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错过!2021年高级经济师考试考场规则
发布时间:2021-06-18
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会计相关的人才需求量越来越大,国家为了缓解人才需求,专门组织了经济师考试,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为大家分享一下2021年高级经济师考试考场规则,不要错过!
(一)考试全程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在核验、受理举报等过程中,考试行业主管部门或者考试机构要求考生补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考生应积极配合、及时提交。
(二)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考试行业主管部门和人事考试机构还将采取一定方式进行复核,并于考试合格标准发布后,通过全国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进行公示。
(三)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机构)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四)考生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建立失信应试人员黑名单制度,将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失信应试人员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失信应试人员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身份证件;提供或使用无线电设备等作弊器材;提供或买卖试题、答案;组织或协助组织作弊等均属犯罪行为,处以拘役、管制、罚金、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七)考试违纪违规人员信息和处理意见于考试结束10个工作日后在全国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违纪处理”栏目公示。
(八)考试结束后还将采用技术手段进行雷同答卷的甄别和认定,对认定为雷同答卷的,按规定给予成绩无效处理,涉及违纪作弊的按相关条款追加处理。考生有义务妥善保护好自己的考试试卷和答题信息、不被他人抄袭,若有答卷雷同,双方均取消考试成绩。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高级经济师考试考场规则的全部内容,大家可以参考一下,想要了解更多考试最新资讯,欢迎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高级经济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B.部门结构
C.层次结构
D.职权结构
B.运输的全航程包括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航班时,不论是由同一个承运人或不同的承运人承运,在航班衔接站应有儿童的父母或监护人安排人员接送和照料
C.无成人陪伴儿童乘机的申请应在航班起飞日前一星期提出,否则不予受理
D.无成人陪伴儿童乘机的申请应在航班起飞日前两星期提出,否则不予受理
E.无成人陪伴儿童必须有儿童的父母或监护人在儿童的下机地点安排人员迎接和照料
B.地震、海啸、冰雹、水灾
C.地震、海啸、暴风、雷电
D.地震、海啸、洪水、风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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