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2020年房产估价师考试教材
发布时间:2020-01-17
广东省俗话说得好,一证在手,走遍天下都不怕,作为估价师的证书之一,现在参加房产估价师考试的考生也越来越多了。那么对于没有提前了解过房产估价师考试的同学们来说,在报考方面还是存在着很多疑惑的,那么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就房产估价是教材的问题来给大家做一个详细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一定要仔细阅读哦。
房产估价师考试介绍:
根据《关于印发《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房[1995]147号)文件精神,从1995年起,国家开始实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制度,考试工作从1995年开始实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每年举行一次考试。建设部和人事部共同负责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制度的政策制定、组织协调、考试、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人事部或其授权的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和建设部用印的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经注册后全国范围有效。
一:房产估价师考试用书介绍
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教材和大纲建工版一共是6本,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编制,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定,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编写,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的。
房地产估价师的教材名称如下:
《考试大纲》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房地产估价相关知识》
《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
《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
《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
教材的大纲包含考试说明和5个部分的考试内容及要求还附有考试样题。该教材书由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编写的,供参加中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作辅导教材,也可以供从事房地产估价及相关工作的人员作为参考。
为了方便广大应考人员复习准备,我们委托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组织专家按照该考试大纲的要求编写了一套考试用书,括《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房地产估价相关知识》。这套教材书籍基本上覆盖了作为合格的房地产估价师必须具备的全方面知识,应考人员可按照考试大纲要求的“掌握”、“熟悉”、“了解”三个层次,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做好复习准备。要求“掌握”的是重点内容,要求“熟悉”的是重要内容,要求“了解”的是相关内容。这些内容体现了一个房地产估价人员必备的理论知识与专业技能等因素。只要应考人员认真学习,坚持努力,就一定能够成为一名合格的房地产估价师。
二:2020年房产估价师考试
教材发行时间:
2020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教材暂未发布,预计5月中旬发行。
考试教材变动:
2020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教材暂未公布,教材变化暂未得知,请继续关注相关动态!
以上信息就是51题库考试学习网带来的2020年房产估价师考试的教材信息,2020年教材最近的动态咱们也会继续关注和更新的,接下来51题库考试学习网想告诉大家的是,房产估价师的考试肯定是有难度的,既然大家选择了报考,那么就一定要坚持下去,相信收获证书的那天你一定会感谢努力的自己,继续加油!!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房产估价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房地产同时具有经济寿命和自然寿命。 ( )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项目名称:××市××区××东街××号××商业用房征收补偿价格评估
估价委托人:××市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
估价机构:××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注册号:×××)
×××(注册号:×××)
估价报告出具日期:2011年8月18日
估价报告编号:××估字第××号
致估价委托人函(略)
目录(略)
估价师声明(略)
估价假设和限制条件(略)
估价结果报告
(一)估价委托人(略)
(二)房地产估价机构(略)
(三)估价目的
为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确定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提供依据,评估被征收房屋的价值。
(四)估价对象
1.实物状况
(1)土地状况
估价对象位于××区××东街,四至:东至××剧院,西至××东街,南至××商场,北至××餐厅。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000㎡,地块形状规则呈矩形,地势平坦,土地开发程度为“七通一平”(土地其他情况略)。
(2)建筑物状况
估价对象建于1999年8月,坐东面西,为钢混结构建筑,总层数为4层。建筑面积为3000㎡,分割为9个零售商铺和餐饮卖场,统一由资产经营公司装修、经营(其他情况略)。
2.权益状况
(1)土地使用权
根据委托人提供的资料,《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为×××号,用地面积为1000㎡,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用途为商业,起止日期为1997年8月8日至2037年8月7日,约定不可续期。
(2)房屋所有权
估价对象已经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号,产权人为××公司,建筑面积为3000㎡
(其他情况略)。
(3)他项权利
估价对象已于2010年11月办理了抵押贷款,贷款额度为1000万元人民币,抵押贷款期限为1年,至今尚未偿还。
(4)租赁情况
估价对象由某资产经营公司租赁使用,根据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月租金为65元/㎡,租赁期限从2010年8月8目至2030年8月7日,租赁期内不调整租金,租赁税费按规定各自承担。合同到期后,资产经营公司可优先租赁。
3.区位状况(略)
(五)价值时点
2011年8月8日,即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
(六)价值类型
被征收房屋价值是指被征收房屋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在正常交易情况下,由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以公平交易方式在价值时点自愿进行交易的金额。
(七)估价原则
1.独立、客观、公正原则(说明略);
2.合法原则(说明略);
3.最高最佳利用原则(说明略);
4.替代原则(说明略);
5.价值时点原则(说明略)。
(八)估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房地产估价规范》 (GB/T50291-1999);
5)《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6)《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
7)《房屋征收评估委托书》;
8)《房屋征收评估委托合同》;
9)委托人提供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
10)估价对象的《房屋租赁合同》;
11)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实地查勘获得的资料和市场调查资料。
(九)估价方法
经综合分析,确定选用比较法和收益法作为本次估价采用的估价方法。
比较法是将估价对象与在价值时点近期发生过交易的类似房地产进行比较,对这些类似房地产的成交价格做适当的修正来求取估价对象价值的一种估价方法。
收益法是预计估价对象未来的正常净收益,选用适当的报酬率将其折现到价值时点后累加,以此估算估价对象的客观合理价值的一种估价方法。
(十)估价结果
评估总价:4001.24万元。
大写金额:人民币肆仟零壹万贰仟肆佰圆整(单价略)。
(十一)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盖章);注册号:×××。
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盖章);注册号:×××。
(十二)实地查勘期(略)
(十三)估价作业日期
2011年8月8日至2011年8月18日
估价技术报告
(一)估价对象实物状况描述与分析(略)
(二)估价对象权益状况描述与分析(略)
(三)估价对象区位状况描述与分析(略)
(四)市场背景描述与分析(略)
(五)最高最佳利用分析(略)
(六)估价方法适应性分析(略)
(七)估价测算过程
1.比较法测算
比较法具体估价思路:由于目前市场类似房地产交易实例较多,估价人员根据估价对象的状况和估价目的搜集了大量交易实例,从中选取可比实例;将估价对象房地产与这些可比实例房地产的实际成交价格进行比较,进行交易情况修正、市场状况调整、房地产状况(实物状况、权益状况、区位状况)调整;结合估价经验,依据估价对象的具体情况计算求出一个综合结果作为比较价格,以此估算估价对象房地产的客观合理价格。
(1)选取可比实例

(2)比较因素说明表

(3)比较因素情况修正表


(房地产状况调整系数中,实物状况权重确定为30%,权益状况权重确定为35%,区位状况权重确定为35%;权重修正系数确定过程略)
比较法评估单价:16670.81元/㎡;
比较法评估总价:16670.81×3000=50012430(元)。
2.收益法测算
收益法是预计估价对象未来的正常净收益,选用适当的报酬率将其折现到价值时点后累加,以此估算估价对象的客观合理价值的一种估价方法。其计算公式为:
V=A/Y×[1-1/(1+Y)n]
其中:V为收益法评估价格,A为房地产年净收益,Y为房地产报酬率,n为房地产收益年限。
(1)房屋收益、空置率和重置价格确定
根据租赁合同,月租金为65元/㎡,期间不调整租金,且租赁合同到期后资产经营公司可优先续租,因此本次评估月租金取65元/㎡,空置率取0。根据估价对象房屋造价审计报告,经造价指数修正和成新修正后,确定房屋重置成本为1200元/㎡(测算过程略)。
(2)报酬率确定
报酬率的确定方法有累加法、市场提取法、排序插入法等方法。本次估价采取累加法。无风险报酬率选取价值时点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3.5%;依据对影响估价对象的社会经济因素的分析结果,确定风险报酬率为3%(过程略),最终求出:
报酬率=无风险报酬率+风险报酬率,即6.5%。
(3)收益年限确定
根据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估价对象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建筑物经济寿命为60年。商业用地最高使用年限为40年,该地块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37年8月7日,至价值时点剩余土地使用年限为26年。按照孰短原则,确定收益年限为26年。
(4)价格评估确定(详见下表)

(参数选取及具体计算过程略)
收益法评估单价:7444.35元/㎡;
收益法评估总价:22333038.05元。
(八)估价结果确定
考虑到比较法测算结果能较客观的反映估价对象的正常市场价值,而收益法测算结果背离市场交易价格,故收益法测算结果仅供参考,不予采用。综合分析确定估价对象××市××区××东街××号××商业用房于价值时点2011年8月8日的被征收房屋价值为:人民币50012430元。由于该宗房地产目前有尚未偿还的贷款1000万元,应作为法定优先受偿款予以扣除,即:50012430-10000000=40012430(元)
因此评估总价为40012430元,即:4001.24万元。
大写金额:人民币肆仟零壹万贰仟肆佰元整(单价略)。
××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二0一一年八月十八日
附件(略)
2.权益状况描述不全,缺少土地使用权人等;
3.价值类型没有说明不包含租赁、抵押、查封影响;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十一条 被征收房屋价值是指被征收房屋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在正常交易情况下,由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以公平交易方式在评估时点自愿进行交易的金额,但不考虑被征收房屋租赁、抵押、查封等因素的影响。
4.估价依据缺少《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5.依据中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已经被新法取代,不应作为估价依据;
6.缺少估价方法选择的理由,或估价方法选用理由未充分说明;
7.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不得以签章代替签字;
8.比较法可比实例交易价格内涵未明确;
9.楼层应该是区位因素,放在实物状况中错误;
10.交易日期调整系数的选取缺少相关价格变化的调整说明,如定基、环比指数,价格变动率的说明;
11.比较法中缺计算公式;
12.收益法公式选择未说明理由,未对未来收益情况进行分析;
13.收益法租金计算使用合同租金错误,应该使用市场租金;
14.租约外未来租金变化趋势未说明;
15.空置率为0缺说明及理由或缺租金损失的考虑,租约期内为0,租约期外应使用市场的平均空置率;
16.有无押金及保证金利息收入未说明;
17.缺少收益法测算结果背离市场交易价格的理由(或依据不充分);
18.估价结果确定不应扣除抵押贷款;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十一条 被征收房屋价值是指被征收房屋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在正常交易情况下,由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以公平交易方式在评估时点自愿进行交易的金额,但不考虑被征收房屋租赁、抵押、查封等因素的影响。
19.本次估价不是房地产抵押价值,而是市场价值,所以不考虑抵押的情况下的价值,不应扣除。
路线价法估价时需要用路线价再配合( )计算出待估宗地的价格。
A.深度百分率
B.资本化率
C.收益率
D.物价指数
E.其他价格修正率
路线价法估价时需要用路线价,然后利用临街深度价格修正率或其他价格修正率来测算该街道其他临街土地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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