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中的这三大备考“陷阱”,你中招了吗?

发布时间:2020-02-19


心态决定看世界的眼光,行动决定生存的状态。要想活出尊严,展现不凡,只有改变观念,敢于和命运抗争!我坚信,只要我们付出了汗水,经受了考验,胜利的大门就一定会为我们而敞开!面临2020年的税务师考试,51题库考试学习网今天给大家带来了三大备考“陷阱”供大家参考:

根据相关文件可以得知,2020年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有两次,第一次考试报名时间是4月20日-6月20日,第二次报名时间是7月20日-8月7日,如果你不小心错过了第一次报名,你可以选择第二次报名时间进行补报名。其实说到考试复习备考,很多考生的备考方法都不对,只是他们浑然不知, 今天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在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备考过程中,会存在哪些备考误区吧,详情如下:

一、没有学习计划,并且自主能力差。

一些税务师考生朋友们可能会存在一个这样的想法,备考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直接开始看书就可以了,再去制定一个学习计划多麻烦啊,而且还很浪费时间。然而,制定一份学习计划的时间其实并不漫长,反而是不制定学习计划可能会让你浪费更多的时间在一些没用的事情上。税务师的备考是比较漫长的,因为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一年只有一次,并且每年的考试时间都是在11月份左右,也就是说,想要备考税务师考试其实是很容易的。但是,如果各位小伙伴们不事先做好学习计划,就很难确保自己的学习进度是否可以赶在考试之前学完知识,并且有的小伙伴自制力不行,如果没有一份学习计划,他可能会好好学习几天,但是学习过后,就会开始放空自己。如果提前制定了学习计划,就能严格地把控自己的学习进度。部分考生自制力较差,如果没有学习计划,可能会因为自己“三天打渔、两天晒网”而使备考进度滞后,进而影响考试成绩。

二、只顾贪玩,不想复习。

在备考期间有很多小伙伴认为,既然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备考总共有预习阶段、基础阶段、强化阶段以及冲刺阶段等四个备考阶段,那么自己就只需要在最后两个阶段的时间段里再去做一些练习题就可以了,至于在前两个阶段当中,自己完全可以不用复习,只要用心学习,看看书、背背知识点就可以了,何必浪费那么多时间去复习知识呢?对于这种想法,51题库考试学习网认为这是不对的,无论是在备考的任何一个阶段,即使是预习阶段,大家都应该高度重视复习的作用,必须要一边学习知识一边进行课后复习,只有这样也唯有这样才能让我们将税务师考试的知识点掌握的更加熟练,将知识基础打牢。

三、得过且过,不去思过。

在做完练习题之后,小伙伴们应该想一想自己做错这些题的原因,而不是单纯的认为改完答案就OK了。这样反而达不到复习效果,因为你虽然把错题改了,但是你并没有记住,也就是说,你下次碰到这道题的时候,你还是会折在它这儿。没有任何反思的去做练习题并不能让大家在复习过程中得到过多的提升,因为做练习题并不只是单纯的为了完成学习任务,而是为了巩固自己的知识,检测自己的学习成果。51题库考试学习网希望各位备考生们在做题出错之后,大家可以将自己的错题整理在一个错题本上,在本子上用不同颜色的笔标注出正确答案和自己出错的原因,如果是因为自己马虎、粗心大意而失误,就要改正自己的小缺点;但是,如果是因为自己对这部分的知识点记忆得不够扎实,就要及时去温习相关的知识点,争取下次不再出错。

据51题库考试学习网了解,2020年的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考试时间是11月7日-8日。眼泪不是答案,拼搏才是选择。只有回不了的过去,没有到不了的明天。希望各位小伙伴们都能放开往日学习中的紧张,用一颗平常心去轻松面对税务师考试,相信你会考出自己理想的成绩,金榜题名哦!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税务师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甲、乙两公司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了一份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由甲公司向乙公司提供100台精密仪器,甲公司于8月31日前交货,并负责将货物运至乙公司,乙公司在收到货物后10日内付清货款。合同订立后双方均未签字盖章。7月28日,甲公司与丙运输公司订立货物运输合同,双方约定由丙公司将100台精密仪器运至乙公司。8月1日,丙公司先运了70台精密仪器至乙公司,乙公司全部接收,并于8月8日将70台精密仪器的货款付清。8月20日,甲公司掌握了乙公司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的确切证据,随即通知丙公司暂停运输其余30台精密仪器,并通知乙公司中止交货,要求乙公司提供担保;乙公司及时提供了担保。8月26日,甲公司通知丙公司将其余30台精密仪器运往乙公司,丙公司在运输途中发生交通事故,30台精密仪器全部毁损,致使甲公司8月31日前不能按时全部交货。9月5日,乙公司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30台精密仪器毁损后,乙公司采取的下列措施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

A.主张合同未成立,将70台精密仪器退回并不承担30台精密仪器毁损的风险
B.直接要求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C.直接要求丙公司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D.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E.同时要求甲公司和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答案:D
解析:
(1)违约责任:违约责任具有相对性,只约束合同当事人;在本题中,甲、乙公司是买卖合同的当事人,乙公司有权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运输合同的当事人是甲、丙公司,应由甲公司要求丙公司承担运输合同的违约责任。(2)侵权损害赔偿责任:毁损的30%货物尚未交付,乙公司尚未取得货物所有权,无权主张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2014年)有规章制定权且属于国务院组成部门的行政机关包括(  )。

A.财政部
B.国家外汇管理局
C.中国人民银行
D.国家税务总局
E.国务院研究室
答案:A,C
解析:
(1)选项AC:属于国务院组成部门;(2)选项B:属于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3)选项D:国务院直属机构;(4)选项E:国务院办事机构。

《UN税收协定范本》与《OECD税收协定范本》在内容上主要存在以下()差异。

A.《UN税收协定范本》采用引力原则扩大了常设机构的范围
B.《UN税收协定范本》缩小了常设机构的范围
C.《UN税收协定范本》对从事国际船舶运输的所得制定了可供选择的条款
D.《UN税收协定范本》对特许权使用费作出了有利于地域管辖权的规定
E.《UN税收协定范本》对个人劳务所得作出了有利于地域管辖权的规定
答案:A,C,D,E
解析:
《UN税收协定范本》与《OECD税收协定范本》在内容上主要存在以下差异:
(1)《UN税收协定范本》采用引力原则扩大了常设机构的范围,《0ECD税收协定范本》回避了这一问题,规定常设机构的应税利润应仅以归属该常设机构的利润为限。
(2)《UN税收协定范本》对从事国际船舶运输的所得制定了可供选择的条款。
(3)《UN税收协定范本》对股息、利息、特许权使用费、转让公司股票的收益、个人劳务所得等作出了有利于地域管辖权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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