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环境评价师《相关法律法规》章节练习(2020-05-07)

发布时间:2020-05-07


2020年环境评价师《相关法律法规》考试共题,分为。小编为您整理第四章 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其他法律法规规定5道练习题,附答案解析,供您备考练习。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下列区域中,不属于滨海湿地是( )。【单选题】

A.潮间带

B.洪泛地带

C.沿海低地

D.水深不超过6米的水域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滨海湿地,是指低潮时水深浅于六米的水域及其沿岸浸湿地带,包括水深不超过六米的永久性水域、潮间带(或洪泛地带)和沿海低地等。

2、某新建城市快速路途径居住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交通运输噪声污染防治的有关规定,建设单位可采取的措施包括()。【多选题】

A.设置声屏障

B.采用低噪声路面

C.改变临路第一排住宅使用功能

D.控制临路第一排新建住宅与快速路的距离

正确答案:A、B

答案解析:建设经过已有的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高速公路和城市高架、轻轨道路,有可能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应当设置声屏障或者采取其他有效的控制环境噪声污染的措施。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单选题】

A.列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的地块,严格控制作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B.省级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自然资源等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规定,对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组织评审

C.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或变更后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D.对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表明污染物含量超过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的建设用地地块,土地所有权人应当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土壤污染风险评估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省级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自然资源等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规定,对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组织评审,及时将需要实施风险管控、修复的地块纳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并定期向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列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的地块,不得作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关于向海域排放废液或废水有关规定的说法,错误的有()。【多选题】

A.禁止向海域含有不易降解的有机物和重金属的废水

B.严格限制向海域排放油类、酸液、碱液、剧毒废液和高、中水平放射性废水

C.严格限制向海域排放低水平放射性废水;确需排放的,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

D.向海域排放含热废水,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保证邻近渔业水域的水温符合国家海洋环境质量标准,避免热污染对水产资源的危害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禁止向海域排放油类、酸液、碱液、剧毒废液和高、中水平放射性废水;严格限制向海域排放低水平放射性废水,确需排放的,应当符合国家放射性污染防治标准。严格限制向大气排放含有毒物质的气体,确需排放的,应当经过净化处理,并不得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向大气排放含放射性物质的气体,应当符合国家放射性污染防治标准。严格控制向海域排放含有不易降解的有机物和重金属的废水;其他污染物的排放应当符合国家或者地方标准。

5、根据《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关于海洋工程污染物排放管理的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单选题】

A.油基泥浆可排放入海

B.塑料制品可弃置入海

C.含油污水经稀释后达标后,可排放入海

D.含油垃圾应集中储存在专门容器中,运回陆地处理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海洋油气矿产资源勘探开发作业中产生的污染物的处置,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含油污水不得直接或者经稀释排放入海,应当经处理符合国家有关排放标准后再排放;(二)塑料制品、残油、废油、油基泥浆、含油垃圾和其他有毒有害残液残渣,不得直接排放或者弃置入海,应当集中储存在专门容器中,运回陆地处理。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环境评价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根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组织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的单位应当是( )。
A、规划编制机关
B、规划审批机关
C、组织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的部门
D、承担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业务的技术机构

答案:A
解析:
见教材P42。

I类建设项目场地地下水污染防治对策应从以下哪些方面考虑? ( )
A. 源头控制措施
B. 分区防治措施
C. 地下水污染监控
D. 风险事故应急响应

答案:A,B,C,D
解析:

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超过五年后开工建设,并未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限期要求内补办相关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执行的处罚包括 ( ) 。

A.责令其停止建设
B.处二十万元以上的罚款
C.给予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机构通报批评
D.建设单位直接责任人员和其它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答案:A,D
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者未依照本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重新报批或者报请重新审核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的,由有权审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补办手续;逾期不补办手续的,可以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开发区区域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中“开发区区域环境影响评价实施方案”的基本内容不包括()。

A:开发区规划简介
B: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方案
C:开发区及其周边地区的环境状况
D:规划方案的初步分析
答案:B
解析:
开发区区域环境影响评价实施方案一般包括:①开发区规划简介;②开发区及其周边地区的环境状况;③规划方案的初步分析;④开发活动环境影响识别和评价因子选择;⑤评价范围和评价标准(指标);⑥评价专题设置和实施方案。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方案是报告书的内容。

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contact@51tk.com 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你,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