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登记代理人考前须知——值得一看

发布时间:2022-03-08


土地登记代理人是指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证书》并经登记备案的人员。 取得土地登记代理人的职业资格是从事土地登记代理业务和发起设立土地登记代理机构的必备条件。那么报考土地代理人需要一些什么条件呢,大家跟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考试介绍

土地代理人考试的目的是考查应考人员根据不动产登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运用相关法律原理分析和处理各种不动产登记工作中遇到的法律问题的实际能力。

土地登记代理人是指通过全国统一考试。

英文名称:Land Registration Agent

二、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4年。

(二)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2年。

(三)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四)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五)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博士学位,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六)2002年12月18日前以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免试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和地籍调查2个科目。只参加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和土地登记代理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三、考试范围

1.时效的种类

2.诉讼时效

(1)诉讼时效的效力和适用范围

(2)诉讼时效的种类

(3)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断、中止和延长

(4)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的区别

3.期间的计算

四、考试基本要求

掌握:时效的种类。

熟悉:诉讼时效的效力、种类和适用范围,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断、中止和延长,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的区别。

了解:期间的计算。

根据《关于同意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凡符合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相应规定的香港、澳民居民均可按照文件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考试。

好了,以上就是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给大家分享的全部内容了,祝愿各位小伙伴儿们都能顺利通过考试,如需了解更多相关内容,请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土地登记代理人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对有关权属争议的行政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行政处理决定之日起(  )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A.10
B.15
C.20
D.30
答案:D
解析:
对有关权属争议的行政处理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时效为收到行政处理决定之日起30日。

在我国,城市郊区的土地归(  )所有。

A.国家
B.农村集体
C.单位
D.个人
E.城市
答案:A,B
解析:
根据《物权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据此可知,城市郊区土地既可能是国家所有,也可能是集体所有,已经被国家依法没收、征收、征购、征用为国有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其他的则属于集体所有。

在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实施下列哪一(些)行为须征得原告同意?( )

A.通知第三人参加诉讼
B.追加或变更被告
C.对因同类行政行为发生的行政案件决定合并审理
D.允许被告改变行政行为
答案:B,C
解析:
考查行政诉讼的当事人、审理。参见《行诉解释》第26条、第30条及第81条,《行政诉讼法》第27条的规定。

王某家住甲县,在乙县生产伪劣商品经过丙县运输到丁县进行销售。有权对王某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的机关有(  )。

A.甲县依法享有处罚权的行政机关
B.乙县依法享有处罚权的行政机关
C.丙县依法享有处罚权的行政机关
D.丁县依法享有处罚权的行政机关
E.甲乙丙丁四县依法享有处罚权的行政机关
答案:B,C,D
解析: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条的规定,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违法行为发生地”包括了产品的生产、运输和销售地。

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contact@51tk.com 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你,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