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CPA证书注销有哪些情况
发布时间:2020-01-16
安徽省注会证书的含金量毋容置疑,目前越来越多的人选择报考注会。目前注会的市场前景广大,很多人已经拿到注会证书啦,但是宝宝们注会证书也有可能被注销哦,快来看看有哪些情况吧,一定要知道那些事儿。
注销的是执业证,它只有从事相关工作才能持有。执业证书取得后可以做会计本行业,可以去会计事物所,还可以进行签证哦 !非职业证书以后只可以进入企业单位从事财务经理或总管, 但不能进行签证审计. 总而言之,执业后可以签审计报告,非执业则不行。非执业证书没有执业证书那么全面的权利。
一、关于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注册会计师违反本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规定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给予警告;情况严重的,可以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暂停其执行业务或者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
2.《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二十条,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业务,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拒绝出具有关报告:
(1)委托人示意其作不实或者不当证明的;
(2)委托人故意不提供有关会计资料和文件的;
(3)因委托人如果有其他不合理要求,致使注册会计师出具的报告不能对财务会计的重要事项作出正确表述的。
3.《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二十一条,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业务,必须按照执业准则、规则确定的工作程序出具报告。
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业务出具报告时,不可以有下列行为:
(1)明知委托人对重要事项的财务会计处理与国家有关规定相抵触,而不予指明;
(2)明知委托人的财务会计处理会直接损害报告使用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利益,而予以隐瞒或者作不实的报告;
(3)明知委托人的财务会计处理会导致报告使用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产生重大误解,而不予指明;
(4)明知委托人的会计报表的重要事项有其他不符合事实的内容,而不予指明。
对委托人有前款所列行为,注册会计师按照执业准则、规则应当知道的,适用前款规定。
二、关于撤销注册会计师的注册
1.《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十三条,已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的人员,除本法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外,注册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准予注册的注册会计师协会撤销注册,然后收回注册会计师证书:
(1)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
(2)受刑事处罚的;
(3)因在财务、会计、审计、企业管理或者其他经济管理工作中犯有严重错误受行政处罚、撤职以上处分的。
2.《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25号《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第十六条,注册会计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是由所在地的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撤销注册,收回注册会计师证书:
(1)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
被撤销注册的当事人有什么疑问的,可以自接到撤销注册、收回注册会计师证书的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国务院财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申请复议。
大家对注会备考不要只有三分钟的热度,一定要坚持到底,毕竟有志者事竟成。祝大家新的一轮备考能取得好成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注册会计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B.政府采购协议
C.专利转让协议
D.股权转让协议
B.支付合同违约金
C.未取得合法有效的扣除凭证的支出
D.企业缴纳的税款滞纳金
(1)广告费支出8000万元。
(2)业务招待费支出350万元。
(3)实发工资6000万元,拨缴职工工会经费150万元,发生职工福利费900万元,职工教育经费160万元。
(4)专门用于新产品研发的费用2000万元,独立核算管理,未形成无形资产已计入当期管理费用中。
(5)公司取得的投资收益中包括国债利息收入200万元,购买某上市公司股票分得股息300万元,该股票持有8个月后卖出。
(6)获得当地政府财政部门补助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500万元,已取得财政部门正式文件,费用化支出400万元。
(7)向民政部门捐款800万元用于救助贫困儿童。
(其他相关资料:各扣除项目均已取得有效凭证,相关优惠已办理必要手续)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顺序计算回答问题。
(1)计算广告费支出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2)计算业务招待费支出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3)计算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4)计算研发费用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5)计算投资收益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6)计算财政补助资金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并说明理由。
(7)计算向民政部门捐赠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8)计算该公司2018年应缴纳企业所得税税额。
广告费扣除限额=50000×15%=7500(万元)<实际发生额8000万元,广告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8000-7500=500(万元)
(2)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1=350×60%=210(万元);扣除限额2=50000×5‰=250(万元)
税前准予扣除的业务招待费=210(万元)
业务招待费支出应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350-210=140(万元)
(3)工会经费扣除限额=6000×2%=120(万元)<实际拨缴金额150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50-120=30(万元)
职工福利费扣除限额=6000×14%=840(万元)<实际发生金额900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900-840=60(万元)
职工教育经费扣除限额=6000×8%=480(万元)>实际发生金额160万元,无须纳税调整。
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应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30+60+0=90(万元)
(4)研发费用应调减的应纳税所得额=2000×75%=1500(万元)
(5)投资收益应调减的应纳税所得额=200(万元)
(6)财政补助资金应调减的应纳税所得额=500-400=100(万元)。当地政府财政部门补助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500万元属于不征税收入,应纳税调减;与不征税收入对应的费用化支出400万元,不得在税前扣除,应纳税调增。
(7)公益性捐赠扣除限额=6000×12%=720(万元)<实际发生额800万元,向民政部门捐赠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800-720=80(万元)
(8)应纳税所得额=6000+500+140+90-1500-200-100+80=5010(万元)
该公司应缴纳企业所得税税额=5010×15%=75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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