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案例与分析》每日一练(2020-09-05)
发布时间:2020-09-05
各位要参加2020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的小伙伴们注意啦!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要给各位小伙伴分享2020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案例与分析》的每日一练,感兴趣的小伙伴赶快来看看哦!
阅读理解
估价报告应采取书面形式,一份完整的叙述式估价报告通常由八个部分构成。
<1> 、房地产估价报告中,封面中不需要写明的内容是( )。
A、估价委托人
B、房地产估价机构
C、估价报告编号
D、估价作业期
<2> 、下列关于致估价委托人函写作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致估价委托人函应加盖房地产估价机构公章,不得以其他印章代替公章
B、致估价委托人函的落款日期可以在房地产估价机构的资质有效期外
C、致估价委托人函中应写明估价作业日期
D、致估价委托人函中的估价结果必须写明最终评估价值的总价和单价
<3> 、当估价对象的实际用途、登记用途、规划用途等用途之间不一致时,房地产估价机构予以了相应的估价假设,该假设是( )。
A、一般假设
B、未定事项假设
C、背离事实假设
D、不相一致假设
<4> 、下列各选中,不需要在附件中写明的是( )。
A、估价委托书复印件
B、专业帮助情况和相关专业意见
C、估价对象变现能力分析
D、估价对象法定优先受偿款调查情况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封面的写作。房地产估价报告的封面应写明估价报告名称、估价报告编号、估价项目名称、估价委托人、房地产估价机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估价报告出具日期。参见教材P6~7。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致估价委托人函的写作。选项B错误,致估价委托人函的落款日期必须在房地产估价机构的资质有效期内;选项C错误,致估价委托人函中应写明致函日期,不需要写明估价作业日期;选项D错误,致估价委托人函中的估价结果应写明最终评估价值的总价,并应注明其大写金额;除估价对象无法用单价表示外,还应写明最终评估价值的单价。参见教材P8。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估价假设和限制条件的写作。不相一致假设,应说明在估价对象的实除用途、登记用途、规划用途等用途之间不一致,或不同权属证明上的权利人之间不一致,估价对象的名称或地址不一致等情况下,对估价所依据的用途或权利人、名称、地址等的合理假定。当估价对象状况之间无不一致时,应无不相一致假设。参见教材P11。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房地产估价报告的写作。选项C,当出具房地产抵押估价报告时,需要进行估价对象变现能力分析与风险提示,但是变现能力分析不属于附件的内容。参见教材P23。
好了,以上就是2020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案例与分析》每日一练(五)的全部内容了,如果各位小伙伴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进入51题库考试学习网咨询了解哦!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房产估价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B.4
C.5
D.6
B、7964
C、8260
D、8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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