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环境影响评价师《技术方法》资料:危险废物的安全填埋处置
发布时间:2020-07-30
8月不仅带来了酷暑,也带来各省份报名准备工作的安排,最近既要忙于备考,又要时刻关注报名最新消息,可能大家或多或少有点疲惫,今日就为大家带来2020年环境影响评价师《技术方法》资料:危险废物的安全填埋处置,让大家更好应对备考。
危险废物的安全填埋处置:
1.危险废物安全填埋处置适用于不能回收利用其组分和能量的危险废物。
2.未经处理的危险废物不得混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安全填埋为危险废物的最终处置手段。
3.危险废物安全填埋场必须按入场要求和经营许可证规定的范围接收危险废物,达不到入场要求的,须进行预处理并达到填埋场入场要求。
4.危险废物安全填埋场需要满足以下要求:
4.1有满足要求的防渗层,不得产生二次污染。
天然基础层饱和渗透系数小于1.010-7厘米/秒,且厚度大于5米时,可直接采用天然基础层作为防渗层;天然基础层饱和渗透系数为1.010-7-1.010-6厘米/秒时,可选用复合衬层作为防渗层,高密度聚乙烯的厚度不得低于1.5毫米;天然基础层饱和渗透系数大于1.010-6厘米/秒时,须采用双人工合成衬层(高密度聚乙烯)作为防渗层,上层厚度在2.0毫米以上,下层厚度在1.0毫米以上。
4.2 要严格按照作业规程进行单元式作业,做好压实和覆盖;
4.3要做好清污水分流,减少渗沥水产生量,设置渗沥水导排设施和处理设施。对易产生气体的危险废物填埋场,应设置一定数量的排气孔、气体收集系统、净化系统和报警系统;
4.4 填埋场运行管理单位应自行或委托其他单位对填埋场地下水、地表水、大气要进行定期监测;
4.5填埋场终场后,要进行封场处理,进行有效的覆盖和生态环境恢复;
4.6填埋场封场后,经监测、论证和有关部门审定,才可以对土地进行适宜的非农业开发和利用。(建设用地,不同于垃圾处理政策)
5.危险废物填埋须满足《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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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环境评价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B、海水动力条件
C、海、洋生态保护规划
D、海洋生态保护目标分布
第三十条
在有条件的地区,应当将排污口深海设置,实行离岸排放。设置陆源污染物深海离岸排放排污口,应当根据海拌功能区划、海水动力条件和海底工程设施的有关情况确定,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详见教材P132 。
A、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B、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
C、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意见
D、规划草案批复意见
A. — B. 二 C.三 D.四
B.旅游
C.新建排放粉尘的项目
D.改建减少污水排放量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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