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环境影响评价师职责
发布时间:2019-07-18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业务活动时,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的各项规定,坚持科学、客观、公正的原则,恪守职业道德。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可主持进行下列工作:
(一)环境影响评价;
(二)环境影响后评价;
(三)环境影响技术评估;
(四)环境保护验收。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应在具有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单位中,以该单位的名义接受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业务。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在接受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业务时,应为委托人保守商务秘密。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对其主持完成的环境影响评价相关工作的技术文件承担相应责任。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应当不断更新知识,并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环境评价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B:一级标准是保护区域自然生态,维护自然背景的土壤环境质量的限制值,Ⅰ类土壤环境质量执行一级标准
C:二级标准是保障农林生产和植物正常生长的土壤临界值,Ⅱ类土壤环境质量执行二级标准
D:某铁矿附近的农田土壤质量执行三级标准
A. 当机器设备产生的振动可以引起固体声传导并引发结构噪声时,也应进行隔振降噪处理
B. 若布局条件允许时,应使对隔振要求较高的敏感点或精密设备尽可能远离振动较强的机器设备
C. 隔振设计仅适用于防护机器设备振动或冲击对操作者、其他设备或周围环境的有害影响
D. 应根据污染源的性质、传播形式及其与环境敏感点的位置关系,采用不同的隔声处理方案
B:补偿
C:恢复
D:建设
A.水田 B.河道滩地 C.废弃取土场 D.荒土洼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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