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章节练习(2021-12-11)

发布时间:2021-12-11


2021年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考试共35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建造师案例题。小编为您整理建筑工程技术5道练习题,附答案解析,供您备考练习。


1、影响填土密实质量的主要因素是( )。【多选题】

A.土的含水量

B.土的孔隙比

C.土的干密度

D.每层铺土的厚度

E.土的液限

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

2、模板工程的设计原则不包括( )。【单选题】

A.实用性

B.经济性

C.耐久性

D.安全性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

3、混凝土标准养护应在标养室或标养箱中进行,规范规定的标准养护温度、湿度为()。【单选题】

A.20±2摄氏度,90%

B.20±3摄氏度,90%

C.20±2摄氏度,95%

D.20±3摄氏度,95%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

4、适于开挖一~四类土的土方机械有( )。【多选题】

A.正铲挖土机

B.反铲挖土机

C.铲运机

D.抓铲

E.推土机

正确答案:A、C、E

答案解析:

5、下列地基处理方法中,最常用最经济的深层地基处理方法是()。【单选题】

A.强夯地基法

B.夯实水泥土复合地基法

C.振冲地基法

D.水泥土搅拌桩地基法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强夯法是一种有效的地基加固方法,该方法用起重机械(起重机或起重机配三脚架、龙门架)将大吨位(一般8~30t)夯锤起吊到6~30m高度后,自由落下,给地基土以强大冲击能量的夯击,使土中出现冲击波和很大的冲击应力,迫使土层孔隙压缩,土体局部液化,在夯击点周围产生裂隙,形成良好的排水通道,孔隙水和气体逸出,使土料重新排列,经时效压密达到固结,从而提高地基承载力,降低其压缩性。强夯法也是我国目前最为常用和最经济的深层地基处理方法之一。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一级建造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建筑施工过程中使用机械设备,可能造成噪声污染的,( )必须在工程开工 15 日前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

A.建设单位
B.施工单位
C.监理单位
D.设计单位
答案:B
解析:
在城市范围内,建筑施工过程中使用机械设备,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单位必须在开工 15 日前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报该工程的项目名称、施工场所和期限、可能产生的环境噪声值以及所采取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

机电工程设备基础分类中,按基础的结构形式不同划分,可分为()。

A.大块式基础
B.箱式基础
C.独立基础
D.绝热层基础
E.框架式基础
答案:A,B,E
解析:
2020版教材P69 / 2019版教材P58
(三)结构形式不同的基础种类及应用1.大块式基础2.箱式基础3.框架式基础

某办公楼工程,框架结构,钻孔灌注桩基础,地下一层,地上20层,总建筑面积25000m2,其中地下建筑面积3000m2。施工单位中标后与建设单位签订了施工承包合同,合同约定:“…至2014年6月15日竣工,工期目标470日历天;质量目标合格;主要材料由施工单位自行采购;因建设单位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工期顺延,每延误一天支付施工单位10000元/天的延误费…”。合同签订后,施工单位实施了项目进度策划,其中上部标准层结构工序安排如下:
上部标准层结构工序安排表



桩基施工时遇地下溶洞(地质勘探未探明),由此造成工期延误20日历天。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索赔报告,要求延长工期20日历天,补偿误工费20万元。
地下室结构完成,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项目负责人立即组织总监理工程师及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地基基础分部验收。
施工至十层结构时,因商品混凝土供应迟缓,延误工期10日历天。施工至二十层结构时,建设单位要求将该层进行结构变更,又延误工期15日历天。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索赔报告,要求延长工期25日历天,补偿误工费25万元。
工程竣工后,幕墙专业分包单位将资料整理后移交监理工程师,再由监理工程师移交建设单位;总包单位将自施的资料整理后直接移交建设单位。
【问题】
1.根据上部标准层结构工序安排表绘制出双代号网络图,找出关键线路,并计算上部标准层结构每层工期是多少日历天?
2.本工程地基基础分部工程的验收程序有哪些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
3.施工单位索赔成立的工期和费用是多少?逐一说明理由。
4.资料移交有哪些不妥之处?写出资料移交的正确做法。

答案:
解析:
1.(1)网络图如下



(2)关键线路:A→B→C→E→G;
(3)每层工期是8天。
2.不妥之处一: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项目负责人立即组织验收。
理由:施工单位确认自检合格后提出验收申请。
不妥之处二:项目负责人立即组织验收。
理由:应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
不妥之处三:组织总监理工程师及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地基基础分部验收。
理由:应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应参加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的验收。
3.索赔成立的工期为35天,费用为35万元。
(1)桩基施工时遇地下溶洞(地质勘探未探明),由此造成工期延误20日历天。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索赔报告,要求延长工期20日历天,补偿误工费20万元。
索赔成立,因施工单位造成的损失可以索赔工期20日历天,补偿误工费20万元。
(2)施工至十层结构时,因商品混凝土供应迟缓,延误工期10日历天。施工至二十层结构时,建设单位要求将该层进行结构变更,又延误工期15日历天。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索赔报告,要求延长工期25日历天,补偿误工费25万元。
索赔不成立,材料由施工单位自行采购,建设单位不负责索赔;因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变更可以索赔,索赔工期15日历天,补偿误工费15万元。
4.事件四中的不妥之处有:
(1)幕墙专业分包商将资料移交监理不妥;
(2)监理工程师将幕墙分包商资料移交建设单位不妥。
资料移交的正确做法:幕墙专业分包应将资料移交总承包商,由总承包汇总整理后将施工资料移交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直接将监理资料移交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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