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了解:关于梅州2019年城乡规划师证书领取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02
注意了!已经通过2019年度城乡规划师考试的各位考友们注意了! 2020年梅州的城乡规划师注册证书已经可以领取了。快来了解一下吧!
2019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的电子证书已发布。在广州市报名点报考,考试合格并通过核验的人员,可注册登录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系统下载电子证书,社会机构或个人等第三方可登录该系统验证电子证书真伪。电子证书在全省范围内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其他任何形式的电子再转换版本,不具备同等效力。当然纸质证书在6月8号开始办理。
一、领取纸质证书所需材料:
1.准考证原件
2.毕业证书原件
3.《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合格登记表》一式三份
4.领取须持本人身份证(护照或驾照)原件、免冠证件照片若干张
5.免试条件的考生,还需提供高级职称资格证书原件
二、领取相关事项
1、领取时间:2020年6月8日—6月12日
2、领取地点:梅州市江南新中路82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关于代领:代领的,凭代领人和证书持有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领取。
三、2020年广州市城乡规划师证书注册条件
1、遵纪守法,恪守注册城市规划师职业道德;
2、取得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证书;
3、所在单位考核同意;
4、身体健康,能坚持在注册城市规划师岗位上工作。再次注册者,应经单位考核合格并有参加继续教育、业务培训的证明。
注册城市规划师每次注册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满前三个月,持证者应当重新注册登记。
注册城市规划师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所在单位应及时向所在省级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有关的省级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必须及时向建设部撤销注册手续:
1、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
2、受到刑事处罚的;
3、脱离注册城市规划师岗位连续2年以上;
4、因在城市规划工作中的失误造成损失,受到行政处罚或者撤职以上行政处分的。被撤销注册的当事人对撤销注册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撤销注册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建设部申请复议。
今天的分享就到这里了,如果想要了解更多的考试信息,小伙伴们可以随时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感谢各位的支持与信任,最后衷心祝愿考生们能顺利通过考试!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城乡规划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B.县级以下人民政府必须制定林业长远规划,县级以上的可以根据需要制定
C.林业建设实行以营林为基础,普遍护林,大力造林,采育结合,永续利用的方针
D.森林、林木、林地的所有者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B.城市近期建设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
C.国家风景名胜区规划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组织编制
D.省级风景名胜区规划由所在县级人民政府组织编制
B.具有极强的政府行为的特征
C.具有极强的私人行为的特征
D.具有极强的集体行为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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