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每日一练(2020-11-05)
发布时间:2020-11-05
2020年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考试共100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小编每天为您准备了5道每日一练题目(附答案解析),一步一步陪你备考,每一次练习的成功,都会淋漓尽致的反映在分数上。一起加油前行。
1、施工企业甲与砖厂乙签订了透水砖的采购合同,数量10万块,总价款5万元。后来,砖厂乙因故将3万元的债权转让给砖厂丙,并通知了施工企业甲。依据《合同法》的规定,施工企业甲对砖厂乙3万元债权的抗辩权应向( )主张。【单选题】
A.乙
B.丙
C.乙或丙均可
D.乙或丙均不可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 据《合同法》中关于债权转让效力的规定:抗辩权是指债权人行使债权时,债务人根据法定事由对抗债权人行使请求权的权利。债务人的抗辩权是其固有的一项权利,并不随权利的转让而消灭。所以,在权利转让的情况下,债务人可以向新债权人行使该权利。受让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债务人权利的行使。 由于债权已经转让,3万元的债权已经由丙代替,所以,甲的抗辩权就不能再向乙行使了,而要向丙行使。正确答案为B。
2、某工程已具备竣工条件,2005年3月2日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竣工报告,3月7日经验收不合格,施工单位返修后,于3月20日再次验收合格,3月31日,建设单位将有关资料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则该工程质量保修自()开始。【单选题】
A.2005年3月2日
B.2005年3月7日
C.2005年3月20日
D.2005年3月31日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建设工程保修期的起始日是竣工验收合格之日。
3、发生下列情形,施工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必须采取预告解除方式的有()。【多选题】
A.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
B.员工非因公负伤在规定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施工企业其他工作安排
C.员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D.员工严重失职,给施工企业造成重大损害
E.员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正确答案:A、B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工作的;(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3)原劳动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未能达成变更合同。选项C、D、E均属于单位可以随时解除的情形。
4、工程建设中使用的计算机软件是( )保护的客体,受知识产权保护。【单选题】
A.专利权
B.商标权
C.著作权
D.发明权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属于侵犯著作权罪。因此计算机软件属于著作权的保护客体。
5、按照《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必须招标的项目有()。【多选题】
A.使用国家发行债券所筹资金的项目
B.使用国家对外借款或担保所筹资金的项目
C.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的建设项目
D.使用国家政策性贷款的项目
E.国家授权投资主体融资的项目
正确答案:A、B、D、E
答案解析:《招标投标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国家融资项目的范围包括:(1)使用国家发行债券所筹资金的项目;(2)使用国家对外借款或者担保所筹资金的项目;(3)使用国家政策性贷款的项目;(4)国家授权投资主体融资的项目。故选ABDE。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一级建造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B.无机类和有机类
C.板、块、管壳、毡、毯、棉、带、绳以及散料
D.硬质、半硬质和软质
B、橙色
C、黄色
D、蓝色
表1 制氧站安装公司工作内容、逻辑关系及持续时间表

在计划实施过程中,电气安装滞后10天,调试滞后3天。
设备订货前,安装公司认真对供货商进行了考查,并在技术、商务评审的基础上对供货商进行了综合评审,最终选择了各方均满意的供货商。
由于安装公司进场后,未向当地(市级)特种设备安装监督部门书面告知,致使安装工作受阻,经补办相关手续后,工程得以顺利进行。
在制氧机法兰和管道法兰连接时,施工班组未对法兰的偏差进行检验,即进行法兰连接,遭到项目工程师的制止。
【问题】 2.设备采购前的综合评审除考虑供应商的技术和商务外,还应从哪些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B.未经物权登记,不动产交易合同无效
C.动产转让的,经合同签字盖章时发生物权效力
D.机动车转让的,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E.因物权的归属、内容产生争议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物权效力与合同效力的区分:物权效力与合同效力的区分原则:物权效力,由《物权法》评价;合同效力,由《合同法》评价;物权效力与合同效力无关,一般情况下:(1)不动产物权,自登记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发生物权效力)。(2)不动产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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