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造价工程师《技术与计量(土建)》每日一练(2021-12-08)

发布时间:2021-12-08


2021年造价工程师《技术与计量(土建)》考试共80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小编每天为您准备了5道每日一练题目(附答案解析),一步一步陪你备考,每一次练习的成功,都会淋漓尽致的反映在分数上。一起加油前行。


1、下列各项中,净高2.10m以上计算全面积的是( )。【多选题】

A.地下室

B.半地下室

C.坡屋顶利用空间

D.有围护结构的架空走廊

E.多层建筑物屋顶内和场馆看台

正确答案:C、E

答案解析:AB两项,地下室、半地下室(车间、商店、车站、车库、仓库等),包括相应的有永久性顶盖的出入口,应按其外墙上口(不包括采光井、外墙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边线所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D项,建筑物间有围护结构的架空走廊,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

2、车船装修可选用的材料有( )。【单选题】

A.胶合板

B.胶板夹合板

C.纤维板

D.刨花板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人造木材。普通刨花板由于成本低,性能优,用作芯材比木材更受欢迎,而饰面刨花板则由于材质均匀、花绞美观,质量较小等原因,大量应用在家具制作、室内装修、车船装修等方面。

3、道路工程爆破施工选择清方机械时,应考虑的技术经济条件有(   )。【多选题】

A.工期要求

B.现场交通条件

C.起爆方式

D.爆块和岩堆大小

E.爆破方法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在选择清方机械时应考虑以下技术经济条件:1)工期所要求的生产能力。2)工程单价。3)爆破岩石的块度和岩堆的大小。4)机械设备进入工地的运输条件。5)爆破时机械撤离和重新进入工作面是否方便等。就经济性来说,运距在30~40m以内,采用推土机较好;40~60m用装载机自铲运较好;100m以上用挖掘机配合自卸汽车较好。

4、在砖混结构的民用建筑中,( )作为竖向的承力构件。【单选题】

A.砖墙和柱

B.钢筋混凝土

C.楼梯

D.楼板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砖混结构是指建筑物中竖向承重结构的墙、柱等采用砖或者砌块砌筑,横向承重的梁、楼板、屋面板等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

5、工程岩体沿某一结构面产生整体滑动时,其岩体强度完全受控于()。【单选题】

A.结构面强度

B.节理的密集性

C.母岩的岩性

D.层间错动幅度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一般情况下,岩体的强度既不等于岩块岩石的强度,也不等于结构面的强度,而是二者共同影响表现出来的强度。但在某些情况下,可以用岩石或结构面的强度来代替。如当岩体中结构面不发育,呈完整结构时,可用岩石的强度代替岩体强度;如果岩体沿某一结构面产生整体滑动时,则岩体强度完全受结构面强度控制。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一级造价工程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钎焊特点的是()。

A、引起的应力和变形小
B、对热源要求高
C、钎焊接头强度一般比较低
D、工艺过程简单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焊接的分类及特点。钎焊对热源要求较低,工艺过程简单。

某工程进度计划网络图上的工作X(在关键线路上)与工作Y(在非关键线路上)同时受到异常恶劣气候条件的影响,导致X工作延误10天,Y工作延误15天,该气候条件未对其他工作造成影响,若Y工作的自由时差为20天,则承包人可以向发包人索赔的工期是()天。

A、10
B、15
C、25
D、35
答案:A
解析:
2020版教材P248
本题考查的是索赔。承包人可以向发包人索赔的工期是关键线路上延误的10天。

(2017年)加气混凝土墙,一般不宜用于()。

A.建筑物±0.00 以下
B.外墙板
C.承重墙
D.干湿交替部位
E.环境温度>80℃的部位
答案:A,D,E
解析:
加气混凝土墙可作承重墙或非承重墙,设计时应进行排块设计,避免浪费,其砌筑方法与构造基本与砌墙类似。当外用墙时,其外表面均应做饰面保护层,在门窗洞口设钢筋混凝土圈梁,外包保温块。在承重墙转角处每隔墙高1m 左右放水平拉接钢筋,以增加抗震能力。加气混凝土砌块墙如无切实有效措施,不得在建筑物±0.00 以下,或长期漫水、干湿交替部位,以及受化学漫蚀的环境,制品表面经常处于80℃以上的高温环境。

某建设项目分为一期工程和二期工程,分阶段进行招标。
一期工程:因该工程技术复杂.建设单位决定采用邀请招标,并自行组织招标事宜,共邀请A、B、C三家国有特级施工企业参加投标。
投标邀请书规定:2012年10月8日~10月12 E1(周一至周五)9:00~17:00在该单位总经济师室出售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中规定:11月8日为投标截止日;投标有效期到11月28日为止;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到12月28日为止;评标采用综合评价法.技术标和商务标各占50%。
在评标过程中,鉴于各投标人的技术方案大同小异,建设单位决定将评标方法改为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委员会根据修改后的评标方法,确定的评标结果排名顺序为A公司、C公司、B公司。建设单位于11月23日确定A公司中标,于11月24日向A公司发出中标通知书,并于11月27日与A公司签订了合同。于11月27日将中标结果通知了B、C两家公司,并将投标保证金退还给这两家公司。建设单位于12月11日向当地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提交了该工程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二期工程:由市财政和市环境建设公司共同出资建设,出资比例各为50%,由市环境建设公司主持项目建设。市环境建设公司虽然没有专门的招标机构,但是有两名专业招标人员,所以决定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自行组织招标采购,于2013年3月2日在各新闻媒体上发布了招标公告,招标公告载明招标人的名称、招标项目性质、资金来源、资格条件等事项。资格预审文件发售时间从2013年2月26日(星期二)8:00开始,至3月1日18:00为止,共计4个工作日,并强调按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间的先后顺序,确定前十个单位作为投标人,允许其购买招标文件和设计文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是2013年3月20日9:00。3月19日组成由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主管基本建设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会计师、技术处长和市建委主任、发改委副主任等9人组成的评标委员会。
2013年3月20日8:30评标委员会工作人员接到市环境建设公司下属的环发公司投标人员电话,称因发生交通事故,道路拥堵严重,投标文件不能按时送达,要求推迟开标时间,经请示,董事长认为,这是不可抗力,同意推迟至11:00开标。经评标,环发公司因其报价与标底最接近、得分最高而中标。中标结果公布后,其他投标人不服,认为招标不公平,并向行政监督部门投诉,要求宣布此次招标无效。
问题:
1.招标人自行组织招标需具备什么条件
2.一期工程中该建设单位在招标工作中有哪些不妥之处 请逐一说明理由。
3.指出二期工程招标过程中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问题1: 自行招标是指招标人依靠自己的能力,依法自行办理和完成招标项目的招标任务。《招标投标法》第十二条规定,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件》第十条明确了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工程建设项目自行招标试行办法》第四条对招标人自行招标的能力进一步作出了具体规定:
(1)具有项目法人资格(或者法人资格);
(2)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序相适应的工程技术、概预算、财务和工程管理等方面专业技术力量;
(3)有从事同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的经验;
(4)设有专门的招标机构或者拥有3名以上专职招标业务人员;
(5)熟悉和掌握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规规章。
问题2:
该建设单位在一期工程招标工作中的不妥之处及理由具体如下:
(1)不妥之处:11月23日确定中标人,投标有效期到11月28日为止。
理由:《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五十六条规定,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评标委员会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后,招标人一般应当在十五日内确定中标人.但最迟应当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目前确定。本例中,确定中标人的日期与投标有效期仅相距20天。
(2)不妥之处:投标有效期到11月28日为止,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到12月28日为止。
理由:《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本例中,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相距一个月,二者不一致。
(3)不妥之处:评标过程中,建设单位决定将评标方法改为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理由:《招标投标法》第四十条规定,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设有标底的,应当参考标底。本例中,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是综合评价法,在评标过程中,建设单位却擅自决定将评标方法改为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不符合法律规定。
(4)不妥之处:建设单位11月23日确定中标人,11月24日发中标通知,11月27日才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公司。
理由:《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本例中,发中标书的时间与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时间不同。
(5)不妥之处:建设单位于12月11日向当地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提交了该工程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理由:《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本例中,11月23日确定中标人,12月11日才提交招标情况书面情况.超出了法律规定的15日期限。
问题3:
二期工程招标过程中的不妥之处及理由具体分析如下:
(1)不妥之处:在只有两名专业招标人员的情况下,决定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自行组织招标采购。
(2)不妥之处:在各新闻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
理由:《招标投标法》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当在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依法指定的媒介发布。按照《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原国家发展计划委)经国务院授权,指定《中国日报》、《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建设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0m.cn)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的发布媒介。
(3)不妥之处:资格预审文件发售时间从2013年2月26日(星期二)8:00开始,至3月1日18:00为止,共计4日。
理由:《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招标人应当按照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发售期不得小于5日。
(4)不妥之处:按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间的先后顺序,确定前十个单位作为投标人,允许其购买招标文件和设计文件。
理由:《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招标人编制招标文件,不得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本例不能采用按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间的先后顺序确定前十个单位作为投标人。
(5)不妥之处:评标委员会由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主管基本建设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会计师、技术处长和市建委主任、发改委副主任等9人组成。
理由:《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本例中,评标委员会的成员组成不合法。
(6)不妥之处:允许市环境建设公司下属的环发公司投标。
理由:《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市环境建设公司(招标人)下属的环发公司不能参加投标。
(7)不妥之处:因道路拥堵,延迟开标。
理由:《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不得开启。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
(8)不妥之处:环发公司的报价与标底最接近、得分最高,有泄漏标底之嫌。
理由:《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招标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招标人设有标底的,标底必须保密。作为招标人的环境建设公司,其下属的环发公司报价与标底接近,有泄漏标底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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