划,就能严格地把控自己的学习进度。部分考生自制力较差,如果没有学习计划,可能会因为“三天打渔、两天晒网”而使备考进度滞后,进而影响考试成绩。

二、没有复习,只学一遍。

有些小伙伴们认为,既然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备考分为预习阶段、基础阶段、强化阶段以及冲刺阶段,那么自己只需要在强化阶段以及冲刺阶段的这两个时间段里再做一些题就可以了,至于在预习阶段和基础阶段自己就不用复习,只要用心学习就可以了。对于这种想法,51题库考试学习网认为是不可取的,无论是在备考的任何一个阶段,即使是预习阶段,大家都应该高度重视复习的作用,必须要一边学习知识一边进行课后复习,这样才能让我们将税务师考试的知识点掌握的更加熟练,将知识基础打牢。

三、没有反思,得过且过。

在做完练习题之后,小伙伴们应该想一想自己做错这些题的原因,而不是改完答案就结束了。这样反而达不到复习效果,因为你虽然把错题改了,但是你并没有记住,也就是说,你下次碰到这道题的时候,你还是会折在它这儿。没有任何反思的做题并不能让大家在复习过程中得到过多的提升,因为做练习题并不只是单纯的为了完成学习任务,而是为了巩固自己的知识,检测自己的学习成果。51题库考试学习网希望各位备考生们在做题出错之后,大家可以将自己的错题整理在一个错题本上,在本子上用不同颜色的笔标注出正确答案和自己出错的原因,如果是因为自己马虎、粗心大意而失误,就要改正自己的小缺点;但是,如果是因为自己对这部分的知识点记忆得不够扎实,就要及时去温习相关的知识点,争取下次不再出错。

据了解,2020年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考试时间为11月7日-8日。也就是说,对于想要报名参加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你们来说,备战时间还有大半年,希望各位小伙伴们都能放开往日学习中的紧张,用一颗平常心去轻松面对税务师考试,相信你会考出自己理想的成绩的。愿好运一直陪伴着你!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税务师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下列关于转让旧房及建筑物的相关规定,表述正确的有( )。

A.对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未支付地价款或不能提供已支付的地价款凭据的,不允许扣除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所支付的金额
B.纳税人转让旧房及建筑物时,因计算纳税需要对房地产进行评估,其支付的评估费用允许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予以扣除
C.出售旧房及建筑物的,应按评估价格计算扣除项目的金额,评估价格为由政府批准设立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房地产重置成本价乘以成新度折扣率的价格
D.纳税人转让旧房及建筑物,凡不能取得评估价格,但能提供购房发票的,可按发票所载金额并从购买年度起至转让年度止每年加计5%计算扣除
E.纳税人转让旧房及建筑物,凡不能取得评估价格,对纳税人购房时缴纳的契税,凡能提供契税完税凭证的,准予作为“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予以扣除,可作为加计5%的基数
答案:A,B,C,D
解析:
选项E,纳税人转让旧房及建筑物,凡不能取得评估价格,对纳税人购房时缴纳的契税,凡能提供契税完税凭证的,准予作为“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予以扣除,但不作为加计5%的基数。

(2017年)根据《立法法》规定,只能由法律规定的税收基本制度包括( )。

A.税种的设立
B.税率的确定
C.税收征收管理
D.税目调整
E.税款用途
答案:A,B,C
解析:
税种的设立、税率的确定和税收征收管理等税收基本制度,只能由法律规定。

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下列关于标的物风险承担表述正确的有(  )。

A.标的物损毁、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前由出卖人承担,在交付后由买受人承担
B.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
C.出卖人未按照约定交付有关标的物的单证和资料的,标的物损毁、灭失的风险不转移
D.出卖人按照约定将标的物置于交付地点,买受人违反约定没有收取的,标的物损毁、灭失的风险自违返约定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
E.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要求导致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买受人要求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损毁、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答案:A,B,D,E
解析:
选项C:出卖人未按照约定交付有关标的物的单证和资料的,不影响标的物损毁、灭失的风险的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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