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电气工程师考后审核地区汇总(一)
发布时间:2021-11-24
2021年电气工程师考试已经结束,您考得怎么样呢?下面,51题库考试学习网将为大家分享2021年电气工程师考试考后审核地区汇总,一起来看看!
一、广东
考试合格标准公布后,各地人事考试机构将对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事项的、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撤回承诺的3类报考人员中全科成绩合格人员的报考资格开展在线人工核查。
二、浙江
对于“不使用告知承诺制”报考的人员,需进行现场考后核查,核查通过后,公示 10 个工作日。核查的具体时间、地点、材料由省勘察设计执委办另行通知。
三、福建
考后核查工作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同组织,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考试合格标准发布后,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由考试机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10天。
四、江苏
1. 审查对象:各科成绩均预合格的应试人员。
2. 审查时间: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index.html)约于2022年1月上旬发布考试成绩,届时我省将于“江苏建设人才”网站(http://hr.jscin.gov.cn/swhyfront)发布审查公告,请审查对象务必保持注册手机号码畅通,以便及时接收审查信息短信通知。
3. 上传补充材料:需要补传材料的审查对象须在规定时限内根据审查公告及短信通知的要求上传相应材料,逾期未上传的视为放弃审查资格。
五、山西
资格审核由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资格审核工作在考试成绩公布后进行,资格审核对象为全部考试科目成绩合格人员,具体审核时间、地点、所需审核材料详见《资格审核公告》,审核结果以审核部门考试成绩公布后审核意见为准。
六、重庆
我市在考试成绩公布后,对全科考试成绩达到试卷总分60%及以上,且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事项的、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撤回承诺的、已作出承诺但报名时在线核查状态为“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的4类考生的报考资格实施在线人工核查。考试合格标准公布后,对前期未核查的上述4类合格人员进行补充核查。核查中如需补充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考生须按照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要求及时补交,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核查资格,考试成绩按无效处理。请考生务必保持注册手机号码通讯畅通,并留意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事考试”栏目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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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电气工程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A.功能甲 B.功能乙 C.功能丙 D.功能丁
A.雷诺准则 B.弗劳德准则C.欧拉准则 D. A、B、C各准则
A.无黏性流体 B.不可压缩流体
C.符合牛顿内摩擦定律的流体 D.静止的流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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