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浙江城乡规划师考试报名条件
发布时间:2021-05-14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申请参加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6年;
(二)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或取得建筑学学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4年;
(三)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3年;
(四)取得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取得建筑学硕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2年;
(五)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城市规划硕士学位(专业学位),或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
除上述规定的情形外,取得其他专业的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免考条件:
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并符合《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中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可免试《城乡规划原理》和《城乡规划相关知识》科目,只参加《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和《城乡规划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符合《规定》第(五)项报名条件的,可免试《城乡规划原理》科目,只参加《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城乡规划相关知识》和《城乡规划实务》3个科目的考试。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城乡规划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B.划定规划区,确定县城建设用地的规模
C.调查镇区和村庄的现状,分析其资源和环境等发展条件,提出镇的发展战略和发展目标,确定镇域产业发展空间布局
D.划定镇域空间管制分区,确定空间管制要求
E.确定镇区性质、职能及规模和规划区范围
B.有助于不同类型规划的协调
C.可体现城市管涌和协调发展的思路
D.可推进城市规划的民主化和法制化
公众参与的要点:
①重视城市管治和协调思路的运用;
②强调市民社会的作用;
③发挥各种非政府组织的作用并重视保障其利益。
B.拟设立风景名胜区的性质和保护目标
C.科学合理划定设立风景名胜区的范围以及核心景区的范围
D.拟设立风景名胜区的游览条件
B.行政关系是行政法调整的对象,而行政法律关系是行政法调整的结果
C.行政并不对所有行政关系作出规定或调整,只调整其主要部分
D.行政法律关系范围比行政关系小且其内容层次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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