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新疆环境影响评价师报名入口来了,你还不知道吗?

发布时间:2020-01-20


随着2020年的到来,许多考试也接踵而至,其中就包括今年的环境评价师考试,想必考生们还有许多不了解的事情,不少小伙伴想了解今年新疆环境评价师报名入口以及报考条件等问题,下面51题库考试学习网就带大家来看看吧。

按照往年惯例,环境影响评价师报名原本应该2~3月就开始了,但由于疫情影响,目前依然没有任何报名、考试的相关音讯,具体推迟到什么时候还得看各地人事考试网的通知。

2020年环境影响评价师报名入口统一在: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进入网上报名栏目即可报名。友情提示:注册前,请先到中国人事考试网或当地人事考试网站下载照片处理工具对报名照片进行审核处理,未经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无法正常完成照片上传和后续相关操作。报考人员按属地原则选择相应报名点。

考试设《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和《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共4个科目,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其中《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科目试题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其余3科试题均为客观题,在普通答题卡上作答。

2020年新疆环境评价师考试报考条件如下:

(一)遵守国家纪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8年。

2、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6年。

3、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3年。

4、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

()20031231日前,长期在环境影响评价岗位上工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试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2个科目,只参加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累计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业务工作满15年。

2、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取得环保总局核发的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

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可以申请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考试。在报名时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学位证书、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相关实践年限证明等相关材料。台湾居民还需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注意:报考条件中涉及专业工作时间期限的,均计算到报考当年年底。因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已按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该项考试。

以上就是2020年新疆环境评价师报考时我们需要了解的一些事项,希望考生们仔细阅读,认真备考,一分耕耘,一分收获,相信通过你们的努力,一定能取得最后的胜利,加油!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环境评价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依据《城市规划法》,城市详细规划包括( )。
A.城市综合交通体系 B.城市建设用地布局
C.工程管线综合规划和竖向规划 D.城市主要建设标准和定額指标

答案:C
解析:
【点评分析】:本题主要考察城市详细规划的内容。应是具体内容的规划。其他 三项均不是规划,而是体系、布局、指标。

《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提出要严格化学品环境管理,包括( )。
A.对化学品项目布局进行梳理评估,推动石油、化工等项目科学规划和合理布局
B.对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环境隐患排查,对海洋、江河湖泊沿岸化工企业进行综合整治,强化安全保障措施
C.把环境风险评估作为危险化学品项目评估的重要内容,提高化学品生产的环境准入条件和建设标准,科学确定并落实化学品建设项目环境安全防护距离
D.依法淘汰高毒、难降解、高环境危害的化学品,限制生产和使用高环境风险化学品

答案:A,B,C,D
解析:

依据《关于贯彻落实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关于产能过剩、重复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原则上不得受理和审批扩大产能的平板玻璃建设项目的环评文件
B:某区域钢铁产业规划环评文件正在编制,在该区域内拟建的一钢铁企业环评文件可予以审批
C:某地区未完成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减排任务,对拟在该地区新建多晶硅项目的环评文件不予受理和审批
D:某地区确有必要建设一钢铁企业,在国家投资项目核准目录出台之前,该建设项目的环评文件需报该企业所在地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
答案:A,C
解析:
依据《关于贯彻落实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严格遵守环评审批中“四个不批,三个严格”的要求。原则上不得受理和审批扩大产能的钢铁、水泥、平板玻璃、多晶硅、煤化工等产能过剩、重复建设项目的环评文件。在国家投资项目核准目录出台之前,确有必要建设的淘汰落后产能、节能减排的项目环评文件,需报环境保护部审批。未完成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排任务的地区,一律不予受理和审批新增排放总量的上述行业建设项目环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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