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一级建造师《港口与航道》章节练习(2020-06-27)

发布时间:2020-06-27


2020年一级建造师《港口与航道》考试共35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建造师案例题。小编为您整理案例分析5道练习题,附答案解析,供您备考练习。


1、对于事故调查处理必须坚持( )不放过的原则。【多选题】

A.事故原因未查清

B.事故责任者未受到应有处罚

C.群众未受到教育

D.防范整改措施未落实

E.事故遗留问题未解决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

2、重力式方块码头,方块安放时,在立面上有( )等几种安放方法。【多选题】

A.阶梯状安放

B.分段分层安放

C.长段分层安放

D.垂直分层安放

E.水平垂直混合安放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

3、对厚度为10m左右的淤泥质土层进行加固,下列加固工艺中不宜使用的是()。【单选题】

A.堆载预压法

B.真空预压法

C.强夯法

D.CDM法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

4、高桩码头施工期岸坡稳定性验算,在考虑了各种受荷情况下,应与()组合验算。【单选题】

A.设计高水位

B.设计低水位

C.平均水位

D.施工水位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

5、高桩码头施工中,在斜坡上沉桩,为保证桩位准确,应( )。【单选题】

A.严格准确按设计桩位下桩

B.严格按设计桩位下桩,削坡分区跳打

C.恰当地偏离设计桩位下桩,削坡分区跳打

D.恰当地偏离设计桩位下桩,削坡顺序连续沉桩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掌握斜坡上打桩和打斜桩的规律,拟定合理的打桩顺序,采取恰当的偏离桩位下沉,以保证沉桩完毕后的最终位置符合设计规定,并采取削坡和分区跳打桩的方法,防止岸坡滑动。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一级建造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指导整个工程全过程施工的技术经济纲要的是(  )。

A.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B.施工方案
C.施工组织总设计
D.技术措施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核的是施工组织设计的类型。施工组织设计按编制对象,可以分三类:施工组织总设计、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施工组织总设计以若干个单位工程组成的群体工程或特大型项目为对象编制,对整个项目的施工过程起统筹规划、重点控制的作用,是指导整个工程全过程施工的技术经济纲要。

预警体系功能的实现主要依赖于()两大子系统作用的发挥。

A.日常监控
B.预测评价
C.预警分析
D.预警信息管理
E.预控对策
答案:C,E
解析:
本题考核的是预警体系实现的功能。预警体系功能的实现主要依赖于预警分析和预控对策两大子系统作用的发挥。

背景资料

某铁路桥位子陡峭山谷间,该地区雨量充沛。桥跨布置为6×24 米+(45+70+45)米+6×24米。主跨跨越湍急河流。其桥墩基础设计为钻孔桩,其他桥墩基础设计为预应力混凝土管桩,桥墩墩身高6~35 米。施工过程中,因通视条件差发生了一起混凝土罐撞击作业平台的事故,致使平台上的两名作业人员站立不稳冲出平台,一人抓住平台梁悬吊半空获救,另一人受重伤;与此同时,信号工毫无察觉,从作业平台上坠落身亡。问题

1.指出信号工和混凝土起吊人员有哪几项错误行为?上述作业平台上的安全设施有哪些缺项?

2.根据背景材料,按作业内容列出该桥施工中的主要风险源及作业安全要求。

3.根据背景材料,指出该工程施工场地布置的安全注意事项。

正确答案:
1.(共4 分)
信号工未履行岗位职责、工作失职(1 分),起吊工盲目起吊、违章操作(1 分); 安全信号设施不齐全(1 分),无安全护栏及防护网(1 分)。
2.(共12 分)
主要风险源有:高空作业(1 分)、预应力张拉作业(1 分)、机械作业(1 分)、水上作业(1 分)、用电作业( 1 分)、起吊作业( 1 分)。
作业安全要求如下:
高空作业要求:安装安全防护拦、安全网;作业人员系安全带(1 分)。
预应力作业要求:加强设备检修保养、按规程操作张拉千斤顶,千斤顶后不得站人(1分)。
机械作业要求:加强机械检验、保养。按规程操作(1 分)。
水上作业要求:配备救生设备,在联接通道上安装牢固的栏杆(1 分)。
用电作业要求:布线规范、闸刀盒设箱带锁、安装用电保护器(1 分)。
起吊作业要求:加强设备检验、保养,按规程操作,作业范围内不得有非工作人员,设专人指挥(1 分)。
3.(共4 分)
施工场地位置应布置在最高历史水位以上,场地周边应设截排水沟,邻近水面一侧应设安全护栏(4 分)。

下列关于转包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将工程分包后,未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管理机构和派驻相应人员,并未对该工程的施工活动进行组织管理的,视同转包行为
B.将分包工程再分包的,属于转包行为
C.总承包单位将主体结构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视同转包行为
D.将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交给其他单位承包的,不属于转包行为
答案:A
解析:
2020版教材P114 / 2019版教材P113
本题考察的是:转包的情形。《 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违法行为认定査处管理办法( 试行 ) 》规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转包:( 1 )施工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 2 )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 3 ) 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未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管理机构或未派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等主要管理人员,不履行管理义务,未对该工程的施工活动进行组织管理的;( 4 ) 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不履行管理义务 ,只向实际施工单位收取费用,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及工程设备的采购由其他单位或个人实施的;( 5 ) 劳务分包单位承包的范围是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承包的全部工程,劳务分包单位计取的是除上缴给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 管理费 ” 之外的全部工程价款的:( 6 ) 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通过采取合作 、联营、个人承包等形式或名义,直接或变相地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 ; ( 7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转包行为 。本题中,A选项视同转包;B和C选项应当属于违法分包;D选项应当属于转包。

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contact@51tk.com 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你,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