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公用设备师《专业基础》章节练习(2021-10-16)
发布时间:2021-10-16
2021年公用设备师《专业基础》考试共题,分为。小编为您整理第七章 职业法规5道练习题,附答案解析,供您备考练习。
1、重点用能单位应当设立能源管理岗位,能源管理人员应在以下人员中聘任,并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单选题】
A.具有节能专业知识、实际经验及岗位证书的人员
B.具有节能专业知识、实际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
C.具有节能专业知识、实际经验以及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
D.具有节能专业知识、实际经验的高级工程师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五十五条规定,重点用能单位应当设立能源管理岗位,在具有节能专业知识、实际经验以及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中聘任能源管理负责人,并报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2、实施工程监理前,建设单位应当将( )书面通知建筑施工单位。①监理单位②监理内容③监理手段④监理范围【单选题】
A.①②③④
B.②③④
C.①②
D.①②④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实施建筑工程监理前,建设单位应当将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的内容及监理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的建筑施工企业。
3、哪一个部门应负责采取措施,控制和处理施工现场对环境可能造成的污染和危害?( )【单选题】
A.建设单位
B.城监部门
C.主管部门
D.v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控制和处理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的措施。
4、绿色建筑评价指标体系一共有( )。【单选题】
A.四类指标组成
B.五类指标组成
C.六类指标组成
D.七类指标组成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4)第3.2.1条规定,绿色建筑评价指标体系由节地与室外环境、节能与能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室内环境质量、施工管理、运营管理7类指标组成。每类指标均包括控制项和评分项。评价指标体系还统一设置加分项。
5、施工单位还要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的项目是( )。【单选题】
A.土方开挖工程
B.起重吊装工程
C.高大模板工程
D.拆除、爆破工程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四章第二十六条规定,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①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②土方开挖工程;③模板工程;④起重吊装工程;⑤脚手架工程;⑥拆除、爆破工程;⑦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对前款所列工程中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公用设备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B.0.7~0.9
C.0.6~0.85
D.0.5~0.7
B.湿球温度计在低于冰点以下的温度使用时其误差很大,约为18%
C.只要测出空气的干湿球温度,就可以在i-d图中查出相对湿度φ
D.干湿球温度计在测定相对湿度时,受周围空气流动速度的影响,当空气流速低于1.m/s时,流速对测量的数值影响较小
B. 3s2 3p4
C. 4s24p4
D. 4s24p2
B.洁净室中的压力总高于外部压力
C.不均匀分布计算理论将洁净室中的气流分为主流区、涡流区和回风口区
D.不同等级的洁净室间的压差应不小于5Pa,洁净室与室外的压差应不小于10Pa
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contact@51tk.com 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你,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 2021-03-19
- 2021-06-17
- 2020-08-16
- 2020-09-03
- 2021-09-03
- 2020-11-06
- 2021-01-30
- 2021-06-24
- 2020-11-20
- 2021-11-02
- 2021-08-09
- 2021-08-24
- 2020-08-10
- 2021-06-06
- 2021-09-12
- 2021-08-04
- 2020-12-21
- 2020-10-31
- 2020-08-31
- 2021-08-15
- 2020-12-19
- 2021-07-03
- 2020-12-23
- 2021-04-24
- 2021-03-25
- 2021-01-11
- 2020-12-16
- 2019-03-02
- 2021-04-04
- 2021-0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