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看:2020年山西环境评价师考试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事项

发布时间:2020-10-14


为了让考生顺利参加考试,根据山西人才网发布的2020年山西环境评价师考试考生疫情防控告知书,现将告知书的有关内容分享如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一起来看看吧。

一、强化属地报名管理

为避免考生大面积跨区域流动对疫情防控工作造成冲击,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属地管理规定和人社部办公厅关于“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按工作地、居住地就地就近报名参加考试”的规定,山西省考试机构只接受现工作地或户籍地在山西的考生报名参加考试(现工作地在山西的考生需提供山西居住证或社保材料;户籍地在山西的考生需提供身份证或户口本)。不属山西省报名参考范围的考生,不得在山西省报名参考。对自行在山西省报名但不属山西省报名参考范围的人员,将取消其报名资格,已缴报名费不退费。请考生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审慎报名。

二、加强告知承诺监管

考生网上报名时应严格按照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规定和要求,准确、完整、真实填报相关信息,上传相关资料。山西省将根据告知承诺制的要求持续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对所填写工作单位归属山西的,通过部门数据共享方式核查社保信息,重点核查参保单位与所填写工作单位是否一致。发现报考信息资料不符合规定或为虚假信息的,将取消其报名资格,已缴报名费不退费。经核查发现有造假、伪造证件等情况的,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三、严格疫情防控措施

为了保障广大考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山西省将按照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公告考试疫情防控工作注意事项并采取相应的疫情防控措施。考生应认真阅读知悉考试防疫规定,积极配合执行。对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隐瞒或谎报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的,将取消考试资格,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请广大考生自觉遵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相关规定,诚信报名、诚信参考,确保山西省疫情防控常态化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安全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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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环境评价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依据《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加强环境监管制度”的要求不包括()。

A:对生态治理工程实行充分论证和后评估
B:完善环境监察制度,强化现场执法检查
C:关闭不能稳定达标或超总量的排污单位
D: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禁止无证或超总量排污
答案:C
解析:
依据《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加强环境监管制度的要求包括:①要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将总量控制指标逐级分解到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并落实到排污单位;②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禁止无证或超总量排污;③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④对生态治理工程实行充分论证和后评估;⑤完善强制淘汰制度;⑥强化限期治理制度,对不能稳定达标或超总量的排污单位实行限期治理;⑦完善环境监察制度,强化现场执法检查;⑧建立跨省界河流断面水质考核制度。

根据《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严格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将( )排放是否符合总量控制要求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前置条件。
A、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B、烟粉尘
C、可吸入颗粒物和细颗粒物
D、持久性有机物

答案:A,B
解析:
见教材P213。

根据《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应建立生态功能保护区的区域有( )。

A.防风固沙区
B.自然保护区
C.重要水源涵养区
D.国家风景名胜区
答案:A,C
解析:
根据《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江河源头区、重要水源涵养区、水土保持的重点预防保护区和重点监督区、江河洪水调蓄区、防风固沙区和重要渔业水域等重要生态功能区,在保持流域、区域生态平衡,减轻自然灾害,确保国家和地区生态环境安全方面具有重要作用。这些区域的现有植被和自然生态系统应严加保护,通过建立生态功能保护区,实施保护措施,防止生态环境的破坏和生态功能的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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