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用设备师证书执业范围
发布时间:2019-12-29
各位考生在考完试之后肯定会想,我考了这个证书能从事什么工作,能怎么专业,下面就跟着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第二十条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的执业范围:
(一) 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含本专业环保工程);
(二) 公用设备专业工程技术咨询(含本专业环保工程);
(三) 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备招标、采购咨询;
(四) 公用设备工程的项目管理业务;
(五) 对本专业设计项目的施工进行指导和监督;
(六) 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
第二十一条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只能受聘于一个具有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
第二十二条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由其所在单位接受委托并统一收费。
第二十三条 因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质量事故及相关业务造成的经济损失,接受委托单位应承担赔偿责任,并有权根据合约向签章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追偿。
第二十四条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管理和处罚办法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看了以上的内容之后,您应该对公用设备师的执业有了深刻了解了吧,希望各位考生在考过公用设备师之后,都能找到一个好的工作,51题库考试学习网祝大家考试顺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公用设备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B.
C.
D.
B.5~6
C.4~6
D.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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