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两税就要改革啦!
发布时间:2020-09-03
2020年8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建设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1985年2月8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这对我们考生来说有什么影响?下面和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一起来看看吧!
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在《税法一》科目的附加税中有所涉及,其次《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在《税法二》科目中是单独的一章内容。所以两税的改动很有可能会收录到2021年的税务师考试教材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1. 在保持现行税制框架和税负水平基本不变的基础上,对征税范围、减免税、申报缴纳时间等进行了完善的优化
2. 契税法将暂行条例设置的纳税申报、缴纳税款两个环节合并为申报缴纳一个环节,并统一明确了期限,由原来的“纳税人应当在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改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日”
3. 税法还进一步明确了相关部门在契税征管上的协税义务,为税务部门深化部门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提供了法律保障。纳税人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查验契税完税、减免税凭证或者有关信息。未按照规定缴纳契税的,不动产登记机构不予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
4. 为了更好地保护纳税人信息安全,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税收征收管理过程中知悉的纳税人的个人信息,应当依法予以保密,不得泄露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
5. 契税法还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6. 契税法中新增对非营利性学校、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养老、救助免征契税等规定。
7. 契税法还增加了退税规定。
8. 新契税法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对不同主题、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建设税法》
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没有实质性的变化。变化的内容都是一些细则问题。总体来说没有什么影响。
强烈建议今年报考税法相关科目的考生一定要拿下它,否则明年可能又得重新学习新知识。
51题库考试学习网预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税务师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B.有形动产经营性租赁
C.水路运输的期租业务
D.水路运输的程租业务
E.有形动产融资租赁
B.作为营业外支出在支付当期据实扣除
C.作为财务费用在支付当期据实扣除
D.作为销售费用在支付当期据实扣除
B:对跨省从事临时经营活动的纳税人申请领购发票的,税务机关审核后发售发票,并限期缴销,不得有其他附加条件,不得收取任何形式的保证金
C:未经批准发票不得拆本使用
D:未经批准发票不得跨规定使用区域携带、邮寄或者运输
E: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得开具发票
B.国有独资公司
C.国有企业
D.上市公司
E.独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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