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2020年广东城乡规划师考试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20-10-04
各位要参加2020年广东城乡规划师考试的小伙伴们看过来哦!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要给各位小伙伴分享2020年广东城乡规划师考试的注意事项,希望可以帮到各位小伙伴哦!
(一)2020年注册城乡规划师资格考试大纲沿用《全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4版)。
(二)考生须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和准考证上允许的考试用具参加考试;考试实行封闭2小时管理,开考5分钟后一律禁止入场。
(三)《城乡规划实务》为主观题科目,考生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考生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四)考生在考试期间,要自觉维护考场秩序,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遵守考场纪律。若有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等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五)对报考人员实施全程监督和加强全面管理。考试合格标准发布后,报名所在地考试机构将在网站上对全科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10天,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内容包括:考试名称、考试年度、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的姓名、证件号码(隐藏部分号码)。
(六)报考人员不符合本考试报名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机构)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失信应试人员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七)所有应试人员须严格按照《广东省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引》及其他防疫相关要求(详见广东人事考试网-工作动态栏目)参加考试。
好了,以上就是2020年广东城乡规划师考试注意事项的全部内容了,如果各位小伙伴还有其他的疑问,可以进入51题库考试学习网咨询了解哦!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城乡规划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B.城市人口下限是2500万人
C.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公里至少250人
D.一个核心的城市
您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B:科技发展目标
C:社会发展目标
D:城市建设目标
E:环境保护目标
B.控制性详细规划
C.修建性详细规划
D.近期建设规划
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contact@51tk.com 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你,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 2020-02-26
- 2020-10-04
- 2021-06-18
- 2020-09-25
- 2020-10-04
- 2020-10-04
- 2020-08-29
- 2019-07-19
- 2020-08-30
- 2020-07-10
- 2020-10-04
- 2020-08-30
- 2019-07-19
- 2020-07-16
- 2020-07-16
- 2020-09-25
- 2019-07-19
- 2021-05-27
- 2020-08-22
- 2020-10-04
- 2020-08-30
- 2019-07-19
- 2020-10-04
- 2020-08-29
- 2020-03-01
- 2020-10-04
- 2019-07-19
- 2020-08-30
- 2019-07-19
- 2020-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