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城乡规划师考试报考条件及承诺制所需材料
发布时间:2021-02-20
2021年城乡规划师考试定于10月23、24日,中国人事考试网发布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项清单》,明确说明了城乡规划师报名告知承诺制证明材料、设置依据及报名材料。接下来,51题库考试学习网就带大家一起来看看。
一、2021年城乡规划师的报名条件
《关于印发〈注册城乡规划师执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6号)
《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第八条: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申请参加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6年;
(二)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或取得建筑学学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4年;
(三)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3年;
(四)取得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取得建筑学硕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2年;
(五)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城市规划硕士学位(专业学位),或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
除上述规定的情形外,取得其他专业的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二、城乡规划师考试实施办法
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并符合《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中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可免试《城乡规划原理》和《城乡规划相关知识》科目,只参加《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和《城乡规划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第六条:符合《规定》第八条第(五)项报名条件的,可免试《城乡规划原理》科目,只参加《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城乡规划相关知识》和《城乡规划实务》3个科目的考试。
三、城乡规划师报名告知承诺制证明材料
1.学历证明
2.学位证明
3.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4.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
以上内容就是51题库考试学习网给大家分享的2021年城乡规划师考试的报考条件以及报名方式,希望对您备考有所帮助。51题库考试学习网会持续更新城乡规划师考试的相关资讯,欢迎大家随时关注。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城乡规划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B.已经取得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合同的,受让方必须持合同向开发区所在城市的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C.开发区内土地使用权在出让、转让过程中确需变更规划设计条件及附图的,须经开发区所在城市的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D.开发区的土地利用和各项建设必须符合开发区规划,服从统一的规划管理
B.其拆建工作应当坚持先拆除后建设的原则
C.经批准拆除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择地重建
D.其迁建所需要的费用由造成迁建的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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