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内蒙古CPA考试时间是什么时候
发布时间:2020-01-16
内蒙古新一轮注会已经开始备考了,小伙伴们准备好了吗?相信很多小伙伴已经开始着手准备了,注会确实需要早准备才行的哦。目前小伙伴们也在关注着2020年注会的报考时间以及考试时间。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消息,2020年注会cpa考试时间及报名时间已公布。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4月1—3日、7—30日。
二、报名入口
下面51题库考试学习网给大家附上报名的入口,大家可以看一下界面哦。
全国注册会计师报名方式:报名分为注册并填写报名信息、资格审核和交费三个步骤。
三、考试时间
2020年10月11日举行综合阶段及专业阶段部分科目考试。
2020年10月17—18日举行专业阶段考试。
2020年10月24—25日欧洲考区考试。
要想了解具体安排请关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http://www.cicpa.org.cn)拟于2020年3月中下旬发布的《2020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
四、考试地点
综合阶段考试地点安排在直辖市和省会城市。
专业阶段考试地点安排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考区。到时可以查看下准考证
2020年注会考试科目和考试时间已经出来了,请查看中国注册会计师网站。这个是官方的网站哦。
尽管为考试做准备非常重要,但是大家一定不能忽略考试前的一些重要时间,例如打印考试的时间以及每个科目的时间表。考生可以在手机上设置这些重要时间来设置闹钟。如果您忽略了这些预测时间,则会直接影响考试,因此考生必须认真对待。提前做好准备哦。
以上就是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的方式方法,希望对你的备考有所帮助。其实不管什么方法适合自己的才是最重要的,预祝大家在新的一年里都能顺利通关,更多方法请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我们将持续更新。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注册会计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下列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合并后企业的性质,说法正确的是( )。
A.有限责任公司之间合并后为有限责任公司
B.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合并后为股份有限公司
C.非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合并后只能是股份有限公司
D.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合并后为股份有限公司
[答案]ABD
[解析]本题考核外商投资企业合并后的性质。根据规定,非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合并后可以是股份有限公司,也可以是有限责任公司,因此选项C的说法错误。
(1)销售粮食白酒60000斤,取得不含销售额105000元;另外,收取粮食白酒品牌使用费4520元;本月销售粮食白酒收取包装物押金9040元。
(2)销售啤酒150吨,每吨不含税售价2400元。销售啤酒收取包装物押金1160元。
要求:计算该酒厂本月应纳消费税税额(啤酒单位税额220元/吨)。
(2)啤酒应纳消费税=150×220=33000(元)
(3)该酒厂应纳消费税税额=53400+33000=86400(元)
如果计算该酒厂应纳增值税:
销项税额=105000×13%+4520÷1.13×13%+9040÷1.13×13%+150×2400×13%=62010(元)
1.该建筑企业对写字楼建造业务选择一般计税方法。按照工程进度及合同约定,本月取得含税金额3000万元并给业主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由于该建筑企业将部分业务进行了分包,本月支付分包含税金额1200万元,取得分包商(采用一般计税方法)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桥梁建造业务为甲供工程,该建筑企业对此项目选择了简易计税方法。本月收到含税金额4000万元并开具了增值税普通发票。该建筑企业将部分业务进行了分包,本月支付分包含税金额1500万元,取得分包商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3.该企业其他符合抵扣规定的进项税额0.93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顺序计算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业务(1)企业在乙省应预缴的增值税。
(2)计算业务(1)的销项税额。
(3)计算业务(2)企业在乙省预缴的增值税。
(4)计算企业当月增值税进项税额合计。
(5)计算企业当月增值税应纳税额。
(6)计算企业应向总部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的增值税。
(2)业务(1)的销项税额=3000÷(1+9%)×9%=247.71(万元)
(3)业务(2)企业在乙省预缴的增值税=(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1+3%)×3%=(4000-1500)÷(1+3%)×3%=72.82(万元)
(4)业务(1)可抵扣的进项税额=1200÷(1+9%)×9%=99.08(万元)
企业当月增值税进项税额合计=99.08+0.93=100.01(万元)
(5)业务(2)应纳增值税税额=(4000-1500)÷(1+3%)×3%=72.82(万元)
企业当月增值税应纳税额=247.71-100.01+72.82=220.52(万元)
(6)企业应向总部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的增值税=220.52-33.03-72.82=114.6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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